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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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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5 - 12
5月12日,广安市前锋区困难企业解困纾困专题培训会在前锋区公安分局召开。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受广安市前锋区区委、区政府邀请,做“以破产助力企业纾困,借重整促高质量发展——破产重整制度的实践及解析”主题培训。前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培训,会议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建春主持。前锋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专班正副组长,区法院领导,民庭、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及审判员,区经信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文广电旅局主要负责人,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综合协调小组全体成员、恒立清算小组全体成员、各专班具体经办人员,辖区鑫鸿集团、鑫鸿投控等企业负责人以及前锋区相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董事长首先介绍了审理好破产案件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并从破产审判的总体要求入手,对破产制度概况进行了讲解。紧接着,董事长从重整制度特点及优势、重整程序参与主体及职责等方面对重整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从宏观方面讲,重整制度可以帮助有市场价值的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从而兼顾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两方面价值。微观方面,相对于破产清算,原企业出资人、债权人、职工等与困境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的各方主体,能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最大化获取破产价值。重整投资人也能以最优成本获取优质资源,优化投入产出比。董事长认为,新时代破产重整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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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4 - 10
2023年4月10日,由我司贵州分公司与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的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集,合议庭全体成员、天鑫公司管理人、天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全体债权人、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工程造价机构代表参与会议。     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核查《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表》,并向大会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同时,会议采用审议表决的方式,高票通过《财产管理方案》、《关于聘请留守人员和看护人员的议案》、《关于再次招募投资人的议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后,管理人根据在债权申报、审查的过程中与债权人的沟通交流情况,向债权人会议提出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四名建议人选,最终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3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并与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职工代表共计5名成员共同组成天鑫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成功,是所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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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27
为了加强公司团队对强制清算案件办理程序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在企业强制清算案件事务中的作用,10月27日上午,豪诚集团开展“豪诚智库”系列培训会,集团法律顾问漆婕就“强制清算实务操作若干问题”做专题培训。培训现场,漆婕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流程,从强制清算的基本概念、强制清算的申请与受理、清算组的构成与职责履行、接管企业与财产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清算程序的衔接、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与探讨,并重点介绍了强制清算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清算组开展工作时的注意事项。漆婕律师讲到,近年来,公司经营困难引发的强制清算案件大幅增加。强制清算程序作为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律师在这一领域可以大有作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务性,为公司团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助力。“豪诚智库”系列培训是豪诚集团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加强破产管理专业化建设,能够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为推进破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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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18
7月15日-16日,豪诚公司召开2024年上半年度项目工作总结会,全面回顾2024上半年的工作成果,系统部署2024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总经理秦丽萍、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副总经理周兵、全体豪诚员工参加会议。会议伊始,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为会议致辞。董事长强调,自海德股份入驻以来,豪诚在制度改革、法院入库、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半年,我们还需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持续拓宽业务领域,抓好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内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会上,豪诚公司副总经理周兵通报公司2024上半年度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发言人就项目所处阶段、上半年工作内容及总结、上半年回款情况、项目借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何实现年度收入目标、项目各成员工作内容及对其工作表现的评价等方面作陈述汇报。会议最后,副总经理周兵就项目汇报作总结发言,并对2024下半年度各项目工作作出要求和指示。周总表示,风险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发现风险、预判风险、化解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项目情况,做到“不隐瞒 不拖沓 不避重就轻”;同时,各项目还应该做好工作计划,坚持常规性工作汇报,确保项目稳步向前推进。豪诚公司副总经理周兵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作总结发言。朱总强调,公司的高效运转需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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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4 - 02
