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黔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永忠对天鑫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又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黔06破1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为推进天鑫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决定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三)在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投资人提供天鑫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资格;(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投资人初步了解天鑫公司及其开发的“铜仁市碧江区殡仪馆搬迁及经营性公墓项目”项目现状。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选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调查所需的成本和投资风险;(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天鑫公司及项目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30872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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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申请,成都中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为了顺利推进洋洋成都饭店及洋洋百货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主体)重整程序,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重整主体概况(一)工商登记信息1.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82611169A;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酒店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2.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77363439J;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批发百货、房地产开发。(二)资产概况重整主体共同拥有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6,307.3㎡,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为2054年7月7日。重整主体在该地块共同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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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概况(一)两公司基本信息况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二)两公司主要资产1.资产基本情况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宗地及在建工程属两公司共同所有,且为两公司主要资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m2,主要规划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用房,规划共建A、B两座,A、B座连通地下室共4层,A座地上39层,B座地上28层。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完成、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商业楼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因资金链断裂,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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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17年6月23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3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广安市恒荣通物资有限公司、广安恒立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安稼丰农资有限公司、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安好人家农资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7日,前锋区法院裁定受理广安永宏商贸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8月6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成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广安市万里行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经前述管理人申请,2018年12月28日,前锋区法院以(2018)川1603破2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对前述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恒立十公司或重整主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清算组为广安恒立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为推进重整主体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重整主体概况(一)基本情况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基本情况广安恒立十公司为关联企业,主要业务经营板块如下:1、化肥生产。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占地103亩,年产缓控释复合肥20万吨,二期占地167亩,设计年产900万立方米天然气制造45万吨/年硝基缓控释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金属铸造。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地55.68亩,年产3万吨稀土钒钛铬合金磨球。3、仓储物流。广安市恒荣通物资有限公司占地102亩,已建成的集仓储、物流、信息化平台、商贸为一体的综合体。4、房地产开发。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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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黔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永忠对天鑫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又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黔06破1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为推进天鑫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决定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三)在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投资人提供天鑫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资格;(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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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申请,成都中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为了顺利推进洋洋成都饭店及洋洋百货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主体)重整程序,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重整主体概况(一)工商登记信息1.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82611169A;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股东为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冬生;经营范围为酒店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2.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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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概况(一)两公司基本信息况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二)两公司主要资产1.资产基本情况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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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17年6月23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3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广安市恒荣通物资有限公司、广安恒立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安稼丰农资有限公司、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安好人家农资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7日,前锋区法院裁定受理广安永宏商贸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8月6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成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广安市万里行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经前述管理人申请,2018年12月28日,前锋区法院以(2018)川1603破2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对前述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恒立十公司或重整主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清算组为广安恒立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为推进重整主体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重整主体概况(一)基本情况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基本情况广安恒立十公司为关联企业,主要业务经营板块如下:1、化肥生产。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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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岛湖公司第二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9日发布《百岛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第一轮招募结束未有投资人报名,现开始第二轮招募工作。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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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资中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公开评选方式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鉴于中豪公司严重缺乏偿债资金,且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完成重整以清偿债务,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管理人现公开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实现中豪公司重整成功之目的。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2、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3、在报名成功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内容以外的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4、本公告仅作为要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投资条件所作承诺。5、由于本公告发布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中豪公司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6、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中豪公司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7、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中豪公司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中豪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资中县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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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 招 募 须 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 企 业 概 况(一)基本信息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9月3日在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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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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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福兴酒店8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代表等参加会议。2020年3月2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2019)川0108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4月1日以(2020)川0108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城北医院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圆满完成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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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作出(2019)川 03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贡井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2019)川 0303 破 2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圆满完成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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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10:30,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签约仪式在豪诚集团会议室隆重举行。联利公司管理人代表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财务总监雷加林、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四川方法所合伙人覃万秋、杨蕾、王丽君律师、成都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华公司”)代表资阳恒大总经理周仕林、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副总经理张童、贾勇和财务总监何玉秀出席了签约仪式。会议由杨蕾律师主持。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联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联利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经公开招募程序、多轮磋商,确定瑞丰华公司为本案投资人。此次签约仪式共设四项议程,包括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介绍联利案件招募过程,投资方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介绍公司理念及后续发展方向,双方负责人签署投资协议,合影留念。《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的顺利签订,标志着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将尽快起草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让联利公司“丽阳星座”项目早日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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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2018年11月18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报如下: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到328人,债权申报金额993,058,413.89元;本次会议实际到会254人,代表债权金额899,137,414.13元。到会人数和代表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管理人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并对《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债权人会议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二、表决结果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联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09人。表决同意《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债权人17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1.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6.83%,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本次会议从各类债权候选人中共选举出5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与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和1名债务人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会后,债权人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案主审法官汪仁可、管理人负责人曹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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