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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3 - 05
2019年3月1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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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3
主讲人王丽君,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擅长领域: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投资并购及其他公司法律事务,其中由其主办的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转和解案被评为“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与破产案件相比,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在实务中的数量并不少,但由于目前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的规定较少,导致实务中的诸多争议问题长期存在。为了加强员工们对强制清算程序的理解和认识,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开展“强制清算法律制度及实务操作”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王丽君律师主讲。            王律师首先简要介绍了强制清算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各地强制清算案件的整体情况;接着从强制清算法律制度、强制清算操作流程及强制清算实务问题探讨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最后,王律师还介绍了清算组的议事机制、清算方案的确定、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衔接与转换等清算组办案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王律师的培训从清算组角度出发,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对律师实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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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8 - 17
012020年8月13日,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到访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并与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政、创始合伙人郭帅、王政律师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雷加林总监介绍了豪诚集团的主要业务领域和近两年的发展情况,服务涵盖法律、财务、税务、投融资等领域。徐政主任也对云联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发展理念、运营管理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02双方通过交流,达成战略合作共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互助,利用我公司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优势,结合云联所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等业务方面共画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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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13
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方法律所合伙人杨蕾应邀为四川省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华强班授课11月12日,由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办的“四川省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华强班”开班。豪诚集团副总裁、成都中正诚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春受邀开展题为《破产管理人视角的审计评估》专题培训。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律师受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审计评估专题培训中,刘春先生从破产程序中审计评估造价工作的必要性、破产审计与常规审计的主要区别、管理人对审计机构的主要委托事项、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人需要中介机构配合的主要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述。 他认为破产审计报告的阅读者主要是人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及投资人等,其报告为破产程序推进提供依据,不仅要按照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也需要满足《破产法》相关规定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需要。审计机构应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企业的各项资产范围、权属关系、可变现可回收,各类债权的性质、金额,股东出资及其变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审计。 针对破产程序中的评估工作,刘春先生认为破产程序中的评估工作应充分考虑破产环境下的不确定因素,要根据破产程序中的清算、重整、和解情形,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他重点讲解了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下,资产评估不同方法的运用以及各方法的区别。《民法典》是我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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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3 - 27
3月26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本案合议庭、管理人、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等2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成立,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等业务。其先后建设开发了水岸香榭、荷兰映像、香樟林、东湖星座、和悦庄温泉酒店等项目。经百岛湖公司申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大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由受理其破产重整,并指定我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本案案情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下一步,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依法、高效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平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大竹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全体债权人的通力配合下,促进百岛湖公司早日重整成功。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2-03-04
浏览次数: 87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申请,成都中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为了顺利推进洋洋成都饭店及洋洋百货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主体)重整程序,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重整主体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82611169A;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酒店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

2.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77363439J;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批发百货、房地产开发。

(二)资产概况

重整主体共同拥有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6,307.3㎡,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为2054年7月7日。重整主体在该地块共同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因资金短缺等原因项目于2021年初停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锦天地商业中心在建工程系重整主体的主要财产。

(三)负债概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债权申报总额约34.8亿元,除去担保人重复申报的债权金额外,债权申报总额约20亿元。已申报债权42户,涉及工程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债权、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负债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性质和金额为准。

(四)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债权申报总额约34.8亿元,除去担保人重复申报的债权金额外,债权申报总额约20亿元。已申报债权42户,涉及工程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债权、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负债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性质和金额为准。

1.项目规划概况

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0㎡(24.46亩),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97814.51㎡和地下建筑59662.01㎡。其中地上建筑包括商业12145.04㎡,办公63470.16㎡,酒店15269.66㎡,避难层及其他6675.18㎡;地下建筑包括商业7229.45㎡,酒店用房3421.29㎡,机动车库41346.99㎡(停车位856个),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7664.28㎡。

2.项目设计概况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3.项目已完工程概况

截至目前,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综合楼已完成基础地基处理、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综合楼已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商业裙楼尚未修建。

