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成都首座万丽酒店隆重召开。四川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省国资委、省银保监局、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领导,省律协、省法学会,人民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表及全体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副会长徐阳光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教授等专家学者以及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友邻协会代表应邀参加会议。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并主持会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授牌并发表重要讲话。王树江院长指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四川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我公司作为协会筹备组成员,参与了协会的筹建工作,起草了《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运行管理办法(草案)》等管理办法。在先行召开的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上,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就《章程》及《运行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及核心内容作了简要说明。其后召开的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当选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对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我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营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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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我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刚毅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市欣欣刚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形式顺利召开。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刚毅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市欣欣刚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刚毅集团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已顺利完成既定议程,表决时间截止至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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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解析《民法典》的部分规定直接或间接涉及破产问题,自实施以来,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正确理解相关规定,有效衔接《民法典》与《企业破产法》并运用到管理人的工作当中,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解析”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主讲。刘艳主任以《民法典》视角,结合《九民纪要》《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培训过程中,各位同事也纷纷发表自己对民法典部分条文的理解,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同事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新法的适用能力。大家表示在之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切实有效地运用民法典衔接破产法,提高了履职能力。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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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天府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集团)一行六人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陈国栋、天府·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组组长黄阳带队,就行业发展、业务合作等课题莅临我司座谈交流。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财务中心总监雷加林、集团律师事务所(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董事长助理陈晓璐等领导参加座谈。会谈中,董事长曹爱武首先表示对天府集团来访贵宾的热烈欢迎,然后对豪诚集团的历史沿革、团队建设、业务模式和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曹总指出,豪诚集团作为长期服务于困境企业的综合服务性机构,深耕破产管理、困境投资、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领域,和天府集团具有天然的合作优势。陈国栋总经理代表天府管理集团对豪诚集团的专业性表示充分认可,同时,陈总详细介绍了天府集团成立金熊猫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的背景和运行机制。陈总指出,天府集团依托天府银行和金熊猫不动产平台,在资本、资源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希望在特殊资产处置、运营、管理以及危困企业救助等业务领域和豪诚集团进行深入、全面的合作。随后,双方议定了下一步日常交流机制,并表示将尽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实现长期、稳定、全面的业务合作。双方还就部分拟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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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试行)(2020年5月6日经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局,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中的“破产办理”指标,规范和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流程和标准,提高债权审查的效率,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成都市破产案件的办理实践,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指引主要包括债权通知和公告、债权申报的受理、债权的审查认定、债权人会议核查等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以及审查认定的标准等内容。 第二条 破产案件债权审查认定应当遵循标准统一、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公平的原则。审查认定债权应当在债权人申报的范围之内,不得超出债权人申报的数额和范围。 第三条 审查认定债权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查明效力和适用范围,遵守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具备行业监督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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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四川奥深达通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普瑞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四川明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代表等参加会议。2019年3月29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2019)川14破申1、2、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了上述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0月14日分别以(2019)川14破1、2、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三家公司的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两项方案均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高票通过。顺利完成本次债权人会议各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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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资中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代表、管理人代表参加会议。资中县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2020)川10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2020)川1025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合议庭及管理人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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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万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权人、管理人和评估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本次会议共包括如下四项议程: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以及提请会议审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图:管理人作相关工作报告会上,由债权人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现场统计结果显示,《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事项顺利通过,圆满完成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案件回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金堂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以来,已于2016年9月22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6)川0121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委托四川神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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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成员、债权人、管理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先由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对三债会后管理人的工作情况、破产财产变现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之后由债权人会议核查了债权;最后,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并提请会议审议、表决《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会议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圆满完成 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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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周云超的申请裁定2018年9月17日受理四川明坤建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8年9月26日指定四川正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四川明坤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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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11月12日 ,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山西国元集团董事长郭颖、中企华太原分所负责人陈彦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负责人郭晋莹参加座谈、接待。双方主要就当前经济环境下的破产业务中的核心热点以及业务合作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大家进一步加强了彼此了解,同时对破产、咨询等相关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希望以后加强合作,促进双方在破产业务领域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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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18年11月10日-11日,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全国的学者、法官、律师和金融从业人员等1100余名参加了本次论坛。四川省高院许静法官、乐山中院王一君副院长、董璐庭长、双流法院宿波副院长以及四川本地管理人机构、银行代表等机构2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旗下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律师、副主任覃万秋律师、集团业务总监王双先生等一行9人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根据大会组委会的安排,曹爱武先生在论坛上作“破产程序债权转让法律问题”专题发言并与参会嘉宾热烈讨论,互动交流,引起广泛共鸣。本届论坛共收到投稿论文数百余篇,成果丰硕,经过层层遴选、评分,最后纳入论文集的仅270篇,其中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与方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覃万秋律师撰写的论文《破产程序债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被选入其中。此次论坛,对破产法制度等重要议题的讨论热烈而充分,汇聚了全国法院、律师、会计、高校界等精英们的智慧和勇气!通过与参会领导和各界代表间的学术与实践探讨,感触颇深,受益良多,为公司在实践中,进一步实施、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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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10月26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1月6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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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问题探讨”专题知识培训为提高公司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更好的履行作为管理人的职能, 2018年11月2日,我公司举办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专题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主讲,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业务中心总监王双及部分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从企业破产案例实际情况出发,对破产企业财务审计、破产企业资产评估、破产企业税收等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并与公司各同事就办理的破产案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整个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增加了员工对涉财、涉税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升了员工对审计、评估及税收问题对破产案件重要性的认识,为公司更好处理破产案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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