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8451 8706
站内搜索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VIGOROUSLY CARRY FORWARD THE LEGAL AND MORAL, WHILE MAINTAINING FAIRNESS AND JUSTICE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新闻动态 / News 查看更多>>
1
2018 - 11 - 13
我公司破产业务团队赴京参加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为了全面提升破产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与理论水平,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破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五期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在京举办。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全国著名的商事审判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专家和资深实务律师,组建成融理论与实务、权威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专家团队,结合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对《企业破产法》文本、司法解释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解读,内容涵盖破产实务各个重要环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如破产程序的启动、管理人制度、债权申报与审查、债权人会议制度、债务人财产制度、重整制度、房地产企业破产、关联企业合并、涉税处理、财产拍卖以及其他破产破产法前沿问题等等。通过5天深入、系统的学习交流,公司参训人员进一步全面理解、掌握了破产法前沿理论和实务操作技巧,汲取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2
2019 - 02 - 22
2019年2月22日,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彭山区兴铁宾馆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 2018年9月12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2018)川1403破申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2018)川1403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2月22日,管理人在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报告》《财产状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等报告。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顺利完成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3
2019 - 07 - 30
专 家 介 绍      丁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与智库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商法,学术专长为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破产法专家丁燕教授莅临我公司进行《企业重整融资法律制度研究》专题调研       7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青岛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燕教授莅临我公司进行破产法专题调研,集团领导热情接待。调研会现场图      调研座谈会由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主持,集团副总裁刘春、业务总监王双、财务总监雷加林、方法律所副主任覃万秋及部分骨干律师一同参加了会议。同时,为了扩大调研范围,提升调研质量,集团还特别邀请了益航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部姚伟明总经理、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杨思永律师、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泽学律师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过程中,丁教授首先对豪诚集团的精心安排以及各家专业机构对调研工作的支持表达了诚挚的谢意,随后围绕其2017年...
4
2020 - 07 - 27
2020年7月24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绵阳市委党校顺利召开。我公司当选协会副会长单位,董事长曹爱武担任副会长。 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符合条件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目前协会共有54个会员单位成员。授牌仪式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将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有利于畅通‘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程序,帮助危困企业实现破产重整;更好地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对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一如既往坚持“正直诚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为协会的发展和全川乃至全国的破产清算与重整工作持续贡献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
5
2020 - 11 - 09
为推动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避免不当耗费社会资源,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 为深入学习我国预重整制度建设以及我市预重整操作规则,11月5日,我公司组织员工专题学习、讨论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本次专题培训由豪诚智库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主持、授课。 培训会上,曹爱武先生组织员工对操作指引逐条分析、解读,并对债务人义务、预重整管理人职责、重整方案衔接等条款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参会人员认为预重整制度将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节约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为管理人办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指导依据,将进一步促进本地管理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0-04-15
浏览次数: 60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

招募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联利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联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联利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大田村7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和;注册资本800万元。

联利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丽阳星座”项目的开发经营。“丽阳星座”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399号。

(二)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0日,联利公司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的预估值约2.1亿元(含已售房屋)。其中:

1、住宅用房3幢,共270套房屋,建筑面积28,984.96。已销售备案256套(该房源存在因基础法律关系不真实或未付款被撤销的可能,最终以法院裁定数据为准)。

2、商业用房3幢,共67套房屋,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13827.74

3、地下车位420个,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13239.59

4、其它配套用房(储藏室),建筑面积49.44

5、联利公司在用设施设备一批,预估值约30余万元。

(三)负债情况

截止到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已申报债权人共325户,申报债权总额88,903.54万元。截至目前,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核定债权金额约为:20,000.00万元;待确定债权70余户。

最终的债权金额及性质以法院裁定的债权表为准。

(四)其他需投资人关注的情况

1、联利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于2018年7月29日过期。管理人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但目前尚未恢复。

2、由于联利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需完成“丽阳星座”后续建设,“丽阳星座”已销售备案的256套房屋也属于“丽阳星座”后续建设范围,相关后续开发成本、税金等包括在整体项目的后续建设成本中,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承诺在以上偿债资金以外自行承担上述续建成本。

3、对“丽阳星座”项目后续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均由投资人自行解决。

4、与“丽阳星座”项目续建相关的政策及税务优惠事宜均由投资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管理人对此概不负责。

5、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

三、投资人条件

投资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能力及管理团队。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4、企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5、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6、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自然人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须本人签名捺印);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须本人签名捺印,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4、本人履历介绍及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及《保密承诺函》后,经管理人形式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可对联利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解答相关问题。投资人的尽调工作应在接管理人通知后的15日内完成。

六、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投资方式和复工续建方案制作投资方案,且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方式

① 投资对价:投资对价(或资产变价款)是指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现有资产的出资。投资对价(或资产变价款)用于清偿联利公司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各类债权,未清偿部分按照破产法规定不再清偿。该投资对价或资产变价款不包含复工续建资金。