4.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势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一环路与水碾河路两条主干道交会处,三条地铁线路和20余条公交线路通达全城,地理位置极其优越;项目为春熙路、太古里、九眼桥、东大街、建设路、攀成钢等城市财富商圈交汇中心,尽享一城繁华,极具商业、商务价值,为城市核心区域不可多得的稀缺项目。

(2)规划设计优势

作为成都市重要地段的地标性建筑,最高设计高度为166米,覆盖酒店、办公和商业(办公及商业按小面积划分产权),规划业态契合市场需求,电梯配比、地下车位等均按打造高标准项目进行设计。项目设计注入“川西院子文化”主题,高层综合楼商业层和传统院落商业层连通形成屋檐下的整体空间,现代和传统完美交融。

(3)历史文化优势

该项目前身为成都本地知名酒店——成都饭店,是西南地区首家4星级饭店,在西南地区曾创下多项第一,在成都人心中享有盛誉三十余载,至今仍承载了几代成都人的美好回忆。

(4)地区环境和政策优势

成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极核”城市,在推动成渝互动协同和成德眉资同城化、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五大经济区协同发展以及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中,成都必将迎来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成都正加快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近期出台了《成都市强化创新突破建设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实施方案》,重整主体涉及的建设工程审批许可、融资帮助、信用修复等事项在该方案中均有涉及。


招募目的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激发重整主体的重整价值,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的复工续建,重建成都市中心地段新地标;优化重整主体资产负债结构、治理结构,实现重整主体持续盈利能力


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意向投资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运营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格。

3.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成员均应符合招募基本条件。

(二优先选择条件

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择:

1.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

2.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承诺在2022年雨季来临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与安全标准,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正负零工程和A、B座基坑回填的。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此部分投资款按共益债务处理。


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二)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成立尚不满三年的,为成立以来的实际期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三)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四)《信用承诺书》和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五)《送达信息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六)《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并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3.联合体投资的,需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承诺对本次重整投资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他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意向投资人章程规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原件。

联合体投资的,《投资意向书》《送达信息确认书》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其他报名资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报名资料一式叁份(无需密封),可以现场或者邮寄提交给管理人(邮寄提交的,以管理人签收日为提交日)。意向投资人需同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



尽职调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管理人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重整主体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制作并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一式柒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具体重整投资方式。

(二)偿债方案、偿债资金(资产)数额及来源等。

(三)续建方案、续建资金投入计划、续建资金来源等。

(四)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销售方案或者运营方案)等。


遴选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当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叁佰万元),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参与遴选。《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及时组织遴选工作,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


时间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2年03月31日17:00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合理安排报名、尽职调查以及编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


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管理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磋商签订重整投资合同。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


保证金退还


投资人尽调后书面通知管理人不参与投资的,管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评审前决定不参加评审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包括转化为其他保证金后的相应部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可以直接扣取投资人缴纳的其他保证金或另行向投资人主张。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十一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18108022406

电子邮箱:295352405@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4-2105。

管理人银行账户:

户名: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8039100646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十二

特别事项声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招募公告对重整主体情况的介绍,目的在于让投资人初步了解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及重整主体基本情况,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依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信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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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破产管理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能力,9月1日上午,豪诚集团开展“豪诚智库”系列培训会,集团旗下豪诚清算事务所会计师徐倩就“财务尽职调查实务”做专题培训。培训现场,徐倩讲师围绕财务尽职调查概述、财务尽职调查基本范围与内容、财务尽职调查程序与方法、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等多个方面对财务尽职调查进行详细讲解。徐倩讲到,掌握财务尽职调查的核心要点,提升财务尽职调查的专业能力,对开展破产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她建议大家在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认清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充分的财务尽职调查,我们才能对项目作出明智的决策,最大程度减少风险。2.激发决策的主动性作为财务和管理人员,应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减少企业风险,为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3.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尽职调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团队之间应该通力合作,积极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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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666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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