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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2 - 31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名册(2020年)的公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入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破产管理人名册(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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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6 - 25
6月20日,我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刚毅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市欣欣刚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形式顺利召开。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刚毅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市欣欣刚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刚毅集团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已顺利完成既定议程,表决时间截止至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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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6 - 20
6月21日15时,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仪式在天韵阳光售楼部举行,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作为项目管理人负责人代表债务人与施工单位四川锦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天韵阳光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债务人代表、部分债委会成员、管理人拟聘请的经营管理团队代表参与签约仪式。《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是辉煌公司破产程序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标志着天韵阳光项目复工续建正式拉开帷幕。这得益于政府的充分指导、法院的全力推动、债权人的大力支持,债务人的积极配合、管理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实现“保交楼”的目标,为破产重整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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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2 - 18
2023年12月17日,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重庆顺利举办。本次会议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破产法改革的中国方案”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参加论坛。豪诚集团法律顾问宋晓红律师应邀参加本届论坛,其撰写的论文《现行破产程序中构建强制接管制度探析》被组委会收录于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集。此外,宋晓红律师还利用此次机会,在论坛前夕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的《破产法修改的前沿问题》专题讲座。宋律师讲到,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交流,学习先进的研究成果,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是破产管理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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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2 - 16
11月22日,德阳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委会与公司法专委会联合举办破产与公司业务专题培训会。会议由破产法专委会主任张明霞主持,破产法专委会副主任陈洪涛、公司法专委会主任邓艳、副主任杨积艳、两专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共40余人参加会议。豪诚公司法律顾问宋晓红受邀参会。△ 我司法律顾问宋晓红(第一排左起第四位)参加会议宋晓红从预重整制度的构建与实践出发,详细阐述了预重整制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目前各省市的现行规定、司法实践中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及司法实践中办理预重整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并重点介绍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本次会议通过学习预重整制度,公司业务现场交流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办案能力,与会律师均表示收获颇丰。

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加减法——江苏法院探索破产重整效能与拯救价值最大化

日期: 2018-03-12
浏览次数: 220

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加减法——江苏法院探索破产重整效能与拯救价值最大化

2018-03-09 17:13: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娄银生

3月2日,元宵节。这天,江苏三级法院的法官及破产管理人1200多人投身参加出台不久的《破产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的视频春训。记者了解到,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进程中,江苏各级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加减法,对于低水平重复建设、过剩产能、过量库存和过高杠杆做减法;对于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短缺产品、优质服务做加法。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1673件,同比上升93.17%;审结1228件,同比上升136.83%,

合并重整、现金清偿+以股抵债

【案情聚焦】2017月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审理中发现,六家公司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资产高度混同情形。据此,该院对六家公司合并审理,并指定同一管理人担任六家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将六家公司作为整体与投资人进行谈判,成功引进省纺织集团、苏豪控股等重整投资方,对企业增资近11.92亿元,以现金清偿担保债权1000万元及5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超出50万元普通债权部分。

【记者观察】南京中院综合运用“合并重整”、“现金清偿+以股抵债”、“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等方式对危困企业进行“综合诊治”,化解20亿余元债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六家企业实现整体脱困重生,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破产不停产,实现“无震荡”

【案情聚焦】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均位列第一,但近年随市场持续低迷,经营陷入困境,公司近7000位员工亟待安置。启东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一方面要求管理人尽快厘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一方面全力支持企业“保订单、保资金、保团队、保生产”,通过继续履行合同、转让待履行合同等方式,最终吸引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一批上下游企业得以挽救。2017年8月,启东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当月,太平洋海工公司即与外商签订10多亿元的海工订单。同年12月,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

【记者观察】启东法院高度重视破产重整的拯救价值,实现静态资产整合与动态营业让与的有机融合,该案运用商业思维,首创“多方联动,破中有产”的新机制,采取“破产不停产”新模式,实现“救治与生产”两不误,确保持续经营。

拯救危企,运用“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

【案情聚焦】无锡富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诸多债权人纷纷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发现仅通过执行程序无法解决涉富隆成公司系列纠纷且呈现出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裁定中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2016年11月,无锡中院将富隆成公司转入重整。针对富隆成公司股权均被多重质押及查封的情况,对富隆成公司重整舍弃传统股权结构调整模式,采用出售全部在建工程的“出售式重整”模式。最终,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4.7亿元报价的偿债方案和切实可行的续建方案中标,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2017年12月,偿债资金4.7亿元全部到位并分配完毕。

【记者观察】无锡中院运用“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拯救危机房企,通过“市场化招募+出售式重整”吸引重整投资人完成楼盘续建和品牌升级,清结债务14.5亿元,职工债权受偿,百余位购房人入住新房,充分保护购房人、工程款、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等各类债权人利益,在国内破产重整史上实属罕见。

