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10月30日裁定该案交由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
11月13日,资中县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指定我公司担任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受理破产重整申请裁定」
「指定管辖裁定」
「指定管理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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