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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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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7 - 27
2020年7月23日,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福兴酒店8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代表等参加会议。2020年3月2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2019)川0108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4月1日以(2020)川0108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城北医院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圆满完成了成都城北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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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6 - 30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彭霞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作出(2023)川01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霞对鑫红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3)川019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维护鑫红光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PART 1鑫红光公司基本概况一、鑫红光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一)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鑫红光公司设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9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继汉。经过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截止目前公司股东为黄建东(持股比例70%),黄艳(持股比例30%),均已实缴。目前,黄建东股份已被法院冻结,黄艳股份已设定股权质押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品、五金交电;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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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2 - 03
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11月30日,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2017年12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晏彩云、高学东、朱富全对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1月2日作出(2018)黔01破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随即展开对债务人资产、负债、职工情况的调查。由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失联,管理人无法接收到任何人事、财务等资料,遂多次前往白云区人民法院、白云区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债务人情况进行调查。另,管理人为梳理债务人厂房出租情况,多次对租赁户进行了走访,并要求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收据。管理人在开展外部调查的同时,依法登记、审查债权16户,并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作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2018年11月30日,管理人在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审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制定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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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5 - 21
主讲律师  漆婕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由于房地产企业财产的特殊性和债权人结构的复杂性,使房地产破产案件相比其他类型破产案件更为复杂,特别是涉房类债权的性质认定和处理方式涉及多方债权人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显得尤为敏感。      目前公司办理的联利、海腾、奇林、尚都、万和等多个房地产破产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提升项目人员办理房地产破产案件的素质和能力,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上午组织了“房地产破产案件涉房债权处理方式”的专题培训。本次活动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主持,由房地产破产项目主办律师漆婕主讲。       漆婕律师围绕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涉及的涉房债权类型,从理论到实务,从现有法律规定到实际操作,为大家进行了全面讲解;同时结合公司承办的多个房地产破产项目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特别是针对房地产案件中的涉房债权审查标准及依据、涉房债权清偿方式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使公司团队对实务中存在的这些复杂、敏感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大家更好地开展项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互动交流环节,大家围绕房地产破产案件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每个房地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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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2 - 24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阳光 、沙滩 、蔚蓝的大海、夏日的热情,轻松喜悦的微笑,像一缕清风,吹散生活的繁忙,真切感受外面世界的精彩。          “旅行就是在寻找自我的过程”,2019年12月14日一年一度的“豪诚集团海外高峰会”如期出发,开启了一场盛大的夏日旅程。独家定制精美线路,带领大家邂逅位于印度洋上的“天堂之岛”,印尼最浪漫的度假胜地—巴厘岛。8.7° N, 115.2° ESat.Dec.14       巴厘岛是一个将美景与信仰融合之至的地方。来到这,感受的不仅是美不胜收的风景,还有纯净的心灵之旅。而说到纯净,贝蒂达岛的海绝对是代表之一:洁白柔软的沙滩 ,宁静碧蓝的海水,自然天成的岩石洞穴,未受污染的自然风貌,炫彩斑斓的珊瑚,也使得这里成为享受水上项目的理想圣地。豪诚团队的小伙伴们,也迫不及待的融入这片大海中,感受缤纷的热带海洋风情。      古老的乌布皇宫,传统的乌布市场,飞驰乡间的复古老爷车,荡漾在丛林间的秋千,惬意的田园下午茶,尽享异国的人文风情、民俗文化。            搭乘橡皮艇,顺着阿勇河漂...
News Center 豪诚动态
3月18日,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苌弘大剧院多功能厅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职工代表、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机构工作人员、购房户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关于设立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顺利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关于设立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本案案涉重大、案情复杂,涉及债权人、农民工、购房户人数众多,社会矛盾突出。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二十多家单位组成的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协调小组,为中豪公司重整过程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给予支持,确保重整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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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3 - 19
2021年2月23日,温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15破3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联利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获批,意味着联利公司重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标志着联利公司重整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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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2 - 26
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江 苏 省 律 师 协 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及审查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二〇二一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宗旨】为指导破产管理人业务,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提高破产管理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省破产管理人的业务实践,特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的适用范围: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机构或个人会员,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适用本指引。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作为清算组成员的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机构或个人会员,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适用本指引。接受管理人聘用的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机构或个人会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时,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债权审查程序】本指引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将管理人债权审查工作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个阶段。管理人在各阶段按照本指引履行债权申报及债权审查职责。第二章  债权申报阶段第一节 债权申报的公告、通知第四条  【受理破产申请的通知、公告】管理人应协助人民法院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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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2 - 23
为进一步提升全员执业水平,加强团队合作意识,动员全体员工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本年度工作,1月30日-31日,豪诚集团举行2020年度员工述职大会暨先进表彰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以“主会场+分会场”方式召开。集团管理层出席会议,总部全体员工及分公司员工参加会议。全体员工分别对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个人工作心得体会进行汇报,并对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同时,还对个人成长做详细规划,对公司发展、内部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随后,公司为在2020年度个人成长突出、业务能力优秀的员工分别授予了“优秀管理奖”、“优秀项目经理奖”、“优秀员工奖”。董事长曹爱武,集团董事、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清算公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分别为获奖员工颁发奖状。董事长强调,受表彰的员工要在来年继续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榜样力量引领全体员工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同时,董事长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通过破产清算使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退出市场,是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完成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法治手段,破产行业是未来不断向前发展的行业。全体员工要团结一心、认真工作、辛勤耕耘,以我们专业的力量为我公司承办的每一件的破产案件画上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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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2 - 02
最高法:无挽救价值僵尸企业不适用破产重整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孙自法 2018-03-06 16:16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贺小荣6日说,破产重整的对象应为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业,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及拯救可能的“僵尸企业”,应不予适用重整。最高法当天举行“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贺小荣在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作上述表示。他说,重整制度是中国现行破产法适应国际发展趋势、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经验所作的重大制度创新。通过重整制度对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加以挽救,可以避免破产,维护社会利益,也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贺小荣认为,最高法2017年底召开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主要从四方面对破产法重整制度进行发展完善:一是明确破产重整的对象应为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业。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以及拯救可能的“僵尸企业”,应不予适用重整,而要通过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二是明确人民法院审查和批准重整计划的依据。强调重整不仅是债务减免和财务调整,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定让企业改善经营、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维持企业的营业价值,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企...
