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避免不当耗费社会资源,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 为深入学习我国预重整制度建设以及我市预重整操作规则,11月5日,我公司组织员工专题学习、讨论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本次专题培训由豪诚智库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主持、授课。 培训会上,曹爱武先生组织员工对操作指引逐条分析、解读,并对债务人义务、预重整管理人职责、重整方案衔接等条款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参会人员认为预重整制度将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节约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为管理人办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指导依据,将进一步促进本地管理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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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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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共资中县委文件通报,对在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该案经资中县人民法院指定,由我公司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我公司作为沙淇公司管理人勤勉履职,于2018年12月申请将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与沙淇实业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资中县法院裁定将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于2019年7月成功引入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于2019年12月履行完毕《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5月,资中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沙淇公司的成功重整,让曾经的资中县重点民营企业涅槃重生,继续为资中本地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资中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离不开资中县法院的正确指导与主动担当。自裁定沙淇公司重整以来,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助力管理人有序高效推进财产调查、职工权益保障、税收申报、资产处置、变更注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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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活跃,“对赌协议”作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在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应用的场景越来越广泛。10月30日,我公司组织员工开展了题为“对赌协议的法律探究”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律师主讲。杨蕾律师从何为对赌协议、权益融资的主要方式、对赌的效力及实际履行、对赌的交易模式与对赌协议中的核心条款等方面进行阐释,让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形成初步认识。同时,杨蕾律师通过海富投资案、华工案等经典的对赌案例,结合《公司法》、《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详细分析了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因对赌条款引发诉讼涉及的争议焦点及法院裁判的要点。进而详细剖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适用及实际履行规则,对赌中的估值调整,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的认识。随后,杨蕾律师通过俏江南案,以“回购+领售权+清算优先权”的交易结构设计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对赌的常用交易模式。杨蕾律师表示,投融资交易中,交易的主体情况、融资背景、交易条件等都有各自的特点,体现着不同的需求,一份合同“模板”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对赌作为一种特殊交易模式,要更加关注对赌协议条款的设计,防范风险。她针对背景性条款、商务核心条款、程序性条款、保障性条款这四类在对赌协议中最关键、最容易引起纠纷关键条款,由点及面,全面讲解了对赌交易中的必知风险。通过本次培训,集团员工对“对赌协议”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为办理破产、并购、重组案件中涉及对赌交易事项,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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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艺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0月21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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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邀参加温州市中院与我市双流法院工作交流座谈会3月23日,温州市中院与我市双流法院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双流法院圆满召开,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双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宿波主持,双流法院院长罗登亮、民二庭副厅长蔡俐、审判员胡蓉、刘晓云和温州中院潘光林副院长、民六庭庭长方飞翔以及鹿城区法院副院长刘俊等共1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西南财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副教授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鑫律师参加。会议首先由双流法院党组书记罗登亮院长总体介绍了双流法院的现状和相关工作情况;副院长宿波具体介绍了双流法院在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中的工作情况及面临的疑难问题和相关解决办法zui后参会人员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破产清算中各方责任主体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在座谈交流中结合破产实务就当前管理人制度建设、破产程序中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获得了与会专家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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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 2016年7月15日,由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与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共同举办的“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在成都市隆重召开。我司受主办方邀请并组织相关人员与会。 此次讲座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刘敏主讲,我司与会人员均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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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员工讨论、学习《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7年2月19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讨论、研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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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2016年11月4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月19日指定我公司为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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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2016年12月16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17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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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2月1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7日指定我公司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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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2016年度海外(阿联酋)之旅圆满结束 新年的钟声已然敲响,时光的车轮又留下了一道印痕。伴随着冬日里和煦的暖阳,满怀着喜悦的心情,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改善员工福利,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4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举行了为6天的阿联酋(迪拜)海外之旅。迪拜—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神话。第一、最高、最深、最贵、奢侈、奇异这些词汇都是为其而缔造的。在这里,我们登上了世界第一高楼“哈利法塔”;游览了最大人工岛—棕榈岛;参观了七星帆船酒店、八星皇宫酒店;走进了阿联酋最大最豪华的大清真寺—扎伊德清真寺......碧海蓝天、沙漠风情、奢华酒店、奇幻建筑、免税天堂、黄金集市、香料市场,在迪拜我们体会到了充满活力的大都会气息,而在街头巷尾中又能深切的感受到阿拉伯世界的传统与文明。而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此次的阿联酋(迪拜)海外之旅在浓厚的阿拉伯民俗文化中圆满落幕。无论2016做出多大的业绩都已成历史,2017悄然而至!让我们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无畏的勇气,奋发向前、开拓创新,共同谱写豪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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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评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2016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申报、初评、评审,初步确定了30家中介机构编入管理人名册,并于12月21日将初审名册予以了公示,我司被评为一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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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受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15:00时对以下标的在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2单元2楼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四川旭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含自贡市品山兔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31579.0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6537.44平方米(其中冻库及屠宰车间3300.64平方米,调理车间3677.44平方米、附属车间2422.04平方米、综合楼7137.32平方米)、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详情参照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761号评估报告。 参考价:4800万元 保证金:480万元二、预展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的工作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预约看样)。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有意向竞买人于2016年12月12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账 户:四川旭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 号:5100 1617 1080 5150 5575 ;以到帐时间为准),并于2016年12月12日17:00前携带有效证件和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四、特别说明: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请持相关证明按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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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应邀出席第一届西南破产法论坛由西南财经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 一 届西南破产法论坛于2016年11月20日在成都世纪城天堂洲际大酒店隆重开幕。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欣新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池伟宏研究员,以及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国各地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各类专业人员200余人参与了本届论坛。与会人员围绕“破产程序中的担保问题研究”进行了热烈地讨论。我司董事长曹爱武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在论坛开放式交流环节就重整程序中担保权人承担破产费用、在建工程抵押等问题与王欣新教授及各界同仁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本次会议,既展示了我司良好的职业形象和专业能力,又广泛接触到了破产理论与实务届的前沿动态,有利于我司提高执业能力,增强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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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锦丰创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锦丰斯贝克纸品有限公司(统称“锦丰公司”)重整一案,根据锦丰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在依法清偿各类债权后尚有部分结余偿债资金(含银行利息)合计652.69万元。为公平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经成都中院同意,管理人将重整结余资金对所有普通债权人未受清偿(债权金额926,484,147.99元)的债权按同一比例进行清偿。 特此公告。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锦丰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锦丰斯贝克纸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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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法务总监刘艳等应邀参加第一届西部破产法论坛 2016年10月30日,第一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协办,主题包括关联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企业破产拯救制度研究、管理人制度研究、债权人保护法律问题等四个议题。我司董事长曹爱武、法务总监刘艳等四人受邀参会,并提交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购房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的完善》两篇参会论文。在会议的第一分论坛中,我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特邀评议嘉宾,对四位主题发言人的报告逐一进行了点评,并就预重整制度的构建、法庭外债务重组与法庭内重整程序的衔接等与会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受到参会专家学者、实务届人事的广泛好评。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副教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各界人士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论坛内容充实、气氛活跃,充分体现了参会嘉宾严谨的学术态度、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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