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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23
11月20日,豪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受内江市东兴区法院邀请参加《破产程序中各方主体的角色与职责》交流研讨,与东兴区区委常委陈明毅,内江市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东兴区经合局、商务局、经信局,东同集团等单位和企业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曹爱武董事长针对破产案件中法院、管理人和政府的角色和职责做重点讲解。 他认为法院作为破产程序的主导者、裁判者、监督者和多方利益的平衡者,需要具备平衡协调各方利益的能力,审判人员需掌握足够的法律、财务、金融、经济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政府主要扮演配合法院处理好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把握宏观经济方向的角色,主要体现为保存企业、保护金融、维护就业等具体管制目标。曹爱武董事长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程序中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有效结合势在必行。 最后,参会人员针对具体破产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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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5 - 17
第二期天府破产法沙龙—破产涉税问题专题研讨会于5月15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召开。集团财审总监、成都中正诚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加林应邀作《房地产破产案件涉税问题》主题发言。本次专题研讨会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指导,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都市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承办,成都市律师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瑞琰;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何学敏;成都市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琳;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正国应邀出席活动。来自全省各地的破产专家与法院系统、税收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及管理人机构的代表参加活动。在主题发言环节,雷加林先生从三方面阐述了房地产案件涉税问题的实务处理:一是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对债务人解除非正常户及进行正常申报的处理;二是协助税务局按照项目不同阶段分税种对债务人以前欠税进行清理,以此作为税务局税金债权的申报依据;三是处置资产的两种方式下债务人、投资人涉税处理思路。长期以来,我公司在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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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5 - 26
2023年5月25日,由我司担任管理人的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主持召集,合议庭全体成员、华构公司管理人、华构公司法人、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全体债权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财产状况报告》,通报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并向大会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据了解,在管理人的努力下,债务人与全体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会议开始前,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全体债权人在会上一致确认了与债务人签订的债权和解协议的真实性。本次会议结束后,合议庭将对债务人的相关申请及所有和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法院将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从指定管理人,到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再到一债会圆满结束,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这是所有相关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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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01
2023年10月31日,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成都坤晟坤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转让给成都坤晟坤威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9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分别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重整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1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2年10月17日,因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破产。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依法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方案以拍卖为原则,在有利于破产财产处置的前提下灵活嫁接了协议变价方式。变价方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管理人通过多渠道多平台推广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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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9 - 18
9月3日下午,豪诚公司与德阳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商投集团”)在德阳商投集团会议室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同时,双方就当前市场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合作需求、合作项目等方面交流探讨。德阳商投集团总经理赵跃、副总经理肖辉、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刘威,豪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刘春、法律总顾问刘艳、法律顾问覃万秋出席会议。德阳商投集团总经理赵跃首先发言。他表示,希望豪诚公司能充分发挥一如既往的卓越服务能力,尽快按照合同既定服务内容逐项开展落实工作,为德阳商投集团提供全方位支持,最大限度保护德阳商投集团利益。随后,豪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发言。他首先感谢德阳商投集团对我司的认可与信任。他表示,我司在破产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有一支坚定可靠、高效务实的工作团队,定不负德阳商投集团委托,为其提供全面、高效、专业的服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最大程度维护德阳商投集团利益。双方一致表示,此次合作是一个崭新的开端,未来双方将基于各自领域内的深耕优势和合作意向,保持交流、通力合作,共同探讨更多领域合作可能性,在法律、产业、贸易、投融资等方面资源共享,实现互利共赢。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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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概况


(一)两公司基本信息

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

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

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二)两公司主要资产

1.资产基本情况

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宗地及在建工程属两公司共同所有,且为两公司主要资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m2,主要规划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用房,规划共建A、B两座,A、B座连通地下室共4层,A座地上39层,B座地上28层。

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完成、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商业楼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因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21年年初停工至今。

2.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优势

(1)具备深厚的历史底蕴

该项目前身为成都本地知名酒店——成都饭店,是西南地区首家4星级饭店,在西南地区曾创下多项第一,在成都人心中享有盛誉三十余载,至今仍承载了几代成都人的美好回忆。该项目依托成都饭店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意在打造新成都饭店,再次成为成都乃至西南地区的标志性建筑。

(2)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稀缺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一环路与蜀都大道两条主干道交汇处,坐拥三条地铁,交通便利,毗邻成都春熙路、娇子音乐厅、339电视塔等多个热门地标;成都中心城区著名的四大商圈——东大街商圈、春熙路商圈、攀成钢商圈和建设路商圈环抱四周。

(3)项目设计标准高

作为位于成都市最重要地段之一的地标性建筑,最高设计高度为166米,且该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层高、电梯配比、地下车位等均围绕打造高端标杆品牌物业进行。

(4)地区环境和政策优势

成都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业发展基础。会展业位居成都五大新兴服务业之首,可谓成都的“朝阳产业”。仅2020年,成都各类重点会展活动超过200场次,共吸引超过2153万人次外地客商来蓉参展参会,带动成都商贸、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休闲娱乐以及广告等服务业增收超过940亿元。

2021年12月15日,随着成都市市委市政府《成都市强化创新突破建设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出台,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类审批许可,以及企业融资帮助、信用修复等事项在该实施方案中均有涉及。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尽快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的复工续建,重建成都市区新地标;最大限度地激发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的重整价值,提高债务的整体清偿水平,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重整投资人资金、管理、商业运作优势与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资产、资源、负债现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实现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运营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格。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其中每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符合招募条件。

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择: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

2.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与安全标准,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正负零工程和A、B座基坑回填的。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此部分投资款按共益债务处理。


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在2022年1月22日17:00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700万元,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信用承诺书》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5.《保密承诺书》;

6.《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并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3)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洋洋成都饭店和洋洋百货公司的内部决议原件;(6)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报名协议,并分别提交上述资料。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邮寄报名时间以收件方签收日期为准),另发送扫描件一份至管理人邮箱。


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名保证金转为尽调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2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方式和对价;

2.偿债方案和计划;

3.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含复工续建方案和计划、运营方案)。

温馨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缴纳签约保证金700万元,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或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签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后,应当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已缴纳的签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保证金退还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或者评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10日内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管理人联系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4-2105。

联系人:王律师18108022406

电子邮箱:295352405@qq.com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8039100646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特别声明事项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及两公司基本情况初步了解,并参与投资。

3.本次系联合招募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和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签约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两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信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BB7972A40351AA83A211A8E6C431D1F5   详情及附件请点击以上网址查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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