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避免不当耗费社会资源,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 为深入学习我国预重整制度建设以及我市预重整操作规则,11月5日,我公司组织员工专题学习、讨论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本次专题培训由豪诚智库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主持、授课。 培训会上,曹爱武先生组织员工对操作指引逐条分析、解读,并对债务人义务、预重整管理人职责、重整方案衔接等条款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参会人员认为预重整制度将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节约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为管理人办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指导依据,将进一步促进本地管理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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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共资中县委文件通报,对在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该案经资中县人民法院指定,由我公司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我公司作为沙淇公司管理人勤勉履职,于2018年12月申请将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与沙淇实业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资中县法院裁定将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于2019年7月成功引入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于2019年12月履行完毕《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5月,资中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沙淇公司的成功重整,让曾经的资中县重点民营企业涅槃重生,继续为资中本地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资中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离不开资中县法院的正确指导与主动担当。自裁定沙淇公司重整以来,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助力管理人有序高效推进财产调查、职工权益保障、税收申报、资产处置、变更注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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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管理人代表、债权人、债务人等参加会议。会上,债务人作《自行管理期间财产和经营状况的报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解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既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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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活跃,“对赌协议”作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在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应用的场景越来越广泛。10月30日,我公司组织员工开展了题为“对赌协议的法律探究”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蕾律师主讲。杨蕾律师从何为对赌协议、权益融资的主要方式、对赌的效力及实际履行、对赌的交易模式与对赌协议中的核心条款等方面进行阐释,让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形成初步认识。同时,杨蕾律师通过海富投资案、华工案等经典的对赌案例,结合《公司法》、《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详细分析了投融资、并购交易中因对赌条款引发诉讼涉及的争议焦点及法院裁判的要点。进而详细剖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适用及实际履行规则,对赌中的估值调整,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对赌协议”的认识。随后,杨蕾律师通过俏江南案,以“回购+领售权+清算优先权”的交易结构设计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对赌的常用交易模式。杨蕾律师表示,投融资交易中,交易的主体情况、融资背景、交易条件等都有各自的特点,体现着不同的需求,一份合同“模板”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对赌作为一种特殊交易模式,要更加关注对赌协议条款的设计,防范风险。她针对背景性条款、商务核心条款、程序性条款、保障性条款这四类在对赌协议中最关键、最容易引起纠纷关键条款,由点及面,全面讲解了对赌交易中的必知风险。通过本次培训,集团员工对“对赌协议”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为办理破产、并购、重组案件中涉及对赌交易事项,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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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10月26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1月6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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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问题探讨”专题知识培训为提高公司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更好的履行作为管理人的职能, 2018年11月2日,我公司举办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专题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主讲,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业务中心总监王双及部分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从企业破产案例实际情况出发,对破产企业财务审计、破产企业资产评估、破产企业税收等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并与公司各同事就办理的破产案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整个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增加了员工对涉财、涉税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升了员工对审计、评估及税收问题对破产案件重要性的认识,为公司更好处理破产案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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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参加贵州高院举办的“公司法及破产法清算专题培训”2018年10月26日下午2点30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举办“公司法及破产清算专题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嘉宾。参加本次培训的机构有贵州省内各级法院代表,编入贵州省各地中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代表。 本次徐阳光教授对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法院与管理人的角色与定位、管理人勤勉尽职的体现、债务人财产调查与撤销权的行使、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管辖、企业破产重整期间担保债权的行使,和解制度和重整制度须关注的事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培训。同时,徐阳光教授还对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了讲解,其深入浅出的诠释和讲解,博得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员工吕佳参与了本次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拓宽了我们的视野,进一步加深对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提升了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培训结束后,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员工吕佳与徐阳光教授进行了沟通,徐阳光教授称赞豪诚清算是一个善于学习,注重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自身业务水平的管理人机构,希望我们再接再励,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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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入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2018)一级管理人 2018年9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已经完成了本次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的调整工作。经过报名、评分、考核、评级、复评等程序,已确定141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公司)进入初审名册中的机构管理人,已确定上述中介机构中的26名个人进入初审名册中的个人管理人。并于9月18日将初审名册予以公示,10月16日我公司贵州分公司正式被评为一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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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联利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联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企业概况(一)基本情况联利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大田村7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和;注册资本800万元。