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8451 8706
站内搜索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VIGOROUSLY CARRY FORWARD THE LEGAL AND MORAL, WHILE MAINTAINING FAIRNESS AND JUSTICE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新闻动态 / News 查看更多>>
1
2021 - 03 - 27
3月26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本案合议庭、管理人、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等2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成立,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等业务。其先后建设开发了水岸香榭、荷兰映像、香樟林、东湖星座、和悦庄温泉酒店等项目。经百岛湖公司申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大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由受理其破产重整,并指定我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本案案情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下一步,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依法、高效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平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大竹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全体债权人的通力配合下,促进百岛湖公司早日重整成功。
2
2023 - 03 - 23
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全市政法系统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群众诉求典型案例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我司承办的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入选成都市政法系统服务项目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是温江区第一个破产重整成功的房地产项目,此前还入选四川高院2022年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成都破产法庭2021年度十大代表案例。这既是对我司履职能力的认可,也是鞭策。未来,豪诚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以我们的专业力量,为每一件破产案件找到完美的解困兴企之策。
3
2023 - 10 - 11
2023年10月9日,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为豪诚集团银鸽纸业重整项目组送来两面写有“诚信正道 为民解忧”、“勤勉尽责 忠实职务”的锦旗,对项目组在重整期间的专业化水平表示高度认可,对项目组成员的敬业精神表示衷心感谢。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于2021年11月1日裁定受理。同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2021)川0503破 4-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该破产重整案联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多方协调各项疑难问题。该案件历时一年半,成功完成了重整工作。履职期间,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充分保护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使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50%,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也赢得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高度赞扬。
4
2024 - 05 - 23
5月22日上午10时,德阳天韵阳光温泉度假休闲文化娱乐综合体一期工程复工庆典在项目现场顺利举行,人民法院、管理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团队及业主代表参加此次庆典。豪诚法律总顾问刘艳主任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管理人发言。她表示,德阳天韵阳光的复工续建来之不易,是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天韵阳光项目得以复工离不开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大力支持,希望项目各方精诚协作,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实现“保交楼、保稳定”工作目标。复工仪式后,刘艳主任陪同合议庭王法官巡查工程现场的复工进度,王法官对项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后续工作和施工进度提出要求和期望。
5
2025 - 02 - 08
2025年1月13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四川吉选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我司担任四川吉选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豪诚公司必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稳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日期: 2020-08-06
浏览次数: 782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0〕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加快破产企业的司法处置进程,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我省关于实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确定,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决策部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及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企业挽救、证照变更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全市“僵尸企业”出清和资源优化整合,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依法指定专门中介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履行清产核资、处置财产、分配债权等法定职责。市有关部门要为破产管理人依法办理企业破产事务提供良好执业环境。
(一)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积极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欠费补缴以及社保滞纳金不能清偿或者不能全额清偿所导致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二)明确管理人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涉及企业破产程序全过程和企业破产事务各方面,包括接管企业证照印章、财产资料、全部资产,调查企业财产状况,清理债权债务,管理营业事务,处分企业财产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切实保障管理人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支持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有关破产企业的保全措施及刑事、行政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支持配合破产管理人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
(四)保障管理人尽职调查。支持管理人通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单位)快速查询企业基本情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企业涉诉、涉执情况。(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
(五)依法申报税收、社保债权。及时通知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税收、社保债权,保障税务、社保部门全面查阅财务资料。(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六)支持帮扶危困企业。积极帮扶陷入债务危机而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进行重整、和解。充分利用招商引资资源和市场,推介破产企业经营价值,解决重整企业投资人招募难问题。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和解衔接,提高破产重整、和解效率和成功率。(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政府)
(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在破产过程中,对符合兼并重组条件的企业按规定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重整、和解的企业,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将企业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并作为企业所得税征税依据。协调解决好破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适用政策问题。(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八)发挥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推动建立银行、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领域债权人成立相对统一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鼓励积极参与破产程序,发挥沟通桥梁作用,探索化解担保圈风险的有效措施,引导金融债权人依法合规支持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重整计划草案或和解协议草案,推动破产案件快速高效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
(九)妥善处置瑕疵财产。对破产企业的不动产产权瑕疵依法进行甄别,对国有划拨土地及集体用地上的建筑物、无证房地产、房地权属分离等情形进行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理顺产权关系,盘活企业财产。(责任单位: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
(十)协调处理相关资质。破产企业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路桥建设施工资质,化工原料、天然气存储及生产,影视作品制作、发行,报刊、广告经营许可以及其他特殊行业资质管理和生产经营许可的,各相关部门在破产程序框架内,本着有利于企业重整或和解,一体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会商人民法院予以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市法院、各相关部门)
(十一)保护购房人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购房人依法可以办理而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管理人为购房人完成产权登记,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十二)简便快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破产清算程序依法终结的,各相关部门依管理人申请及时注销税务、工商登记。及时研究解决破产重整企业引入新投资人后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
(十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协同做好涉及企业破产的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处置抢控破产企业财产、人身伤害、散布谣言等不法行为,对财产接管、大型债权人会议、财产处置等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提前制定维稳预案,确保遇有情况及时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各区县政府)
(十四)帮助重整、和解企业修复信用。完善信用黑名单退出机制,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投诉等制度,协调信用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积极支持重整、和解成功企业及时退出黑名单,实现企业信用重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
(十五)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犯罪行为。发现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有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涉嫌犯罪的,有关部门、管理人可向有关机关举报并移送线索、材料,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有关机关要加大协查力度,逐步形成打击逃废债务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
(十六)充分发挥破产费用保障资金作用。持续保障破产专项保障资金及破产管理人协会援助资金池的资金充盈,充分发挥破产专项保障资金、破产援助资金在解决破产费用缺失导致破产程序启动难等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及时保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以及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等,调动管理人工作积极性,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十七)加强管理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管理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管理人履职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对管理人名册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和推动管理人协会的行业自律建设。(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十八)其他需由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解决的事宜。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法院负责人任副总召集人的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有关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法院和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法院负责汇总企业破产处置中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的问题,市国资委负责汇总各相关部门在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疑难问题,提交会议研究解决。
(二)建立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整体情况,研究解决破产处置工作全局性、整体联动事项,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或作出决策。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组织召开。府院联动机制办公室可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企业破产处置具体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难点堵点问题以及破产处置工作中的局部性、“点对点”及“一案一策”联动事项。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共识的,可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府院联动机制办公室负责,定期交流“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工作计划和企业破产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通报全市企业破产审判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汇总编发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经验,为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供研判依据。
 
