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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1 - 21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5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川10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淇实业)破产重整一案。同日,该院以(2018)川10破申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以(2018)川1025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18年12月29日,资中县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将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并入沙淇实业实施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为依法化解沙淇实业等5公司的财务困境,充分挖掘企业运营价值,保障债权人与职工等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热忱欢迎有实力的投资者积极报名参与竞争。一、沙淇实业的基本情况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资中县球溪镇泉江坝。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先后获得“四川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首批清洁生产认证企业”、“四川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认证企业”、“四川省小巨人成长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拥有粮食收购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按照四川省委、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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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6 - 27
2019年6月26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万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权人、管理人和评估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本次会议共包括如下四项议程: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以及提请会议审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图:管理人作相关工作报告会上,由债权人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现场统计结果显示,《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事项顺利通过,圆满完成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图:管理人做会议前期准备工作案件回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金堂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以来,已于2016年9月22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6)川0121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委托四川神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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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6 - 08
破产法治·天府论坛2020年6月6日,由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承办的首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企业重整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研讨会”在青白江区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并吸引了来自省内外的党政领导、法官、专家学者、管理人、企业家、媒体记者等150余人,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曹爱武先生作为管理人机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重整价值探析”发言,他结合自己在破产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围绕破产重整的法律意义、社会价值、经济学意义、重整价值要素、管理人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观点获得在座专家学者的好评。 本次论坛是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一届论坛,是为所有从事破产工作、关心破产事业的朋友们搭建的学术交流、同仁聚会的平台。豪诚智库集团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为助力四川乃至全国营商环境优化,献计献策,贡献豪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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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01
近年来,随着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活跃,“对赌协议”作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在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应用的场景越来越广泛。10月30日,我公司组织员工开展了题为“对赌协议的法律探究”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律师主讲。杨蕾律师从何为对赌协议、权益融资的主要方式、对赌的效力及实际履行、对赌的交易模式与对赌协议中的核心条款等方面进行阐释,让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形成初步认识。同时,杨蕾律师通过海富投资案、华工案等经典的对赌案例,结合《公司法》、《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详细分析了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因对赌条款引发诉讼涉及的争议焦点及法院裁判的要点。进而详细剖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适用及实际履行规则,对赌中的估值调整,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的认识。随后,杨蕾律师通过俏江南案,以“回购+领售权+清算优先权”的交易结构设计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对赌的常用交易模式。杨蕾律师表示,投融资交易中,交易的主体情况、融资背景、交易条件等都有各自的特点,体现着不同的需求,一份合同“模板”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对赌作为一种特殊交易模式,要更加关注对赌协议条款的设计,防范风险。她针对背景性条款、商务核心条款、程序性条款、保障性条款这四类在对赌协议中最关键、最容易引起纠纷关键条款,由点及面,全面讲解了对赌交易中的必知风险。通过本次培训,集团员工对“对赌协议”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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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1 - 15
2021年1月13日,由北交金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共创特殊资产生态联盟——2021特殊资产交流研讨会”顺利举行。成都市金融工作局、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应邀参加研讨会,并作《破产重整制度》主题发言。董事长从破产重整的概念、意义等方面,结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前司法实践,对重整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从“价值发现”、“投资人发现”两个角度深入阐述了如何体现困境企业的运营价值以及多渠道招募投资人的方式,并重点就重整投资的相关问题和与会嘉宾深入交流分享。董事长以重整思维深挖企业运营价值,就困境企业资产盘活、企业纾困、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论述得到了与会相关政府部门、投资机构和管理人同行的高度认同。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2-03-04
浏览次数: 104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申请,成都中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为了顺利推进洋洋成都饭店及洋洋百货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主体)重整程序,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重整主体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82611169A;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酒店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

2.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77363439J;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批发百货、房地产开发。

(二)资产概况

重整主体共同拥有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6,307.3㎡,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为2054年7月7日。重整主体在该地块共同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因资金短缺等原因项目于2021年初停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锦天地商业中心在建工程系重整主体的主要财产。