联利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丽阳星座”项目的开发经营。“丽阳星座”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399号。(二)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3月30日,联利公司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的预估值约2.1亿元(含已售房屋)。其中:1、住宅用房3幢,共270套房屋,建筑面积28,984.96㎡。已销售备案256套(该房源存在因基础法律关系不真实或未付款被撤销的可能,最终以法院裁定数据为准)。2、商业用房3幢,共67套房屋,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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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邀参加《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2018 年10月22日下午,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参加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及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主办的《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担任主讲人。研讨交流会上,陈夏红博士围绕三个方面,即破产法“为什么修”,“修什么”以及“如何修”进行了深入分析。就“为什么修”,陈教授主要从破产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破产法自身的不足、破产法实施中的“创新冲动”、破产法与新时代间的关系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而就“修什么”,陈教授则从破产法主体扩充、破产法院、关联企业破产、破产服务局、简易破产程序、管理人制度完善的方向、破产重整、“执转破”等诸多方面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就“如何修”,陈教授建议可从参与主体、策略与方案、“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拥抱信息化等四个大的方面去考虑。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各位嘉宾纷纷发言,刘艳主任围绕讲座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以管理人为视角,就实务操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呼吁破产法的修订应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培育,以及市场化破产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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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诚峰会丨魅力日本行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正是出游的好时节。当成都的初寒与印度洋的暖湿气流相遇,我们一行30多人披着薄衣站在了日本的土地上。2018年10月5日-10月11日,豪诚集团集体赴日本举行团建活动。日本,一个听到名字就能联想到画面的国度。此次旅行,我们先后游览东京、京都、大阪等城市。涩谷、银座的时尚繁华,金阁寺、东大寺的历史传承,富士山的巍峨神秘,东京塔的曼妙夜景,富山急乐园的惊险刺激,和服、茶道的坚守创新,让我们对这个国家有了更深刻的体验与认识——既时尚现代又传统保守。山水风物是眼睛的风景,而食物则是舌尖的风景,眼睛赏美景,舌尖尝美食。来到日本,品尝当地美食当然是旅行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神户牛肉、寿司鱼片、菠萝包、料理、鳗鱼、咖喱、抹茶、清酒......吃到膨胀,喝到尽兴。在这次旅行中,大家相互照顾,团结友爱,充分展现了豪诚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放松心情,缓解压力的同时,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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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邀参加“第三届西部破产法论坛”2018年10月14日,第三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在重庆市维也纳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等单位承办。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覃万秋律师、张芮律师、漆婕律师四人受邀参会,并提交了《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购房人优先权研究》参会论文。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司法系统、科研院校、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等来自理论与实务届的逾五百位重量级嘉宾参与。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企业重整理论与实务研究”。与会嘉宾围绕“企业重整计划法律问题研究”、“预重整法律问题研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研究”、“重整企业的识别问题研究”、“重整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研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探讨。通过此次论坛,加强了公司与各行业内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为公司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注入了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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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组成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2018年9月30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我公司组成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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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受邀出席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2018年9月27日,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与谈人出席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本期对话的主题为“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问题”,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教授担任主讲人。韩长印教授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这一微观视角为切入点,提出了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对普通债权进行分段递减偿债的新观点。受邀参加本次对话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及区法院破产庭法官、全国各高校学者、管理人机构等。刘艳主任作为与谈人应邀出席了本期会议,并围绕本期会议的主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刘艳主任认为:小额债权优等清偿及分组表决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的脱节也长期存在,债权清偿需要综合考虑公平和效率的平衡,市场与法律的衔接,经济思维和法律思维的统一。诸多问题还有待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研究成果,更有待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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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8月28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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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察调研2018年9月13日、14日,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前往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本次调研由协会会长罗毅带队,协会副秘书长王春生、刘艳、杨波及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传辉、陈倩,秘书长黄磊等十人参与。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徐丽霞、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涌、副会长谢鹏、韦忠语、陈华茂及监事长凌焯、副监事长谭光权等对考察团进行了热情接待。此次交流旨在学习同行先进经验,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调研重庆在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与破产管理人业务实操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座谈会上,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徐丽霞会长首先对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设立、运行和发展情况。随后,双方参会代表就协会建设、会员构成、业务培训、互助基金等有关工作,并针对破产业务开展及破产实务办案经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进行了热烈互动和深入探讨。调研团先后走访了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共四家重庆市高院一级破产管理人机构。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参会代表集中对川渝两地破产业务现状、管理人团队的人员配置、管理人队伍的培养、管理人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管理人履职风险及防范等展开了深入的座谈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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