3月26日,达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实务培训活动成功举办。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小飞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立案庭副庭长罗恒、民三庭副庭长邹愈镅应邀出席,会议由协会秘书长冉罗主持。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受邀出席并在破产实务培训环节中作专题授课。01 会员大会达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常新建发表理事会2024年度协会工作报告,并对2025年度协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达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黄孟桀监事长作监事会2024 年度工作报告。达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李春阳作2024年度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小飞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协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他指出,协会在组织行业交流、推动业务规范等方面成效显著,有效凝聚了行业力量,在助力产业稳健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董小飞副院长还对进一步做好协会工作和管理人履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鼓励协会及管理人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达州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02 破产实务培训会员大会结束后,破产实务培训环节成为全场焦点,达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代表应邀参加培训。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以“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与防范措施”为主题,从管理人执业风险调研、管理人责任纠纷及案例分析、司法/行政制裁及案例分析、管理人执业风险清单、管理人执业风险防范措施等维度展开了系统阐述。授课中,刘艳女士结合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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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司股东与上市公司海德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德股份已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我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司成为海德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我们相信,在海德股份的带领和助推下,豪诚公司将在破产管理行业中走向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豪诚公司新股东入驻大会关于海德:科技赋能,产业与资管协同海德股份持有稀缺AMC牌照,依托股东产业优势和自身资源禀赋,将业务聚焦于熟悉和擅长的能源、商业地产、困境上市公司三大机构困境资产管理领域,为企业化解风险、提升价值;利用“大数据+AI技术”在个贷不良资产管理场景应用,为个人化解风险、重塑人生。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对单户困境资产(企业)的重组(重整)业务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相对优势。关于豪诚:解困兴企,多年深耕破产行业我司是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自07年破产法实施以来,公司先后入围四川省高院、贵州省高院、海南省高院、成都中院等19家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系成都中院、贵阳中院一级管理人机构。公司接受政府委托和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管理服务危困企业二百余家,清理不良资产超过千亿元,被数十家法院评为优秀执业机构,是西南地区办理破产案件经验最丰富的机构之一。海德助推,共同迈向破产管理新征程本次交易的完成,标志着我司将在海德股份的强力助推下,共同迈向破产管理行业的新征程。海德股份表示,本次收购清算公司51%的股权,是其在破产管理领域拓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公司向破产管理领域的深度拓展,加快实现向轻资产经营模式的转变。海德股份将进一步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拓展破产管理业务,将清算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专业清算机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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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 03 - 07
2024年1月12日下午,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破产实务研讨会在贵阳成功举办,此次活动由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贵州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协办。来自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州破产管理人协会、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代表嘉宾应邀参会,全省各地会员单位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宁茵处长为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授牌,归东会长为协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单位授牌,郑锡国监事长、陈蓉副会长、汪晓迅副会长、唐仲尼副会长、叶卫副会长为协会理事单位授牌。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为副监事长单位受邀参加授牌仪式,分公司总经理、协会副监事长刁涛代表公司参加授牌仪式。刁涛总经理表示,豪诚集团作为协会的副监事长单位,在今后的企业破产案件中将不负重托,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创新工作,为推动破产保护法治力度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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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 01 - 13
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0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0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一)1、标的资产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所有的位于绵阳市高新区双碑中街40号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标的资产如下: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6,484,260.00元,保证金:4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网址:https://mpaimai.jd.com/303215300 二、拍卖标的(二)1、标的资产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所有的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辽宁大道二号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标的资产如下: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71,188,630.00元,保证金:5,0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网址:https://mpaimai.jd.com//303215334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预约咨询、看样,预约后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或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联系人:程律师;联系电话:19182230152。四、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竞买公告》详细内容请登录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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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2 - 20
2023年12月17日,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重庆顺利举办。本次会议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破产法改革的中国方案”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参加论坛。豪诚集团法律顾问宋晓红律师应邀参加本届论坛,其撰写的论文《现行破产程序中构建强制接管制度探析》被组委会收录于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集。此外,宋晓红律师还利用此次机会,在论坛前夕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的《破产法修改的前沿问题》专题讲座。宋律师讲到,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交流,学习先进的研究成果,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是破产管理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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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2 - 18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〇八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第一节 申请第二节 受理第三节 破产受理的效力第三章 债务人财产第一节 财产申报第二节 豁免财产第三节 财产交易行为第四章 债权申报第一节 申报程序第二节 可申报债权第三节 债权审核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第一节 组织形式第二节 召开会议和表决第七章 破产清算第一节 破产宣告第二节 财产分配第三节 免责考察 第八章 重整第一节 重整申请与期间第二节 重整计划制定和批准第三节 重整计划执行第九章 和解第一节 和解申请第二节...