(三)负债概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债权申报总额约34.8亿元,除去担保人重复申报的债权金额外,债权申报总额约20亿元。已申报债权42户,涉及工程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债权、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负债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性质和金额为准。

(四)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债权申报总额约34.8亿元,除去担保人重复申报的债权金额外,债权申报总额约20亿元。已申报债权42户,涉及工程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债权、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负债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性质和金额为准。

1.项目规划概况

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0㎡(24.46亩),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97814.51㎡和地下建筑59662.01㎡。其中地上建筑包括商业12145.04㎡,办公63470.16㎡,酒店15269.66㎡,避难层及其他6675.18㎡;地下建筑包括商业7229.45㎡,酒店用房3421.29㎡,机动车库41346.99㎡(停车位856个),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7664.28㎡。

2.项目设计概况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3.项目已完工程概况

截至目前,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综合楼已完成基础地基处理、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综合楼已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商业裙楼尚未修建。

4.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势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一环路与水碾河路两条主干道交会处,三条地铁线路和20余条公交线路通达全城,地理位置极其优越;项目为春熙路、太古里、九眼桥、东大街、建设路、攀成钢等城市财富商圈交汇中心,尽享一城繁华,极具商业、商务价值,为城市核心区域不可多得的稀缺项目。

(2)规划设计优势

作为成都市重要地段的地标性建筑,最高设计高度为166米,覆盖酒店、办公和商业(办公及商业按小面积划分产权),规划业态契合市场需求,电梯配比、地下车位等均按打造高标准项目进行设计。项目设计注入“川西院子文化”主题,高层综合楼商业层和传统院落商业层连通形成屋檐下的整体空间,现代和传统完美交融。

(3)历史文化优势

该项目前身为成都本地知名酒店——成都饭店,是西南地区首家4星级饭店,在西南地区曾创下多项第一,在成都人心中享有盛誉三十余载,至今仍承载了几代成都人的美好回忆。

(4)地区环境和政策优势

成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极核”城市,在推动成渝互动协同和成德眉资同城化、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五大经济区协同发展以及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中,成都必将迎来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成都正加快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近期出台了《成都市强化创新突破建设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实施方案》,重整主体涉及的建设工程审批许可、融资帮助、信用修复等事项在该方案中均有涉及。


招募目的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激发重整主体的重整价值,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的复工续建,重建成都市中心地段新地标;优化重整主体资产负债结构、治理结构,实现重整主体持续盈利能力


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意向投资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运营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格。

3.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成员均应符合招募基本条件。

(二优先选择条件

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择:

1.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

2.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承诺在2022年雨季来临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与安全标准,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正负零工程和A、B座基坑回填的。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此部分投资款按共益债务处理。


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二)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成立尚不满三年的,为成立以来的实际期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三)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四)《信用承诺书》和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五)《送达信息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六)《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并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3.联合体投资的,需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承诺对本次重整投资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他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意向投资人章程规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原件。

联合体投资的,《投资意向书》《送达信息确认书》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其他报名资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报名资料一式叁份(无需密封),可以现场或者邮寄提交给管理人(邮寄提交的,以管理人签收日为提交日)。意向投资人需同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



尽职调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管理人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重整主体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制作并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一式柒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具体重整投资方式。

(二)偿债方案、偿债资金(资产)数额及来源等。

(三)续建方案、续建资金投入计划、续建资金来源等。

(四)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销售方案或者运营方案)等。


遴选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当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叁佰万元),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参与遴选。《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及时组织遴选工作,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


时间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2年03月31日17:00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合理安排报名、尽职调查以及编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


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管理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磋商签订重整投资合同。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


保证金退还


投资人尽调后书面通知管理人不参与投资的,管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评审前决定不参加评审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包括转化为其他保证金后的相应部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可以直接扣取投资人缴纳的其他保证金或另行向投资人主张。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十一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18108022406

电子邮箱:295352405@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4-2105。

管理人银行账户:

户名: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8039100646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十二

特别事项声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招募公告对重整主体情况的介绍,目的在于让投资人初步了解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及重整主体基本情况,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依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信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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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3666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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