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万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权人、管理人和评估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共包括如下四项议程: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以及提请会议审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图:管理人作相关工作报告
会上,由债权人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现场统计结果显示,《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事项顺利通过,圆满完成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图:管理人做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金堂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以来,已于2016年9月22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
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6)川0121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依法委托四川神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进行评估,四川神州资产评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出具“川神州评字[2019]5-1号评估报告”。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结合“川神州评字[2019]5-1号评估报告”,拟订《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