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被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指定为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被四川金堂县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并于当日收到金堂县人民法院下达的《裁定书》《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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