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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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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6 - 30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彭霞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作出(2023)川01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霞对鑫红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3)川019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维护鑫红光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PART 1鑫红光公司基本概况一、鑫红光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一)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鑫红光公司设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9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继汉。经过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截止目前公司股东为黄建东(持股比例70%),黄艳(持股比例30%),均已实缴。目前,黄建东股份已被法院冻结,黄艳股份已设定股权质押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品、五金交电;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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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6 - 15
2025年4月30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四川梓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5月2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若厉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2025年10月10日,三台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10月13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若厉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梓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0月17日,三台县人民法院裁定四川梓州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四川梓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入四川梓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三家公司统称“债务人”或“梓州集团”)。鉴于债务人严重缺乏偿债资金,且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完成重整以清偿债务,为有效整合债务人各种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力争实现梓州实业重整成功。现就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三)在意向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意向投资人提供三家公司的任何书面材料。(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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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7
4月25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期业务培训会顺利举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川华、副庭长李维、法官白静及协会39家会员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为本期培训会授课,解析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民法典》及7件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后,111件旧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被修订,《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等9部法律及116件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对各行各业影响深远,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刘主任以《民法典》视角,针对破产管理人普遍关注的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合同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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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3 - 18
2023年3月16日13:30,由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破产业务协作交流会”在成都市高新区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旨在推动新发展理念下四川地区各行业领域破产业务的理论、实务研究,加强破产管理人和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助管理人机构顺利完成破产项目,推动当地破产业务的发展。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主任受邀在圆桌会议上,就“如何理解与实现企业破产的功能与价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由于我国破产法起步晚,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在破产法已经实施近16年的今天,老百姓和企业家并未正确认识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对破产有很深的误解,把破产等同于破产清算,甚至认为破产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她认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践行的主力军,应当深入理解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正确传播破产文化,把公平、诚信和效益原则落实到每个案件中。在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清偿和最好的社会效果,确保企业及时退出市场或实现拯救成功。此外,刘艳主任还强调,要真正实现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单靠管理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除了从制度层面进行保障外,还需要政府、法院、其他专业服务机构、资产处置平台、投资人、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最后,刘艳主任呼吁在场的所有机构和行业专家共同努力,真正实现破产制度价值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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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13
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交子国际酒店顺利举行。会上,我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带领团队承办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 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职员工675人,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保障民生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极具意义。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纳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联合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2年11月23日,《关于确定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收购债务人经营性资产,成为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2022年12月20日,《四川银鸽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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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彭霞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作出(2023)川01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霞对鑫红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3)川019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维护鑫红光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已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8月8日发布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告发出后受到广大投资人的关注和积极参与,但两次预招募的报名意向投资人都未满足公告条件。根据前期预招募的报名反馈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关于复工续建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进一步推动项目投资工作进程,加速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第一部分鑫红光公司基本概况一、鑫红光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一)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鑫红光公司设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9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继汉。经过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为黄建东(持股比例70%),黄艳(持股比例30%),均已实缴。目前,黄建东股份已被法院冻结,黄艳股份已设定股权质押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品、五金交电;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项目概况鑫红光公司自2012年起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开发“东瑞金融中心”商业及写字楼项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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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9 - 05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破产管理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能力,9月1日上午,豪诚集团开展“豪诚智库”系列培训会,集团旗下豪诚清算事务所会计师徐倩就“财务尽职调查实务”做专题培训。培训现场,徐倩讲师围绕财务尽职调查概述、财务尽职调查基本范围与内容、财务尽职调查程序与方法、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等多个方面对财务尽职调查进行详细讲解。徐倩讲到,掌握财务尽职调查的核心要点,提升财务尽职调查的专业能力,对开展破产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她建议大家在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认清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充分的财务尽职调查,我们才能对项目作出明智的决策,最大程度减少风险。2.激发决策的主动性作为财务和管理人员,应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减少企业风险,为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3.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尽职调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团队之间应该通力合作,积极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财务尽调专业水平,强化了尽调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今后,公司将继续开展财务、税务、投资、法律和特定行业的专题经验分享培训,积极实践培训内容,力争打造一支实力过硬的专业队伍,为推进破产管理事业顺利开展积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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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9 - 01
