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名册(2020年)的公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入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破产管理人名册(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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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拟增补入册名单的公示》,我公司内江分公司入选《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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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眉中法〔2020〕123 号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已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第 12 次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中院民二庭反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9月18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一条【定义】 本规范所称“预重整”,系指为了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人民法院在以“破申”案号立案后、受理重整申请前指定临时管理人履行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债务人自愿承担本规范第七条规定的义务,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拟定预重整方案的程序。本规范所称“预重整方案”,系指在预重整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自愿平等商业谈判拟定的有关债权分类、债权调整和清偿、出资人权益调整、债务人治理和经营以及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整内容的协议。第二条【债务人承诺】 申请审查期间,债务人书面同意接受(须同时具备股东(大)会决议)预重整程序中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和监督、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人民法院决定对债务人预重整的,应当制作预重整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三条【临时管理人的指定】 决定预重整的,应当同时确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可由债务人及其出资人、主要债权人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已编入眉山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推荐。债务人、债权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未作推荐的,随机摇号确定。特别重大案件,可以采取竞争方式确定。受理重整申请后,一般由预重整时确定的临时管理人担任重整案件管理人,但临时管理人存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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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进驻大会顺利召开。大会由审判长冯建华主持。大竹县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张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雄、县住建局副局长邓科政,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团队、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及债务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书记员宣读破产重整受理裁定书、指定审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务人相关人员履行义务的通知书。管理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出席会议的政法系统的各位领导分别就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交付办证、债务人配合支持重整工作、管理人忠实履行职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希望。作为管理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圆满的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实现百岛湖公司各利益主体共赢的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大竹县的营商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随后,债务人向管理人现场移交了印章、营业执照、开发资质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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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6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的德阳西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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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5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8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本院清算和破产庭移送的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锦绣律师事务所,四川杰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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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武董事长作为嘉宾受邀参加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授课2018年4月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国际学术报告厅,豪诚集团曹爱武董事长受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特邀,与浙江高院章恒筑法官一起为成都理工大学300多名法学院师生进行《破产法的理念与实践展开》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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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破产保障,提升办理破产水平,保障“僵尸企业”出清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结合我市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用于援助本院受理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案件。第三条 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对资金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审计机关审计。第四条 专项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数额根据本院每年预算确定。第五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本院受理的下列破产案件:(一)债务人可用于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零或价值极低、明显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二)破产申请被驳回,但管理人已实际履行相关职责、产生实际费用的;(三)债务人财产可用于计算管理人报酬的基数极低,不足以弥补管理人工作成本的; (四)本院认为可支付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破产案件下列费用:(一)管理人报酬;(二)管理人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四)本院认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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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7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德阳市协力电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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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完满完成2018年3月31日,由我公司承办的“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三期【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在四川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报告厅圆满完成。此次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非会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我公司曹爱武董事长特邀请了两位大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长印教授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章恒筑庭长。在为期一天的授课中,两位老师为大家分享了破产法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破产法个别条款的解读、实务操作中关键点的把控、经典案例的分析。此次培训是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的第三次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大型实务培训,为部分法官、破产清算经理、专注破产行业的律师等提升业务水平、开拓视野、增进相互了解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在业内的影响力。我公司全员参加,大家都受益匪浅。同时,作为承办单位,会务组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受到管理人协会和与会者的高度赞扬,为今后举办类似的大型培训会议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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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中介机构结果公告 (2018)自贡中院法技委字第34号本院受理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需选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经网上信息公告并经当事人随机抽签选定:自贡明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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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2018年3月27日上午,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塑建材)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南充市锦绣万泰酒店会议一厅顺利召开。华塑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公司、型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合并清算转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华塑建材因其经营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充中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南充中院于2016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了华塑建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7日以指定我公司担任管理人。我公司作为管理人,立即成立以公司董事、副总裁,豪诚清算总经理周兵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人团队,勤勉尽职,努力工作。管理团队调查,债务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人员等存在高度混同情形,向南充中院申请将型材公司并入建材公司破产清算,南充中院于2017年2月28日裁定将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并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组织第一次现场会议后,充分征求华塑建材股东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和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意见,提出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后向南充中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南充中院于2017年10月31日裁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管理人随即展开了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工作,经过两轮公开招募,最终确定了重整投资人。该案历时一年多时间里,管理人团队经过艰苦努力和大量的工作,破产清算转重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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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8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什邡法院移送的什邡市恒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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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利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因严重债务危机,被多名债权人起诉、申请执行。2016年11月1日,国利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双流区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6年11月3日双流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国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国利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务人向双流区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双流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其申请不违背破产法的规定,于2017年6月14日裁定债务人和解。2017年10月1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以人数占比91.67%,债权金额占比89.41%的高比例通过了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按照和解协议,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债权及职工债权将全额清偿,约6.4亿元的普通债权将按照40%的高比例在两年内清偿完毕。2018年3月21日,双流区法院(2016)川0116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经过双流区法院和我公司作为管理人近一年的努力,国利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取得关键性的成果,避免了破产清算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成功地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共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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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9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绵竹法院移送的绵竹市茂源磷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众益联盟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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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证 2018年3月27日,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证。为契合集团整体发展目标,与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紧密配合,公司成功设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未来,我们会更加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与客户一起成长,将豪诚公司积累的管理思想、解决方案、行业应用经验及服务能力更好的应用到法律服务业务中,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客户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定位于专业化、精品化发展的专业律所,将以公司化管理、团队化作战以适应法律服务新时代的市场需求。事务所将吸收和培养一批专注于破产业务、投融资业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们也欢迎有梦想的优秀律师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打造一个专业化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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