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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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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7 - 11
四川省茗山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8月7日10时至2023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四川省茗山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绿化苗木、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存货、机动车辆、11件注册商标等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四川省茗山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一)以下拍卖标的作为一个资产包整体拍卖处置。(一)拍卖标的1.土地使用权:债务人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德光村一社20,121.73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房屋建筑物:前述国有土地上面积约9,111.83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前述国有土地上面积约8,004.00平方米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4.绿化苗木:前述国有土地上的绿化苗木。5.机器设备:存放在债务人厂区的机器设备。6.电子及办公设备:存放于债务人厂区、宿舍区的电器及办公设备。7.存货:存放在债务人厂区各车间的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等。8.机动车辆:停放于债务人厂区的猎豹牌汽车一辆。(二)竞价拍卖方式根据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诺力达评字[2023]第112号《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评估价值(市场价值)为31,054,105.04元。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评估价值为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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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0 - 23
公司应邀参加《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2018 年10月22日下午,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参加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及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主办的《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担任主讲人。研讨交流会上,陈夏红博士围绕三个方面,即破产法“为什么修”,“修什么”以及“如何修”进行了深入分析。就“为什么修”,陈教授主要从破产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破产法自身的不足、破产法实施中的“创新冲动”、破产法与新时代间的关系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而就“修什么”,陈教授则从破产法主体扩充、破产法院、关联企业破产、破产服务局、简易破产程序、管理人制度完善的方向、破产重整、“执转破”等诸多方面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就“如何修”,陈教授建议可从参与主体、策略与方案、“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拥抱信息化等四个大的方面去考虑。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各位嘉宾纷纷发言,刘艳主任围绕讲座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以管理人为视角,就实务操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呼吁破产法的修订应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培育,以及市场化破产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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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2 - 24
2018年9月2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18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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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6 - 16
2019年6月14日,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崇州东亭园林酒店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崇州市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及208位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会议。(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会上,管理人代表先后宣读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及《管理人报酬方案》,并由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宣读了《重整申请书》。(图:管理人代表作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债务人继续营业及资金筹集方案》,圆满完成了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图:债权人代表监督表决结果统计)案件背景2018年12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破申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孟树林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3月1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以(2019)川018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孟树林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作出(2019)川0184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19年4月26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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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4 - 01
2020年3月23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2020年4月1日下午17时,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在银山镇政府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参加会议。会议开始由法院代表郑庭长向与会人员宣布,根据债务人申请,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告知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在会上当场接管债务人公章,并将于次日接收债务人的财务资料。随后李院长表示,今日案件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希望管理人、债务人、银山党委政府三方能够密切合作,高度重视职工问题,依法合规推进案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会人员均表示认可法院的意见。银山党委、债务人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破产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希望管理人加快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处理案件。管理人表示将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合规推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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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概况(一)两公司基本信息况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二)两公司主要资产1.资产基本情况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宗地及在建工程属两公司共同所有,且为两公司主要资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m2,主要规划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用房,规划共建A、B两座,A、B座连通地下室共4层,A座地上39层,B座地上28层。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完成、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商业楼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因资金链断裂,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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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12 - 23
雷加林: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  从事清算行业10余年,参与过多起破产案件, 具有丰富的财务、税务专业知识及实战经验。在破产程序中,有效运用审计手段,准确把握债务人的财产和负债情况,是保障债权人得以公平、有序受偿的基础;通过资产评估及时、准确的确定破产财产价值,是破产财产变现以及制定相关方案的重要依据;而房地产破产案件涉及的税务问题更为复杂,税务问题的处理亦尤为重要。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履职能力,提升专业研究水平,公司于7月30日组织开展了“破产程序中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房地产破产案件涉税问题探讨”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主讲。雷加林总经理从破产审计评估的定义、破产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区别、破产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要求、破产评估的工作要素与工作特点、资产评估的几种方法以及评估机构应配合的工作等方面,多层次的对破产程序中的审计评估工作进行了解析,同时还结合公司各项目在审计评估工作中的实务操作与大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而随着近几年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增多,破产管理人面对的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不同的阶段涉及不同的税种,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雷加林总经理结合自己曾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验以及公司办理的多个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实务操作,对破产案件尤其是房地产案件在不同阶段涉及到的税种及其处理方式、政策依据以及不同的处理方式的利弊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享。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详实、角度多面,收获颇丰,提升了自己对审计评估工作关键点及风险的把控能力和房地产破产案件税务问题处理的实务操作能力。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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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7 - 30
DASHU7月20日,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受邀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作“企业破产制度下的商业机会”专题培训。培训开始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宋洁对本次培训的主题及学习目的进行了介绍,同时为邀请到刘艳主任进行培训表示感谢。刘艳主任从我国破产制度的发展和国家政策指导,以及省内破产案件概况为切入点,结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对企业破产制度、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各类破产案件的核心问题、各主体在破产程序中的角色等进行了全面解读。DASHU同时,刘艳主任深入剖析了近年来由破产业务衍生出来的商业机会,希望西南联交所能够充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针对破产案件的痛点和难点提供资源和服务,为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理助力。培训最后,与会人员就培训主题内容进行了互动式提问和深入交流。本次培训专业程度深,内容覆盖广,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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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7 - 23