6月27日,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李正国会长一行莅临豪诚智库集团调研指导工作。豪诚智库集团总裁周兵,财审总监雷加林,方法律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戴如春参与接待并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豪诚智库集团总裁周兵对李正国会长一行的走访调研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协会的帮助和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随后,周总就豪诚智库集团承办破产案件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典型案例及创新工作方式等向李正国会长进行详细介绍。李正国会长对于豪诚智库集团的工作成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管理人案件分配制度、“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权益保障、法院受案标准、协会建设改进等方面认真听取了我司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李正国会长强调,此次调研的目的在于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会员需求,改进会员服务,切实保障各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希望能与会员单位加强互动,共同推动主管单位、协会、会员单位三方联动机制的建立与落实,为成都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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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6 - 27
6月19日-20日,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豪诚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同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行前往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中伦律师事务所开展为期2天的工作交流活动。19日上午,贵州省管协一行到广州管协参加工作交流会,双方分别介绍了协会建设和制度设计的亮点,分享优秀的运营经验。同时,共同探讨管协与法院之间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协会对会员的评价惩戒等会员管理制度设计、管协常态化和深度合作机制的建设等工作。19日下午,贵州省管协一行到广东省管协参加工作交流会,双方分别介绍了协会工作情况。广东省管协就企业重组公益债投资和投资基金建设情况、协会出版研究成果、破产案件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协会16个专业委员会、8个工作委员会等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双方就管协与法院之间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协会对会员的评价惩戒等会员管理制度设计、管协常态化和深度合作机制的建设等工作展开积极探讨。20日上午,贵州省管协一行拜访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破产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友好交流。20日下午,贵州省管协一行在深圳管协参加调研会议。深圳管协会长杨江苏致欢迎词,并介绍了协会的基本情况;贵州省管协会长归东发言,并说明本次调研的目的。会上,双方积极沟通交流管协的相关经验、破产业务中存在的困惑,以及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共同探讨管协与法院之间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协会对会员的评价惩戒等会员管理制度设计、管协常态化和深度合作机制的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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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6 - 21
公司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5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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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苏爱萍、戴如春律师赴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学习交流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实务经验2018年5月5日至6日,公司苏爱萍、戴如春律师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前往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交流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实务经验。此次交流旨在学习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两地破产管理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从而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管理工作的质效。无锡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委会罗祖智主任、无锡和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瑞及无锡昊天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涛接待了考察人员。双方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实务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续建复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以房抵债、投资人的市场化招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讨论和交流。本次考察活动学习了无锡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实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了两地的业务信息交流,使我们今后的工作思路更为清晰,对公司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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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刘艳、王双、覃万秋赴深圳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不良资产投资与危困企业重整论坛2018年4月19日-20日,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女士,集团业务管理中心总监、四川行和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双先生,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覃万秋先生受邀参加了在深圳隆重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国际不良资产投资与危困企业重整论坛。本届论坛由通达金融培训中心、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主办,主题包括“不良资产处置与企业挽救市场的观察和思考”、“新周期、新环境下的特殊资产的跨界整合之道”、“市场化债转股的机遇及难点”、“危困企业妥善处置及破产重整分析”等多个议题。我公司刘艳主任等领导与会并参加了论坛圆桌对话,分享交流了关于“各区域地方AMC的投资优势及创新模式”、“中国特殊资产行业的处置及管理之道”等问题。参加本次论坛的有各大银行资产管理部分管行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保险机构、地方AMC、互联网处置平台、政府引导基金等境内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不良资产投资及危困企业重整的高端机构和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的各界专业人士达500余人。豪诚集团聚焦行业前沿,同不良资产行业投资与处置的新朋老友相聚深圳,参与研究讨论化解不良资产及救助危困企业的重要课题。随着地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新设力度加大,不良资产市场的竞争正在加剧。“十三五”时期,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民营的处置机构正...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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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宣告暨管理人进驻大会顺利召开2018年4月16日上午,温江区人民法院领导及合议庭成员、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申请人)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及部分购房户等参加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宣告暨管理人进驻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各项既定议程进行,在合法合规、庄重严谨地完成各项议程后,法院领导在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坚决依法履行破产法规定的管理职责,在依法清理企业债务的过程中,也要同时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整体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再次强调,债务人有关人员应依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账册和资产,接受调查和询问,债务人有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支持配合管理人工作。
发布时间: 2018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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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8 - 04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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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武董事长作为嘉宾受邀参加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授课2018年4月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国际学术报告厅,豪诚集团曹爱武董事长受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特邀,与浙江高院章恒筑法官一起为成都理工大学300多名法学院师生进行《破产法的理念与实践展开》的讲座。