②付款方式:意向投资人需明确具体的付款方式。

③付款能力:意向投资人需提供能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的书面材料。

2、复工续建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丽阳星座”的开发现状,以及联利公司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制定该项目的复工续建方案。投资人应准备充足的建设资金,确保“丽阳星座”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

七、投资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一)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文件,并保证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 2015-2017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投资方案。

(4)相关附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二)投资文件的提交

1、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公章、骑缝章。

2、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文件一式八份装袋密封。

八、评审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建主要由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组成并参与的投资人招募评审委员会。在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恢复债务人营业事务等方面对全部《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入围通知后3日内缴纳意向保证金100万元。管理人收到上述意向保证金后3日内与投资人签订《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竞争失利的意向投资人不再另行通知。

注:同等条件下,债权人作为投资人的可优先考虑。

九、投资协议及履约保证金

1、投资人应在《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资方案》,以管理人提供的模板拟定《投资合同》,并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合同》;投资人拒不签署《投资合同》的或者明确表示放弃本次投资的,上述已缴纳的100万元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资人应在签订《投资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原缴纳的100万元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认可《投资合同》以符合联利公司破产案的法定程序为生效条件。

十、保密条款

1、投资人应在保密承诺函中承诺: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主体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由管理人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凭证、商业秘密等内容,意向投资人需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意向投资人应赔偿债务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保密承诺函》范本由管理人提供,并在提交《投资意向书》时签署。

十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16:00止。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399号丽阳星座售楼部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方式:苏律师 138 8208 9960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0月25日 



分享到:
News / 相关推荐 More
2025 - 11 - 04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破产管理专业能力,破解实务操作难题,11月2日,南充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北湖宾馆成功举办了2025年下半年破产管理第一期培训活动。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受邀担任主讲嘉宾,为全体参会人员带来了一场紧扣实务、内容翔实的专业讲座。刘艳律师的培训主题为《现有制度框架下预重整与重整工作的规范衔接》。她首先介绍了国内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衔接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地方探索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地方指引内容系统梳理解读了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与重整管理人的职责及角色定位;同时结合实践中管理人机构办理预重整转重整案件过程中通常存在的困惑与问题,就如何实现预重整和破产重整的高效、规范衔接提出了有益建议,赢得了与会法官和管理人的普遍认可。本次培训不仅吸引了协会各会员单位实务骨干积极参与,更邀请到南充市两级法院20余名法官共同参训,搭建起 “管理人 + 法院” 的专业交流平台,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大家纷纷表...
2025 - 10 - 29
10月25日-26日,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吸引了来自全国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管理人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及企业代表等1500余位嘉宾参会。豪诚公司法律顾问刘畅、覃万秋受邀参加本届论坛,深度参与这场行业盛会。在当前国家深入推进破产制度改革与破产法修订的背景下,本次论坛以“破产法改革与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为主题,深刻把握新时代破产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破产法领域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有效凝聚了行业共识,并为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复杂问题的解决贡献了多元化的解决方案。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共收到会议论文1500余篇,经过严格的汇编整理、专业遴选及第三方专家评审,最终发布九册论文集,集中呈现了当前破产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2025 - 09 - 29
9月26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在成都成功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民二庭庭长梁晨,技术室主任刘伟,以及协会专家顾问、全国人大代表王麒,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毅受邀出席。大会全面总结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发布了《四川省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与协会建设白皮书(2007—2024)》,并对“十佳管理人”及“优秀会员”进行了表彰。在此次换届中,豪诚公司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行业声誉,荣幸连任副会长单位,充分体现了各界对公司实力与贡献的高度认可。作为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及第一届副会长单位,豪诚公司始终认真履职尽责。公司积极投身于协会的初创建设与制度搭建等关键工作;多次参与行业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协会的稳步发展和四川省破产事业的进步贡献了力量。大会宣读了协会2020-2025案例评选获奖名单,...
2025 - 09 - 28
9月18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2025年度评优评先活动表彰名单公布,表彰在破产管理实务、理论研究及协会事务中表现突出的团体与案例。9月26日,在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上,省管协正式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豪诚公司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多个经典案例,在本次评选中斩获多项荣誉:团体类奖项荣获“十佳管理人(2020-2025)”称号;承办的“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十大优秀破产管理人履职案例(2020-2025)”,“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获评“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2023-2025)”,“泸州鑫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诉合江碧绿兰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效纠纷案”获评“十大破产衍生诉讼典型案例(2023-2025)”。本次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5年度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以...


邮箱:2177272584@qq.com
联系电话:028-8451 8706    028-8522 2530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
B座2102
栏目导航  NAVIGATION
分享到 SHARE
扫码浏览手机云网站 SCAN CODE

扫码浏览手机云网站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18 - 2024 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