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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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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2 - 24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阳光 、沙滩 、蔚蓝的大海、夏日的热情,轻松喜悦的微笑,像一缕清风,吹散生活的繁忙,真切感受外面世界的精彩。          “旅行就是在寻找自我的过程”,2019年12月14日一年一度的“豪诚集团海外高峰会”如期出发,开启了一场盛大的夏日旅程。独家定制精美线路,带领大家邂逅位于印度洋上的“天堂之岛”,印尼最浪漫的度假胜地—巴厘岛。8.7° N, 115.2° ESat.Dec.14       巴厘岛是一个将美景与信仰融合之至的地方。来到这,感受的不仅是美不胜收的风景,还有纯净的心灵之旅。而说到纯净,贝蒂达岛的海绝对是代表之一:洁白柔软的沙滩 ,宁静碧蓝的海水,自然天成的岩石洞穴,未受污染的自然风貌,炫彩斑斓的珊瑚,也使得这里成为享受水上项目的理想圣地。豪诚团队的小伙伴们,也迫不及待的融入这片大海中,感受缤纷的热带海洋风情。      古老的乌布皇宫,传统的乌布市场,飞驰乡间的复古老爷车,荡漾在丛林间的秋千,惬意的田园下午茶,尽享异国的人文风情、民俗文化。            搭乘橡皮艇,顺着阿勇河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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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9 - 21
01 成立大会9月17日,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广安市富盈酒店顺利召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何学敏等出席成立大会,市级各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全市11家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会员近10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协会筹备负责人周虎向大会报告协会筹备工作情况。协会会员表决通过了《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和选举办法》。随后,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副监事长。我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当选为副会长。目前,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有单位会员11家、个人会员53名,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助于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良性发展,适应广安破产审判形势,推进广安市法治环境建设,进而服务广安地方经济高效发展。曹爱武先生表示,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一如既往坚持“正直诚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为协会的发展和全川乃至全国的破产清算与重整工作持续贡献我们的专业力量。02 专题培训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协会邀请,以《破产程序中的角色与规则——以管理人为视角》为题做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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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20
2020年11月20日,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段竞晖、副会长罗政一行10人莅临我公司调研考察。豪诚清算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豪诚集团财审总监雷加林,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王丽君以及豪诚集团业务骨干热情接待了段会长一行。刁总首先对段会长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并陪同参观了豪诚集团办公场所,介绍了集团企业文化。随后,双方就豪诚集团业务板块、操作模式、办理破产案件经验以及贵阳市管协关心的管理人入册、管理人考核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座谈交流,贵阳市管理人协会的各位同仁对我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段竞晖会长表示豪诚集团集中了法律、财务、税务、投融资等业务领域,在未来的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希望能够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贵阳市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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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5 - 13
近日,由我司作为管理人承办的中豪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选为“2022年度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是“2022年度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唯一的破产重整案例。 “中豪·资州印象”项目“烂尾”历时十年之久,继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该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法院审理为原则,形成“问题楼盘”化解合力,把民生问题摆在首位,推动化解各方关注的“急难愁怨”问题,成功高效处理220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1300多户购房户办证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会议该案审理过程中,省政府对该案民生涉稳问题处理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该项目从全省问题楼盘中取消。该案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在化解房地产企业危机中的积极作用,不仅解决了民生问题,还公平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了中豪公司16.8亿余元债务,为投资人整体接手项目,一揽子解决问题楼盘衍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复工续建中,该案将政府招商引资和司法重整有机结合,县政府对原有招商引资政策中涉及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整,消除了投资人的顾虑,提升了投资人的投资信心,突出重整有利因素,使府院联动机制实效化。该案的审理,始终强调保障社会稳定、强化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和化解“问题楼盘”的有机统一,最终通过司法重整实现了“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的任务和目标。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中豪公司破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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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31
2023年10月30日,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二届三次会员大会召开,会议由会长李正国主持。成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出席会议并讲话;成都破产法庭庭长马丽莎,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王春生,副会长兼秘书长牛建国、副会长辜超平、于亨华、蔡斌、曹承磊、成燕、胡庆治、兰英、周健、王鑫,副监事长刘艳、李力,两百余名会员出席会议。会上表彰了2022年度优秀会员,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获评“2022年度优秀机构会员”。据悉,为提升会员办理破产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展现协会会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树立协会良好整体形象,提升会员竞争力,激发会员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23年5月启动了“评选2022年度优秀会员”活动。经过委员会初审、专家组复审、会长办公会审议,最终决定对16家机构予以表彰。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凭借近20载的辛苦耕耘,在专业团队建设、办案时效提升、办案思路创新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获得了各界人士的高度认可。此后,我司会珍惜协会授予的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破产管理人事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News Center 豪诚动态
2023年10月21日-22日,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其江在论坛开幕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作主旨演讲,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900余人参加论坛。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集团法律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集团法律顾问李青林、律师助理王晰尧应邀参加本届论坛。此次论坛中,我司共有5篇论文被组委会收录于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中国破产法论坛是目前国内最具行业影响力的盛事。长期以来我司积极参加论坛,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与交流,学习先进的研究成果,对未来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此后,我们会将这些优秀研究成果与破产实务工作相结合,为危困企业定制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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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23