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17年6月23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3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广安市恒荣通物资有限公司、广安恒立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安稼丰农资有限公司、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安好人家农资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7月7日,前锋区法院裁定受理广安永宏商贸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8年8月6日,前锋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成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广安市万里行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分别指定各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经前述管理人申请,2018年12月28日,前锋区法院以(2018)川1603破2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对前述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恒立十公司或重整主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清算组为广安恒立十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为推进重整主体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重整主体概况(一)基本情况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公司基本情况广安恒立十公司为关联企业,主要业务经营板块如下:1、化肥生产。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占地103亩,年产缓控释复合肥20万吨,二期占地167亩,设计年产900万立方米天然气制造45万吨/年硝基缓控释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金属铸造。四川广安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地55.68亩,年产3万吨稀土钒钛铬合金磨球。3、仓储物流。广安市恒荣通物资有限公司占地102亩,已建成的集仓储、物流、信息化平台、商贸为一体的综合体。4、房地产开发。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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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6 - 30
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增长逾七成2018-3-7 07:43:5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张昊法制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张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发布根据2017年12月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形成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及近期企业破产审判方面的10个典型案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人民法院受理、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企业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审结6257件,同比上升73.7%。据了解,最高法深入推进破产审判组织建设,提升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年初的仅5家增至97家,包括3家高级法院、63家中级法院、31家基层法院。最高法民二庭庭长贺小荣介绍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共50条,包括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管理人制度的完善、破产重整等8个方面,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破产审判工作总体要求,为解决破产审判重大、普遍、瓶颈性问题指明方向,提供路径。
发布时间: 2018 - 03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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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无挽救价值僵尸企业不适用破产重整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孙自法 2018-03-06 16:16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贺小荣6日说,破产重整的对象应为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业,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及拯救可能的“僵尸企业”,应不予适用重整。最高法当天举行“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贺小荣在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作上述表示。他说,重整制度是中国现行破产法适应国际发展趋势、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经验所作的重大制度创新。通过重整制度对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加以挽救,可以避免破产,维护社会利益,也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贺小荣认为,最高法2017年底召开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主要从四方面对破产法重整制度进行发展完善:一是明确破产重整的对象应为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业。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以及拯救可能的“僵尸企业”,应不予适用重整,而要通过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二是明确人民法院审查和批准重整计划的依据。强调重整不仅是债务减免和财务调整,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定让企业改善经营、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维持企业的营业价值,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企...
发布时间: 2018 - 03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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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武董事长应邀出席“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并被聘为“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金融安全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11月11日在辽宁沈阳举行。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出席,并被聘为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此次年会以“金融安全的法治保障”为研讨主题,内容包括金融稳定发展的法治战略、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的法律问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等。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是本次年会的一项重要议程,该委员会的成立为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法制化的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构建全面而高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董事长此次之行,为我公司立足中国国情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加强与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法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努力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智力服务与专业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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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11月6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为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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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邀参加“第二届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暨2017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11月4-5日,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暨2017年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举行。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和法务总监刘艳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当天,来自破产实务界、高校科研机构、法院系统、政府系统和金融系统等的5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保护”、“通过破产重组方式推进金融资产处置”、“困境企业拯救的金融体系支撑”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经济结构供给侧改革放在重要的地位,此次论坛围绕供给侧改革中破产与金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对于解决破产管理人实务中的金融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17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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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财税人员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增值税立法前瞻问题”研讨会并发表论文2017年10月21-22日,我公司财税组工作人员到西南财经大学参加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增值税立法前瞻问题研究”研讨会并发表论文。会上,各院校、机构、律所等专业人士围绕增值税立法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通过此次交流、分享,为公司今后实践过程中的财税业务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意义。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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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9月12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为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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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14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6
浏览次数:515
我公司被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7月20日,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8月13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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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率队参加“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并作为特邀嘉宾作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等单位承办的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于2017年10月1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维也纳国际酒店顺利召开。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以及旗下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板块,并就作为管理人十二年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中银行担保债权面临的实际问题同与会嘉宾进行探讨交流。首先,周总经理就破产实务中,银行担保债权所出现的典型问题归纳为七个方面,将银行担保债权在破产实务中尴尬处境真知灼见地陈列出来。接着,周总经理根据上述提出的问题分别从银行、立法、司法以及政府四个层面深入分析并提出九点建议,从方方面面将银行债权风险降到最低。近两年金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护已成为热点话题,周总经理以豪诚公司十二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的宝贵经验作为依托,针对银行债权保护提出的建议切实从破产实务中大大降低了风险,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我公司法律组两位律师提交的《保护银行债权优先清偿的“疏”与“堵”——以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为例》、《破产债权审查实证分析——以债权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视角》的两篇论文被论坛组委会收录。本次论坛以“破产与金融”为主题,邀请了国内众多行业专家与会,主要围绕“金融机构破产...
发布时间: 2017 - 10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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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赴昆明参加业务培训2017年9月21日,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前往昆明参与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主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组织方邀请到了国内具有丰富破产案件审判和破产管理人实务经验的法官和专家,分别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僵尸企业处置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破产重组实务及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解读。豪诚企业智库集团历来注重业内交流与培训学习,此次培训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管理人业务带来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下,公司强化管理人业务素养提高的体现。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我公司参会员工表示获益良多。培训期间,聆听业内大咖高论与同仁分享实务心得,智慧豪诚,在学习中前行!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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