化繁为简,归并关联企业,优质企业重生

【案情聚焦】金双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博金电器有限公司等六企业系受施某一人实际控制的南通当地知名家族型企业,拥有38项国家专利,其免检产品远销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自2014年起六企业因过度扩张,资金链断裂,相继向启东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6年12月,启东法院征求所有债权人对合并和解的意见,取得支持。2017年1月,依法裁定金双喜公司等六家企业合并和解。由于合并和解的债权清偿率远高于破产清算模拟清偿率,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金双喜公司等六家企业合并和解协议草案。2017年3月,启东法院裁定认可合并和解协议草案,终止和解程序。为确保合并和解协议履行,由债权人委员会向债务人派驻财务人员,设立监管账户,保障了和解后企业的有序经营,六家企业成功和解,数百员工重新上岗。

【记者观察】该案是国内首例关联企业合并和解案,启东法院通过分别受理,先清算、后和解的破产审理方式,成功实现关联企业合并和解,为应对家族型关联企业危机提供借鉴。

有序衔接执转破程序,快速清出僵尸企业

【案情聚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苏州宝德隆实业有限公司财产过程中,将其名下房地产、机器设备拍卖成交,在清偿优先权债权及职工债权后,剩余执行款仅823.12万元。但吴江法院经查询,涉及宝德隆公司的执行案件34件,执行标的额达1.07亿元。2017年8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吴江法院执行部门决定将宝德隆公司移送破产审查。同年9月,吴江法院裁定受理对宝德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同年10月,依管理人申请,吴江法院口头裁定确认债权表并宣告宝德隆公司破产。随后,管理人将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7年11月,吴江法院裁定确认该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吴江法院于同日作出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同时针对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未提交账册等资料导致无法全面清算的情况,告知债权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清偿责任。

【记者观察】对于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已在执行程序中处置变价,吴江法院及时启动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吸收利用执行成果,有效化解执行积案。该案繁简分流,探索建立便捷退市的快速审理机制,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2个月。

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革除“逃废债”市场毒瘤

【案情聚焦】2015年1月,江苏卓典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经营不善,申请注销;公司成立清算组。后该公司并未组织自行清算。2016年8月,债权人以卓典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卓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同年10月,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卓典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彭胜军在法院和管理人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释明情况下,仍拒不向法院提交卓典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亦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南京中院作出民事决定书对彭胜军罚款6万元。2017年3月,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宣告卓典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在裁定书中告知卓典公司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另行要求卓典公司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观察】南京中院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并在终结裁定中告知债权人可依法追究清算义务人相关责任。该案通过强化清算责任制度运用,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违法行为,依法制裁漠视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责任人,对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增强企业经营者社会责任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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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负责人刘艳(左三)、项目主办律师范玉瑶(右二)、程晓燕(左一)代表公司接受锦旗。近日,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的购房业主代表专程到访豪诚公司,向担任本案管理人的项目组团队赠送锦旗,就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积极化解各项困难,解决购房业主交房办证的民生大事致以诚挚谢意。“倾心履职办实事,公道公正办实事”代表了债权人对我司管理人团队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我司法律总顾问兼金林嘉华项目组负责人刘艳,项目主办律师范玉瑶、程晓燕代表公司接受锦旗。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林嘉华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1日,主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营销策划等,主要开发建设和销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经天路1号的金林大厦项目。2024年1月1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林嘉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5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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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晓燕,上海财经大学校友工作顾问委员、法学院校友会会长周杰普(原法学院书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水林,上海财经大学厦门校友会会长、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玥等一行7人莅临豪诚公司座谈交流。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法律总顾问刘艳等公司领导热情接待。双方围绕校企合作、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教育实践与产业需求融合等议题展开探讨。△ 豪诚法律总顾问刘艳为宋晓燕院长一行作讲解在豪诚公司领导陪同下,宋晓燕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公司办公区域,详细了解了豪诚的发展历程、典型案例、企业荣誉及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参观过程中,宋晓燕院长一行对豪诚的专业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典型案例中的法律实务问题与陪同人员进行了交流。△ 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发言座谈会上,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对宋晓燕院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作为一家专注于企业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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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3 - 06
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12日10时至2026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林大厦的未售不动产、人防车位使用权及室内物品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01 拍卖标的根据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成都金林嘉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以上拍卖标的作为一个资产包整体拍卖处置。02 拍卖标的位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经天路1号。03 竞价方式本次拍卖起拍价:81,956,150.55元(不含增值税)竞买保证金:10,000,000.00元增价幅度:250,000.00元04 咨询、现场看样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的,请提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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