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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3 - 05
2019年3月1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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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3
主讲人王丽君,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擅长领域: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投资并购及其他公司法律事务,其中由其主办的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转和解案被评为“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与破产案件相比,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在实务中的数量并不少,但由于目前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的规定较少,导致实务中的诸多争议问题长期存在。为了加强员工们对强制清算程序的理解和认识,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开展“强制清算法律制度及实务操作”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王丽君律师主讲。            王律师首先简要介绍了强制清算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各地强制清算案件的整体情况;接着从强制清算法律制度、强制清算操作流程及强制清算实务问题探讨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最后,王律师还介绍了清算组的议事机制、清算方案的确定、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衔接与转换等清算组办案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王律师的培训从清算组角度出发,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对律师实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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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8 - 17
012020年8月13日,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到访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并与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政、创始合伙人郭帅、王政律师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雷加林总监介绍了豪诚集团的主要业务领域和近两年的发展情况,服务涵盖法律、财务、税务、投融资等领域。徐政主任也对云联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发展理念、运营管理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02双方通过交流,达成战略合作共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互助,利用我公司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优势,结合云联所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等业务方面共画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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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13
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方法律所合伙人杨蕾应邀为四川省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华强班授课11月12日,由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办的“四川省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华强班”开班。豪诚集团副总裁、成都中正诚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春受邀开展题为《破产管理人视角的审计评估》专题培训。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律师受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审计评估专题培训中,刘春先生从破产程序中审计评估造价工作的必要性、破产审计与常规审计的主要区别、管理人对审计机构的主要委托事项、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人需要中介机构配合的主要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述。 他认为破产审计报告的阅读者主要是人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及投资人等,其报告为破产程序推进提供依据,不仅要按照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也需要满足《破产法》相关规定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需要。审计机构应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企业的各项资产范围、权属关系、可变现可回收,各类债权的性质、金额,股东出资及其变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审计。 针对破产程序中的评估工作,刘春先生认为破产程序中的评估工作应充分考虑破产环境下的不确定因素,要根据破产程序中的清算、重整、和解情形,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他重点讲解了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下,资产评估不同方法的运用以及各方法的区别。《民法典》是我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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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3 - 27
3月26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本案合议庭、管理人、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等2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成立,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等业务。其先后建设开发了水岸香榭、荷兰映像、香樟林、东湖星座、和悦庄温泉酒店等项目。经百岛湖公司申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大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由受理其破产重整,并指定我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本案案情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下一步,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依法、高效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平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大竹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全体债权人的通力配合下,促进百岛湖公司早日重整成功。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1-12-23
浏览次数: 66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概况


(一)两公司基本信息

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

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

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二)两公司主要资产

1.资产基本情况

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宗地及在建工程属两公司共同所有,且为两公司主要资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m2,主要规划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用房,规划共建A、B两座,A、B座连通地下室共4层,A座地上39层,B座地上28层。

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完成、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商业楼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因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21年年初停工至今。

2.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优势

(1)具备深厚的历史底蕴

该项目前身为成都本地知名酒店——成都饭店,是西南地区首家4星级饭店,在西南地区曾创下多项第一,在成都人心中享有盛誉三十余载,至今仍承载了几代成都人的美好回忆。该项目依托成都饭店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意在打造新成都饭店,再次成为成都乃至西南地区的标志性建筑。

(2)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稀缺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一环路与蜀都大道两条主干道交汇处,坐拥三条地铁,交通便利,毗邻成都春熙路、娇子音乐厅、339电视塔等多个热门地标;成都中心城区著名的四大商圈——东大街商圈、春熙路商圈、攀成钢商圈和建设路商圈环抱四周。

(3)项目设计标准高

作为位于成都市最重要地段之一的地标性建筑,最高设计高度为166米,且该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层高、电梯配比、地下车位等均围绕打造高端标杆品牌物业进行。

(4)地区环境和政策优势

成都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业发展基础。会展业位居成都五大新兴服务业之首,可谓成都的“朝阳产业”。仅2020年,成都各类重点会展活动超过200场次,共吸引超过2153万人次外地客商来蓉参展参会,带动成都商贸、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休闲娱乐以及广告等服务业增收超过940亿元。

2021年12月15日,随着成都市市委市政府《成都市强化创新突破建设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出台,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类审批许可,以及企业融资帮助、信用修复等事项在该实施方案中均有涉及。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尽快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的复工续建,重建成都市区新地标;最大限度地激发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的重整价值,提高债务的整体清偿水平,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重整投资人资金、管理、商业运作优势与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资产、资源、负债现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实现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运营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格。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其中每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符合招募条件。

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择: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

2.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与安全标准,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正负零工程和A、B座基坑回填的。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此部分投资款按共益债务处理。


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在2022年1月22日17:00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700万元,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信用承诺书》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5.《保密承诺书》;

6.《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并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3)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洋洋成都饭店和洋洋百货公司的内部决议原件;(6)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报名协议,并分别提交上述资料。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邮寄报名时间以收件方签收日期为准),另发送扫描件一份至管理人邮箱。


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名保证金转为尽调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2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方式和对价;

2.偿债方案和计划;

3.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含复工续建方案和计划、运营方案)。

温馨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缴纳签约保证金700万元,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或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签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后,应当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已缴纳的签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保证金退还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或者评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10日内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管理人联系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4-2105。

联系人:王律师18108022406

电子邮箱:295352405@qq.com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8039100646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特别声明事项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及两公司基本情况初步了解,并参与投资。

3.本次系联合招募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和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签约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两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信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BB7972A40351AA83A211A8E6C431D1F5   详情及附件请点击以上网址查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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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666260405 


邮箱:2177272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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