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名册(2020年)的公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入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破产管理人名册(一级)》。
浏览次数:
43
发布时间:
2020
-
12
-
31
根据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拟增补入册名单的公示》,我公司内江分公司入选《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浏览次数:
40
发布时间:
2020
-
12
-
31
2020年11月27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进驻大会顺利召开。大会由审判长冯建华主持。大竹县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张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雄、县住建局副局长邓科政,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团队、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及债务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书记员宣读破产重整受理裁定书、指定审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务人相关人员履行义务的通知书。管理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出席会议的政法系统的各位领导分别就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交付办证、债务人配合支持重整工作、管理人忠实履行职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和希望。作为管理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圆满的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实现百岛湖公司各利益主体共赢的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大竹县的营商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随后,债务人向管理人现场移交了印章、营业执照、开发资质相关证书。
浏览次数:
70
发布时间:
2020
-
11
-
27
11月20日,豪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受内江市东兴区法院邀请参加《破产程序中各方主体的角色与职责》交流研讨,与东兴区区委常委陈明毅,内江市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东兴区经合局、商务局、经信局,东同集团等单位和企业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曹爱武董事长针对破产案件中法院、管理人和政府的角色和职责做重点讲解。 他认为法院作为破产程序的主导者、裁判者、监督者和多方利益的平衡者,需要具备平衡协调各方利益的能力,审判人员需掌握足够的法律、财务、金融、经济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政府主要扮演配合法院处理好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把握宏观经济方向的角色,主要体现为保存企业、保护金融、维护就业等具体管制目标。曹爱武董事长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程序中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有效结合势在必行。 最后,参会人员针对具体破产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浏览次数:
69
发布时间:
2020
-
11
-
23
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受邀出席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2018年9月27日,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与谈人出席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本期对话的主题为“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问题”,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教授担任主讲人。韩长印教授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这一微观视角为切入点,提出了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对普通债权进行分段递减偿债的新观点。受邀参加本次对话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及区法院破产庭法官、全国各高校学者、管理人机构等。刘艳主任作为与谈人应邀出席了本期会议,并围绕本期会议的主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刘艳主任认为:小额债权优等清偿及分组表决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的脱节也长期存在,债权清偿需要综合考虑公平和效率的平衡,市场与法律的衔接,经济思维和法律思维的统一。诸多问题还有待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研究成果,更有待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发布时间:
2018
-
09
-
29
浏览次数:192
公司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8月28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8
-
09
-
17
浏览次数:122
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察调研2018年9月13日、14日,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前往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本次调研由协会会长罗毅带队,协会副秘书长王春生、刘艳、杨波及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传辉、陈倩,秘书长黄磊等十人参与。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徐丽霞、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涌、副会长谢鹏、韦忠语、陈华茂及监事长凌焯、副监事长谭光权等对考察团进行了热情接待。此次交流旨在学习同行先进经验,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调研重庆在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与破产管理人业务实操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座谈会上,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徐丽霞会长首先对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设立、运行和发展情况。随后,双方参会代表就协会建设、会员构成、业务培训、互助基金等有关工作,并针对破产业务开展及破产实务办案经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进行了热烈互动和深入探讨。调研团先后走访了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共四家重庆市高院一级破产管理人机构。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参会代表集中对川渝两地破产业务现状、管理人团队的人员配置、管理人队伍的培养、管理人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管理人履职风险及防范等展开了深入的座谈和交...
发布时间:
2018
-
09
-
17
浏览次数:228
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8月29日,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2018年5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贵州肥矿能源有限公司对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依法接管了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在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职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依法登记、审查4户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作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文件资料。2018年8月29日,管理人在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向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报告。债权人会议就“诉讼追收贵州光大科尔投资有限公司3920万元出资的意见”、“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均获得债权人会议的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
2018
-
08
-
30
浏览次数:173
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日前,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双方将就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前沿性问题,联合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期携手提升我国破产法研究水准、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为破产法的有效实施贡献力量。同时,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律师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并被正式接纳为2018年度国际破产协会会员。 豪诚智库集团将继续专注于企业债务重组与破产业务领域,不忘初心,精耕细作,不断深化与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在内的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动中国破产法事业的进步。
发布时间:
2018
-
08
-
23
浏览次数:195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联利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2、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联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联利公司及主要资产情况1、联利公司基本情况联利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大田村7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和;注册资本800万元。联利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丽阳星座”项目的开发经营。2、联利公司主要资产情况(1)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为14,574.26平方米,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在建工程1项:丽阳星座项目,占地面积14,574.26平方米(约21.87亩),建设规模62,419.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1,953.08平方米,住宅270套,商铺67套,车位420个。容积率为2.9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3%。该项目自2017年起处于全面停工...