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交子国际酒店顺利举行。会上,我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带领团队承办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 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职员工675人,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保障民生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极具意义。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纳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联合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2年11月23日,《关于确定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收购债务人经营性资产,成为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2022年12月20日,《四川银鸽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二、主要做法因四川银鸽的产业性质及经济贡献对区域经济影响较大,加之自身债务情况复杂,职工及供应商(多为当地竹农)人数众多敏感、各方诉求突出,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府院联动机制触角延伸至整个破产重整程序。首先,成立专项工作联动小组,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供绿色通道,为管理人依法行使调查权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与税务联动,解决破产涉税问题;与经科联动,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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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13
2023年10月9日,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为豪诚集团银鸽纸业重整项目组送来两面写有“诚信正道 为民解忧”、“勤勉尽责 忠实职务”的锦旗,对项目组在重整期间的专业化水平表示高度认可,对项目组成员的敬业精神表示衷心感谢。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于2021年11月1日裁定受理。同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2021)川0503破 4-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该破产重整案联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多方协调各项疑难问题。该案件历时一年半,成功完成了重整工作。履职期间,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充分保护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使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50%,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也赢得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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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11
四川海顿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四川海顿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海顿公司”或“债务人”)的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电力设施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四川海顿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电力设施作为一个资产包整体拍卖处置。1.海顿公司位于成都市柏合镇经开新区龙一环路以东、十线以北66,666.6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2.前述国有土地上面积约54,685.25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海顿公司自有建筑物约42,312.05平方米,成都龙泉新世纪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在海顿公司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约6,823.30平方米,成都龙洋据物业有限公司(下称“龙洋据公司”)在海顿公司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约3,509.60平方米,成都市优车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优车库公司”)在海顿公司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约2,040.30平方米(资产评估后优车库公司新增少量建筑物,不包含在内);3.前述国有土地上的四台箱式变电站及一组箱式开关站。二.标的物现状根据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标的主要存在以下瑕疵或风险,管理人在此提示竞买人予以特别关注:1.权属登记与权属证书:拍卖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现在抵押权人处;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权属登记证书。2.抵押情况:拍卖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存在抵押权。3.查封情况:拍卖标的均已被人民法院查封。4.占有使用情况:大部分拍卖标的现仍由“承租人”占有使用。5.新增建筑物情况:龙洋据公司、优车库公司、新世纪公司的新增建筑物如因权属争议,最终导致管理人无权处置全部或部分新增建筑物的,管理人将无法向买受人交付对应的新增建筑物,并将退还对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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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10
关于印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通中法〔2020〕63号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于2020年6月15日经本院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意见精神。特此通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及中共南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提升南通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结合2020年4月29日省发改委发布的《2020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我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破产审判工作对法治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性。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是推进各地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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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将案件难易与程序繁简匹配,构建切合实际的审理规则,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第二条  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第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由合议庭审查确定破产案件的类型,并根据本意见的规定适用相应的审理规则。第四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简易破产案件:(1)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2)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人员...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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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川高法[2019]90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已经我院2019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上级法院有新要求的, 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特此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就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除企业法人外,哪些主体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程序适用的对象是企业法人。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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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作出(2019)川 03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贡井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2019)川 0303 破 2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圆满完成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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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10:30,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签约仪式在豪诚集团会议室隆重举行。联利公司管理人代表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财务总监雷加林、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四川方法所合伙人覃万秋、杨蕾、王丽君律师、成都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华公司”)代表资阳恒大总经理周仕林、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副总经理张童、贾勇和财务总监何玉秀出席了签约仪式。会议由杨蕾律师主持。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联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联利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经公开招募程序、多轮磋商,确定瑞丰华公司为本案投资人。此次签约仪式共设四项议程,包括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介绍联利案件招募过程,投资方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介绍公司理念及后续发展方向,双方负责人签署投资协议,合影留念。《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的顺利签订,标志着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将尽快起草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让联利公司“丽阳星座”项目早日走上正轨。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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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威远县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维帝以及县法院、经信局领导一行莅临豪诚智库集团指导工作、考察调研,集团董事长曹爱武热情接待了来访团,并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首先董事长曹爱武向考察团队介绍了豪诚智库集团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核心团队、执业资质、执业评价、主营业务以及大量在破产领域重整成功的案例,随后双方就困境企业救助之预重整、重整以及府院联动机制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威远县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维帝对豪诚集团在破产领域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指出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成功是困境企业救助之重整和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程序中实践的典范,并期望豪诚集团加强与威远县政府和当地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当地危困企业重整重组。