发布时间: 2018 - 04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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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完满完成2018年3月31日,由我公司承办的“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三期【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在四川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报告厅圆满完成。此次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非会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我公司曹爱武董事长特邀请了两位大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长印教授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章恒筑庭长。在为期一天的授课中,两位老师为大家分享了破产法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破产法个别条款的解读、实务操作中关键点的把控、经典案例的分析。此次培训是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的第三次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大型实务培训,为部分法官、破产清算经理、专注破产行业的律师等提升业务水平、开拓视野、增进相互了解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在业内的影响力。我公司全员参加,大家都受益匪浅。同时,作为承办单位,会务组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受到管理人协会和与会者的高度赞扬,为今后举办类似的大型培训会议积累了经验。
发布时间: 2018 - 04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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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2018年3月27日上午,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塑建材)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南充市锦绣万泰酒店会议一厅顺利召开。华塑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公司、型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合并清算转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华塑建材因其经营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充中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南充中院于2016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了华塑建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7日以指定我公司担任管理人。我公司作为管理人,立即成立以公司董事、副总裁,豪诚清算总经理周兵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人团队,勤勉尽职,努力工作。管理团队调查,债务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人员等存在高度混同情形,向南充中院申请将型材公司并入建材公司破产清算,南充中院于2017年2月28日裁定将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并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组织第一次现场会议后,充分征求华塑建材股东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和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意见,提出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后向南充中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南充中院于2017年10月31日裁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管理人随即展开了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工作,经过两轮公开招募,最终确定了重整投资人。该案历时一年多时间里,管理人团队经过艰苦努力和大量的工作,破产清算转重整一案...
发布时间: 2018 - 0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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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利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因严重债务危机,被多名债权人起诉、申请执行。2016年11月1日,国利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双流区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6年11月3日双流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国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国利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务人向双流区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双流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其申请不违背破产法的规定,于2017年6月14日裁定债务人和解。2017年10月1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以人数占比91.67%,债权金额占比89.41%的高比例通过了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按照和解协议,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债权及职工债权将全额清偿,约6.4亿元的普通债权将按照40%的高比例在两年内清偿完毕。2018年3月21日,双流区法院(2016)川0116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经过双流区法院和我公司作为管理人近一年的努力,国利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取得关键性的成果,避免了破产清算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成功地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共赢的...
发布时间: 2018 - 0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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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证2018年3月27日,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证。为契合集团整体发展目标,与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紧密配合,公司成功设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未来,我们会更加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与客户一起成长,将豪诚公司积累的管理思想、解决方案、行业应用经验及服务能力更好的应用到法律服务业务中,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客户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定位于专业化、精品化发展的专业律所,将以公司化管理、团队化作战以适应法律服务新时代的市场需求。事务所将吸收和培养一批专注于破产业务、投融资业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们也欢迎有梦想的优秀律师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打造一个专业化法律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8 - 0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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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内江地区从业经验分享会3月21日上午,受内江中院及当地从业机构的邀请,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董事周兵先生、法律总顾问刘艳女士、财审总监雷加林先生一行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及该破产专门委员会主要人员在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举行了年度首次经验交流会。会上,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把自己从业多年的收获和工作感悟与大家做了分享,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分别从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及职权界限、府院联动机制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债务重组/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和解程序的实操体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和程序合并、重整计划的强裁标准、破产文化及破产理念的推广等7个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和讨论。我公司董事周兵先生和法律总顾问刘艳女士分别就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兼顾实质公平正义原则与审判效率的问题、预重整和债务重组的区分、和解程序制度设定的缺陷,以及在破产程序中对否认法人人格时对股东的责任追究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经验分享和深入讨论。与会领导对我公司的专业水平和人员团队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赞扬了我公司的为破产文化及理念的推广事业所做出的奉献精神,并特别邀请我公司积极参与该地区的管理人名册竞选;同时期望两地从业机构和当地法院能建立专业化的、常态化的专业学习及经验交流分享机制,以推动当地供给侧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8 -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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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1月25日上午9点30分,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 一 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如期召开,会议共有54户债权人到会。根据会议现场统计,会议所有表决事项均表决通过。2017年8月16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根据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申请,裁定受理了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9月12日指定我公司(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进驻债务人现场后,在法院的指导下,接管了债务人资产、印章、档案等资料,通过公开比选,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程造价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并接管了债务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通知各类已知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截止2018年1月12日,管理人共接受55户债权人申报债权。2018年1月25日上午,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说明》,并向债权人发放了《债权表》,发放表决票与异议表54张,请各到会债权人就《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均高票通过。会议期间,合议庭驾驭得当,会场秩序井然,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完成了既定的全部程序和内容,同时对...
发布时间: 2018 - 0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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