发布时间: 2020 - 09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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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  8月24日,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成都中院印发了《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简称《预重整指引》)。《预重整指引》将会更好地服务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降低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第一条【预重整条件】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本院裁定受理前,债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预重整:(一)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或需要安置职工数量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二)债务人企业规模较大或在该行业或对该区域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三)直接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对债务人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或者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第二条【预重整启动】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且债务人提交了债务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履行本指引第七条规定的预重整义务的书面承诺书,本院可以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的,应向本院预交 10-20 万元的预重整启动费用,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预重整启动费用的,按撤回预重整申请处理。前款费用作为预重整程序中预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和预重整管理人报酬。第三条【预重整听证】决定预重整前,一般应当进行听证。第四条【预重整决定】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的,应当作出预重整决定书和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
发布时间: 2020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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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授牌仪式、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专题培训暨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盘江诺富特饭店举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律师协会、贵阳市各基层法院负责破产业务的法官、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参加本次仪式。仪式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作为协会副会长单位获授会牌。协会会徽由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员工马洋集协会单位的共同智慧最终设计而成,受到了协会高度认可。长期以来,作为我国最早一批破产管理人机构,我公司除认真承办破产案件之外,还积极投入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事业,作为主要发起机构,参与了多个地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筹备、设立工作,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专注业务,努力支持困境企业的解危纾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发布时间: 2020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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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下午,豪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集团中心业务总监张荣军受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西南中心邀请,出席了“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并与北交所西南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曹爱武董事长受邀代表嘉宾致辞,对“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曹爱武董事长表示,双方合作,旨在共同发展企业并购重组、股权、司法网拍辅助服务、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等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实现共赢发展。
发布时间: 2020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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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年8月13日,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到访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并与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政、创始合伙人郭帅、王政律师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雷加林总监介绍了豪诚集团的主要业务领域和近两年的发展情况,服务涵盖法律、财务、税务、投融资等领域。徐政主任也对云联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发展理念、运营管理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02双方通过交流,达成战略合作共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互助,利用我公司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优势,结合云联所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等业务方面共画蓝图。
发布时间: 2020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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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自贡市破产审判“1+N”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自中法〔2020〕82号为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市中心支行)结合我市破产审判中有关税务、职工社会保险费、企业注销、破产企业征信等问题,建立自贡市破产审判“1+N”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1+N”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则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各司其职、衔接配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和税务、经信、人社、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人民银行在破产工作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衔接配合,合力保障破产工作顺利推进。(二)坚持合法、合规原则。“1+N”机制下各项工作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应当遵守各部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三)坚持服务...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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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加快破产企业的司法处置进程,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我省关于实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确定,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决策部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及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企业挽救、证照变更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全市“僵尸企业”出清和资源优化整合,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条件。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依法指定专门中介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履行清产核资、处置财产、分配债权等法定职责。市有关部门要为破产管理人依法办理企业破产事务提供良好执业环境。(一)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积极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欠费补缴以及社保滞纳金不能清偿或者不能全额清偿所导致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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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14点,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新东方千禧大酒店顺利召开。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作为第一届副会长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西南地区成立的第一家破产管理人协会,豪诚集团是6家发起人单位之一。作为成都市破产行业社会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协会吸纳了入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全部社会中介机构。截至目前,会员数量由成立之初的30家,发展到共有单位会员64家,个人会员172名。单位会员中,律师事务所35家,会计师事务所23家,清算事务所6家。会上,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所主任刘艳当选副监事长。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机构,管理服务危困企业逾百家,清理不良资产超过500亿元,被多家人民法院评为优秀破产管理人机构。豪诚集团作为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在今后的企业破产案件中将不负重托,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创新工作,力争成为业内一流的破产管理人标杆型领军,为成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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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福兴酒店8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代表等参加会议。2020年3月2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2019)川0108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4月1日以(2020)川0108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城北医院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圆满完成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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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绵阳市委党校顺利召开。我公司当选协会副会长单位,董事长曹爱武担任副会长。 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符合条件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目前协会共有54个会员单位成员。授牌仪式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将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有利于畅通‘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程序,帮助危困企业实现破产重整;更好地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对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一如既往坚持“正直诚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为协会的发展和全川乃至全国的破产清算与重整工作持续贡献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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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 | 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更好服务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压缩破产案件审理期限,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本市破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破产案件审理中相关程序、事项的简化方式,制定本意见。第一条  经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争议不大,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破产案件,可以适用本意见:(一)债权人人数少于 10 人,债权总额或债务人财产少于500 万元的;(二)债务人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三)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四)债务人财产无需变价或易于变价的;(五)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已查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移送破产审查的;(六)其他适宜简化审理的案件。第二条  人民法院经对破产案件审查后,拟裁定受理并简化审理的,经合议庭研究,可以在审查阶段提交摇号产生管理人的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时,应附《委托函》《清算、破产案件随机指定清算组成员、管理人确认书》原件,及拟裁定受理的合议笔录复印件。裁定受理时,审理法院应同时作出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我院审查后拟裁定受理并指定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如符合本指引第一条规定,由我院在作出裁定前开展管理人指定的准备工作,形成的工作资...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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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通中法〔2020〕63号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于2020年6月15日经本院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意见精神。特此通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及中共南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特别是落实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提升南通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结合2020年4月29日省发改委发布的《2020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我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破产审判工作对法治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性。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是推进各地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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