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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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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0 - 29
2020年9月27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艺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0月21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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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2 - 31
2020年12月28日,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德阳市司法局召开。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徐文昌,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春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德阳市法院、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经过投票选举,我公司德阳分公司当选为理事会成员单位,集团副总裁刘春代表公司当选为副会长。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利于促进德阳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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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6 - 10
6月9日,天府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集团)一行六人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陈国栋、天府·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组组长黄阳带队,就行业发展、业务合作等课题莅临我司座谈交流。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财务中心总监雷加林、集团律师事务所(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董事长助理陈晓璐等领导参加座谈。会谈中,董事长曹爱武首先表示对天府集团来访贵宾的热烈欢迎,然后对豪诚集团的历史沿革、团队建设、业务模式和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曹总指出,豪诚集团作为长期服务于困境企业的综合服务性机构,深耕破产管理、困境投资、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领域,和天府集团具有天然的合作优势。陈国栋总经理代表天府管理集团对豪诚集团的专业性表示充分认可,同时,陈总详细介绍了天府集团成立金熊猫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的背景和运行机制。陈总指出,天府集团依托天府银行和金熊猫不动产平台,在资本、资源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希望在特殊资产处置、运营、管理以及危困企业救助等业务领域和豪诚集团进行深入、全面的合作。随后,双方议定了下一步日常交流机制,并表示将尽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实现长期、稳定、全面的业务合作。双方还就部分拟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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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2 - 25
2019年2月22日,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苌弘大剧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共有218户债权人到会。根据现场统计,所有表决事项均获得高票通过。      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当日同时裁定此案交由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经过人民法院的公开比选,我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被指定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管理人。2018年12月29日,资中县人民法院裁定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与沙淇实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管理人在本次会议上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同时,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3项方案均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高票通过。顺利完成本次债权人会议各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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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7 - 30
专 家 介 绍      丁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与智库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商法,学术专长为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破产法专家丁燕教授莅临我公司进行《企业重整融资法律制度研究》专题调研       7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青岛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燕教授莅临我公司进行破产法专题调研,集团领导热情接待。调研会现场图      调研座谈会由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主持,集团副总裁刘春、业务总监王双、财务总监雷加林、方法律所副主任覃万秋及部分骨干律师一同参加了会议。同时,为了扩大调研范围,提升调研质量,集团还特别邀请了益航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部姚伟明总经理、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杨思永律师、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泽学律师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过程中,丁教授首先对豪诚集团的精心安排以及各家专业机构对调研工作的支持表达了诚挚的谢意,随后围绕其2017年...
News Center 行业资讯
关于印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通中法〔2020〕63号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于2020年6月15日经本院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意见精神。特此通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及中共南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提升南通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结合2020年4月29日省发改委发布的《2020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我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破产审判工作对法治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性。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是推进各地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举措。办理破产是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法院要高度重视,就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涵及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肩负起服务保障市场主体退出的法定职责,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二、树立稳定、安全、绿色的破产理念。各法院要高度重视破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对法院及管理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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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将案件难易与程序繁简匹配,构建切合实际的审理规则,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第二条  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第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由合议庭审查确定破产案件的类型,并根据本意见的规定适用相应的审理规则。第四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简易破产案件:(1)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2)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其他财产的;(3)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4)其他存在简易情形的。第五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难复杂破产案件:(1)债务人涉及大量职工分流,存在重大稳定隐患的;(2)债务人所涉债权构成复杂的;(3)债务人财产处置存在重大困难的;(4)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5)其他疑难复杂情形的。第六条  除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之外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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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川高法[2019]90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已经我院2019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上级法院有新要求的, 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特此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就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除企业法人外,哪些主体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程序适用的对象是企业法人。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能否适用破产清算,应当由相关法律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法释〔2010〕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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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已于2019年9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第319次会议原则通过。为便于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正确适用《会议纪要》,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会议纪要》出台的意义  《会议纪要》针对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会议纪要》的出台,对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民商事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以及可预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和理解适用《会议纪要》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二、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尽快准确理解掌握《会议纪要》的内涵,在案件审理中正确理解适用,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工作。  三、准确把握《会议纪要》的应用范围  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会议纪要》发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  对于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目录  引言  一、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  八、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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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11 - 29
人民法院公告本院于2018年10月11日作出(2018)川06破申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德阳市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担任德阳市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1月03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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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彭州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四川中盛鑫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23日指定四川典扬律师事务所为四川中盛鑫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1月03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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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下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在本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平台发布了四川天下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期内,共有5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10月26日上午符合条件的5家机构参与了竞争选任会,会上各中介机构就其机构资质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酬、垫资能力等分别发表了陈述意见,并接受了评委询问。竞争意见陈述会后,评审委员会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议,随后选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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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在本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平台发布了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期内,共有5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10月26日上午符合条件的5家机构参与了竞争选任会,会上各中介机构就其机构资质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酬、垫资能力等分别发表了陈述意见,并接受了评委询问。竞争意见陈述会后,评审委员会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议,随后选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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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6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的德阳西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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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5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8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本院清算和破产庭移送的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锦绣律师事务所,四川杰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8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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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7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德阳市协力电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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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中介机构结果公告  (2018)自贡中院法技委字第34号本院受理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需选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经网上信息公告并经当事人随机抽签选定:自贡明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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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8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什邡法院移送的什邡市恒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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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9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绵竹法院移送的绵竹市茂源磷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众益联盟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浏览次数:53
(2018)德破指字第20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                2018年11月15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绵竹法院移送的绵竹市泰中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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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验”在中国破产法论坛上被点赞2018-04-22 19:2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温萱4月21日,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专题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从2012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面对银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企业资金链、担保链“两链”风险蔓延扩散,一大批“僵尸企业”亟需处置的严峻态势,积极传导“破产保护”理念,不断完善“僵尸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形成了破产审判的“温州模式”。这些经验在全省得以复制推广,并在这次会议上获得点赞。温州中级法院院长徐亚农介绍,6年来,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696件,审结1086件,分别占浙江全省的40.5%和49.1%。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2586.7亩、厂房面积154.9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179亿元,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48件,重整成功32件,促成庄吉集团、海鹤药业等一批温州本土龙头企业重生,为温州经济企稳回升作出了积极贡献。“温州的破产审判工作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温州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企业破产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出台了3个府院联席会议纪要,在温州范围内创新解决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破产企业注销等难题,两级财政还专门设立1050万元的破产援助专项资金,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强...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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