附件:济南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员名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1日



分享到:
News / 相关推荐 More
2026 - 10 - 27
2026年10月24日-25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颁布二十周年暨第十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协办。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管理人协会、律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等近千人参加本届论坛。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法律顾问覃万秋应邀参加论坛活动。△ 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右二)在分论坛发言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受邀在第四分论坛“困境拯救与合并破产”第二单元对话交流环节作交流发言。刘艳律师重点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合并破产”章节内容进行交流,就出资人是否适合作为合并破产申请主体、合并破产条件、异议人救济路径,以及连带个人债务人与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或协调处理等问题分享观点。△ 豪诚公司法律顾问覃万秋参加论坛活动
2026 - 10 - 19
10月16日,由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绵阳、德阳、广元、遂宁、温州、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协办的“川北+”破产力量联盟第二期破产实务沙龙活动在资阳市圆满举行。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出席活动并致辞。△ 资阳管协会长、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出席活动并致辞本次活动以“资聚合力 破局兴企”为主题,聚焦困境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房地产企业破产、破产税务处置、府院联动机制、预重整与庭外重组等行业前沿实务难题,设置开场致辞、主题发言、嘉宾点评、主题讲座四个环节。来自省内外法院、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人协会的破产实务专家和代表近300人,围绕相关议题开展研讨交流。豪诚公司多名成员受邀参会,与同行交流学习。△ 我司副总经理周兵(左三)、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魏婷(右一)、法律顾问何思佳律师(右二)、法律顾问肖敏律师(左二...
2026 - 09 - 20
9月11日,第三届成渝特殊资产与破产重整投资论坛在成都顺利召开。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律师、业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郭红军及法律顾问何思佳律师受邀参加论坛。△ 从左至右为:我司法律顾问何思佳律师、法律总顾问刘艳律师、业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郭红军本次论坛由不良资产行业观研与阿里资产联合主办,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四川天府新区天府中央法务区破产服务中心等机构共同指导,以 “产融协同、价值重塑、生态共赢” 为主题,汇聚银行、AMC、信托、产业资本、破产管理人、律所等机构近500位专业人士现场参会,同步线上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过万。论坛期间,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投融资信息平台第八期 "云端推介" 活动成功举行。本次推介活动以“线上+线下”的形式举行,集中推介了 15 个特殊资产与破产重整项目。各项目方依次路演推介,全面展示项目资产情况...
2026 - 08 - 18
8月13日,四川省律师协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律协副会长陈军发布了《四川律师》特约撰稿人名单,豪诚公司法律顾问覃万秋律师成功入选。《四川律师》是由四川省司法厅主管,四川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内部资料性刊物(双月刊)。为推动刊物内容提质和人才培养,提升杂志可读性,《四川律师》拟建立特约撰稿人队伍以充实杂志稿源,提高稿件质量。经报名征集、初筛、评审、核查、公示等严格程序,最终确定50名人员为特约撰稿人。本次入选,是对覃万秋律师专业素养及学术洞察力的充分肯定。他表示,将积极履行特约撰稿人职责,围绕行业前沿、实务难点与法治热点持续输出高质量文章,为行业文化建设和法治传播事业贡献力量。覃万秋 律师豪诚公司法律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获四川省律师协会评定“公司法”专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诉讼法硕士学位资深破产律师,以主办律师、负责人等身份参与办理破产案件近100件,代理诉讼案...


邮箱:2177272584@qq.com
联系电话:028-8451 8706    028-8522 2530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
B座2102
栏目导航  NAVIGATION
分享到 SHARE
扫码浏览手机云网站 SCAN CODE

扫码浏览手机云网站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18 - 2024 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