发布时间: 2018 - 03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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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武董事长应邀出席“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并被聘为“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金融安全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11月11日在辽宁沈阳举行。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出席,并被聘为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此次年会以“金融安全的法治保障”为研讨主题,内容包括金融稳定发展的法治战略、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的法律问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等。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是本次年会的一项重要议程,该委员会的成立为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法制化的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构建全面而高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董事长此次之行,为我公司立足中国国情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加强与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法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努力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智力服务与专业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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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11月6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为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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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邀参加“第二届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暨2017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11月4-5日,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暨2017年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举行。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和法务总监刘艳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当天,来自破产实务界、高校科研机构、法院系统、政府系统和金融系统等的5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保护”、“通过破产重组方式推进金融资产处置”、“困境企业拯救的金融体系支撑”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经济结构供给侧改革放在重要的地位,此次论坛围绕供给侧改革中破产与金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对于解决破产管理人实务中的金融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17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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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财税人员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增值税立法前瞻问题”研讨会并发表论文2017年10月21-22日,我公司财税组工作人员到西南财经大学参加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增值税立法前瞻问题研究”研讨会并发表论文。会上,各院校、机构、律所等专业人士围绕增值税立法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通过此次交流、分享,为公司今后实践过程中的财税业务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意义。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3
浏览次数:387
我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9月12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为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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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14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6
浏览次数:444
我公司被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7月20日,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8月13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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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率队参加“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并作为特邀嘉宾作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等单位承办的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于2017年10月1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维也纳国际酒店顺利召开。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以及旗下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板块,并就作为管理人十二年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中银行担保债权面临的实际问题同与会嘉宾进行探讨交流。首先,周总经理就破产实务中,银行担保债权所出现的典型问题归纳为七个方面,将银行担保债权在破产实务中尴尬处境真知灼见地陈列出来。接着,周总经理根据上述提出的问题分别从银行、立法、司法以及政府四个层面深入分析并提出九点建议,从方方面面将银行债权风险降到最低。近两年金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护已成为热点话题,周总经理以豪诚公司十二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的宝贵经验作为依托,针对银行债权保护提出的建议切实从破产实务中大大降低了风险,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我公司法律组两位律师提交的《保护银行债权优先清偿的“疏”与“堵”——以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为例》、《破产债权审查实证分析——以债权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视角》的两篇论文被论坛组委会收录。本次论坛以“破产与金融”为主题,邀请了国内众多行业专家与会,主要围绕“金融机构破产...
发布时间: 2017 - 10 - 16
浏览次数:438
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赴昆明参加业务培训2017年9月21日,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前往昆明参与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主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组织方邀请到了国内具有丰富破产案件审判和破产管理人实务经验的法官和专家,分别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僵尸企业处置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破产重组实务及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解读。豪诚企业智库集团历来注重业内交流与培训学习,此次培训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管理人业务带来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下,公司强化管理人业务素养提高的体现。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我公司参会员工表示获益良多。培训期间,聆听业内大咖高论与同仁分享实务心得,智慧豪诚,在学习中前行!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4
浏览次数:280
我公司受邀参加《实践中的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2017年9 月 16 日,我公司19位破产管理专业人员受邀参加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术报告厅举办的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次活动——《实践中的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邀请到了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协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破产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任一民律师担任主讲人。培训内容涉及管理人相关基本制度、破产流程概览和管理人的履职三大部分。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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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波律师参加我公司工作交流座谈会2017年9月15日下午,我公司在摩根中心302会议室召开了工作交流座谈会。本次座谈会邀请到了北京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沈宏波律师针对破产管理人操作实务和运营经验进行分享指导。我公司董事长介绍了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能作用,详细说明了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希望沈宏波律师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接下来,沈宏波律师为大家带来了一场专业的分享交流会。内容涉及人力资源基本制度建设和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分配三大部分。沈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案例分析,用幽默而中肯的语言,将集团建设的重点问题和项目人员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向大家做了分享。此外,沈律师针对我公司项目人员提出的破产管理人实践中的困惑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此次座谈会进一步了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优化了执业环境,对我公司今后业务的开展具有实践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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