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破产重整投资机会前瞻沙龙在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举行。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受邀做“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的现状与规范”主题分享。
分享过程中,刘艳主任从实证考察分析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的现状,将管理人评选、债权人委员会评选、 评审委员会评选、债权人会议评选等重整投资人遴选方式进行比较,并从管理人的角度给出中肯的建议。她认为,管理人在投资人招募工作中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与权力,科学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明确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和责任,在遴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确保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
刘艳主任表示,当前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的不统一影响破产法的实施效果,增加了投资人的不可预期性和沟通成本,影响投资人信心。因此,规范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