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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岛湖公司第二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9日发布《百岛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第一轮招募结束未有投资人报名,现开始第二轮招募工作。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企业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