发布时间:
2018
-
08
-
22
浏览次数:187
我公司应邀参加发现书院三周年庆典暨破产法实务论坛第一季集团董事、副总裁、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破产项目管理”主题分享2018年8月18日,发现书院三周年庆典暨破产法实务论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隆重举行,来自全川司法、律所、企事业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近200人参加此次论坛。我公司应邀参加,公司集团董事、副总裁、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破产项目管理”主题分享。周兵先生从事破产业务24年,具有清算师、高级策划师职业资格,参与或管理的破产及相关咨询项目两百余个,具有丰富的破产实务操作和项目管理经验。本次论坛,周兵先生以四川华通柠檬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例向大家分享“破产项目管理”的宝贵经验。周兵先生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以华通柠檬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主线,讲解破产项目管理过程需要关注的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介绍了公司编制的《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与会人员对周兵先生务实的讲解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公司操作规程将破产案件管理流程化、标准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本次论坛,展现了我公司从业人员的良好业务素质和专业形象,进一步深化了我公司与业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公司未来发展增添了新的助力。
发布时间:
2018
-
08
-
20
浏览次数:121
七夕送礼——覃律师做“债权申报与审查”专题培训2018年8月17日,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节,在这浪漫温情的日子里,公司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覃万秋副主任在公司培训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专业讲座,集团副总裁周兵、财务副总裁刘春、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业务中心总监王双及部分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覃律师以“债权申报与审查”为专题,从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方面深入简出的剖析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实践处理,大家就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关切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及时的交流,培训会场气氛融洽。律所合伙人李壮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诉讼及破产法律服务经验,对覃律师的讲座做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此次培训大家参与积极,与主讲人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解决了一些困扰大家很久的问题。此类培训是公司建立学习型团队,提高员工执业素养的重要一环,通过一系列培训,提高的员工的执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发布时间:
2018
-
08
-
17
浏览次数:165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8月7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中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共有266户债权人到会。根据现场统计,所有表决事项均获得高票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以(2018)川0115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4月4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进驻债务人现场后,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接管了债务人证照、印章、合同、档案、财务账册等资料,并通过公开比选,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经管理人通知,至债权申报截止日,共有32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等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一)基本方案》、《财产管理方案(二)复工续建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经债权人会议表决,该两个方案均获得高票通过。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会场秩序井然,气氛和谐。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8
浏览次数:138
集团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为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公司领导及员工开展“以企业破产法视角谈企业的经营管理”实务培训2018年7月15日上午,集团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应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公司邀请到清镇市红枫湖会议中心开展主题为“以企业破产法视角谈企业的经营管理”实务培训讲座。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公司财务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及员工共计二十余人到场聆听。刁涛总经理介绍了企业破产法的基本知识,通过真实案例,分析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系统解释了公司财务困境的成因及基本解决方案,并说明了破产企业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培训讲座最后刁涛总经理为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公司提出具体治理公司的建议:清理无收益的对外投资项目,防止产生负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成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体制。同时作为国有企业在发展中需要以资产的有效监督、有效利用、有效防范风险为主,保证利用资金可以发挥效用最大化,减少财务问题所带来的风险。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其更有效地处理好有关财务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内部实现利润最大化,使国有资本在使用上更具有科学怀和系统性,保证企业在未来的稳定发展,同时,加强对公司法、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不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才能使国有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具有竞争力。此次培训,加深了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公司对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了解,扩展了该企业...
发布时间:
2018
-
07
-
16
浏览次数:161
我公司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搜淘好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6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搜淘好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7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使破产清算工作有序开展,管理人将勤勉尽责,认真忠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并制定阶段性的工作方案。但鉴于本案系执转破案件,经执行法院查明债务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如经管理人调查仍未发现债务人财产,或已发现的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将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终止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8
-
07
-
09
浏览次数:170
我公司组织“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专题知识培训为有效提升我公司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业务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员工在工作中的业务素质,我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上午组织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项目经理苏爱萍律师主讲,集团董事、副总裁周兵、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财务副总裁刘春、业务中心总监王双及部分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在本次培训中,苏爱萍律师全面分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的典型特点和涉及的疑难问题,同时分享了联利破产清算案件的有益经验,可谓干货满满,培训气氛十分热烈。黎卫东律师简述了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所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办法。漆婕律师从债权人构成、债权顺位两个方面,就房地产企业破产较之于其他企业破产的特殊性提出自己的见解。随后在座的全体同事在互动交流环节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分享者进行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此次培训短暂而又丰富,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聆听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对房地产破产案件的认识,拓宽了办理相关案件的思路,也希望我公司在房地产企业案件上能有更多突破。
发布时间:
2018
-
07
-
09
浏览次数: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