发布时间: 2020 - 06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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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治·天府论坛2020年6月6日,由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承办的首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企业重整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研讨会”在青白江区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并吸引了来自省内外的党政领导、法官、专家学者、管理人、企业家、媒体记者等150余人,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曹爱武先生作为管理人机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重整价值探析”发言,他结合自己在破产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围绕破产重整的法律意义、社会价值、经济学意义、重整价值要素、管理人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观点获得在座专家学者的好评。 本次论坛是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一届论坛,是为所有从事破产工作、关心破产事业的朋友们搭建的学术交流、同仁聚会的平台。豪诚智库集团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为助力四川乃至全国营商环境优化,献计献策,贡献豪诚力量。
发布时间: 2020 - 06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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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员工知识结构,提高员工财务管理水平,6月5日,豪诚集团组织开展“如何解读资产负债表”专题培训。培训由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主讲,公司全体在蓉员工参加。培训会上,刘总从资产负债表的定义、结构组成、科目、特征、作用、现金流、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等方面对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分享。最后,大家还就相关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对资产负债表有了较系统的认识,律师团队从法律和财务双重视角,理解了危困企业资产规模、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重整价值等问题。
发布时间: 2020 - 06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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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红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 研究员破产程序中债权转让问题的处理引言债权系民事主体之财产,非《合同法》禁止的情形,皆可自由处分。但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基于其破产债权获得清偿,也基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等权利,债权的转让势必会对其他债权人的权益甚至整个破产程序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结合四川省高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期)》第五条的第1条和第2条的内容对破产程序中债权转让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简要探讨。一、债权转让之生效要件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或限制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后进行债权转让,故债权人转让债权之自由不受债务人是否破产影响,即债权转让既可以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前进行,也可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进行。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的债权转让,通知管理人即可,即债权转让通知自到达管理人之日起生效。二、债权转让之情形            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为时间点,可分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债权转让和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的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0 - 04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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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2018年11月18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报如下: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到328人,债权申报金额993,058,413.89元;本次会议实际到会254人,代表债权金额899,137,414.13元。到会人数和代表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管理人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并对《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债权人会议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二、表决结果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联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09人。表决同意《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债权人17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1.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6.83%,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本次会议从各类债权候选人中共选举出5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与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和1名债务人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会后,债权人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案主审法官汪仁可、管理人负责人曹爱武、...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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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4月1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关 于 我 们豪诚企业智库集团系专业从事危困企业破产救助、并购重组、企业管理咨询、财税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行和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中正诚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成熟的业务平台。【联系方式】电话:028-8451 8706邮箱:284197600@qq.com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2-2103室REVIEW◆◆往期回顾豪诚动态丨我司入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
发布时间: 2020 - 04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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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3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2020年4月1日下午17时,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在银山镇政府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参加会议。会议开始由法院代表郑庭长向与会人员宣布,根据债务人申请,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告知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在会上当场接管债务人公章,并将于次日接收债务人的财务资料。随后李院长表示,今日案件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希望管理人、债务人、银山党委政府三方能够密切合作,高度重视职工问题,依法合规推进案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会人员均表示认可法院的意见。银山党委、债务人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破产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希望管理人加快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处理案件。管理人表示将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合规推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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