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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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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2 - 02
为进一步提升全员执业水平,加强团队合作意识,动员全体员工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本年度工作,1月30日-31日,豪诚集团举行2020年度员工述职大会暨先进表彰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以“主会场+分会场”方式召开。集团管理层出席会议,总部全体员工及分公司员工参加会议。全体员工分别对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个人工作心得体会进行汇报,并对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同时,还对个人成长做详细规划,对公司发展、内部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随后,公司为在2020年度个人成长突出、业务能力优秀的员工分别授予了“优秀管理奖”、“优秀项目经理奖”、“优秀员工奖”。董事长曹爱武,集团董事、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清算公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分别为获奖员工颁发奖状。董事长强调,受表彰的员工要在来年继续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榜样力量引领全体员工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同时,董事长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通过破产清算使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退出市场,是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完成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法治手段,破产行业是未来不断向前发展的行业。全体员工要团结一心、认真工作、辛勤耕耘,以我们专业的力量为我公司承办的每一件的破产案件画上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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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7 - 30
雷加林: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  从事清算行业10余年,参与过多起破产案件, 具有丰富的财务、税务专业知识及实战经验。在破产程序中,有效运用审计手段,准确把握债务人的财产和负债情况,是保障债权人得以公平、有序受偿的基础;通过资产评估及时、准确的确定破产财产价值,是破产财产变现以及制定相关方案的重要依据;而房地产破产案件涉及的税务问题更为复杂,税务问题的处理亦尤为重要。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履职能力,提升专业研究水平,公司于7月30日组织开展了“破产程序中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房地产破产案件涉税问题探讨”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主讲。雷加林总经理从破产审计评估的定义、破产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区别、破产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要求、破产评估的工作要素与工作特点、资产评估的几种方法以及评估机构应配合的工作等方面,多层次的对破产程序中的审计评估工作进行了解析,同时还结合公司各项目在审计评估工作中的实务操作与大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而随着近几年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增多,破产管理人面对的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不同的阶段涉及不同的税种,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雷加林总经理结合自己曾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验以及公司办理的多个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实务操作,对破产案件尤其是房地产案件在不同阶段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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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9 - 05
近日,我司法律顾问李青林在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开设的《破产法微课堂》栏目中,就“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这一主题,带来破产管理普法及实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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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4 - 10
4月8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副庭长牛玉洲、员额法官罗维、助理王灿、任杰平莅临我司,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开展和履职情况进行调研。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法律总顾问刘艳、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法律顾问覃万秋参加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董事长王飞雪对成都中院破产法庭领导莅临公司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对豪诚公司并入海德股份后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介绍。法律总顾问刘艳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对协会工作开展和专委会运行、班子成员对其所负责专委会的发展计划等协会建设工作及协会换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听取我司工作汇报后,成都中院破产法庭领导对我司破产管理工作及协会建设工作予以肯定,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期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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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 - 06
12月26日,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的“预重整”实务研讨主题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李亚主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华刚、清算和破产庭庭长张时春受邀到场指导,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段俊强、秘书长陈琳出席本次活动。德阳管协会员单位代表及嘉宾共9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我司法律顾问覃万秋、宋晓红受邀参加活动并作主题演讲。在主题演讲环节,宋晓红律师以《预重整制度构建中的法律问题浅析》为主题,特别强调了预重整在提升企业重整成功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宋晓红律师作主题演讲覃万秋律师以《预重整实践性问题探讨》为主题,精辟且务实地讲解了预重整的操作流程,实务事项及可能遭遇的难题与应对策略。△ 覃万秋律师作主题演讲在交流环节,覃万秋律师与宋晓红律师作为发言嘉宾,从获取预重整机会、制定工作规划、工作实务中困境、难题与解法等角度进行了精彩分享。本次预重整实务研讨主题活动取得了较好反响,提升了德阳管理人对预重整实务的更深入理解和把握,对推动预重整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协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作为德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豪诚公司将一如既往规范履职,将破产重整服务做精、做强,为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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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将案件难易与程序繁简匹配,构建切合实际的审理规则,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第二条  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第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由合议庭审查确定破产案件的类型,并根据本意见的规定适用相应的审理规则。第四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简易破产案件:(1)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2)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其他财产的;(3)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4)其他存在简易情形的。第五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难复杂破产案件:(1)债务人涉及大量职工分流,存在重大稳定隐患的;(2)债务人所涉债权构成复杂的;(3)债务人财产处置存在重大困难的;(4)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5)其他疑难复杂情形的。第六条  除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之外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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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川高法[2019]90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已经我院2019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上级法院有新要求的, 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特此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就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除企业法人外,哪些主体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程序适用的对象是企业法人。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能否适用破产清算,应当由相关法律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法释〔2010〕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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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7 - 13
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试行)(2020年5月6日经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局,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中的“破产办理”指标,规范和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流程和标准,提高债权审查的效率,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成都市破产案件的办理实践,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指引主要包括债权通知和公告、债权申报的受理、债权的审查认定、债权人会议核查等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以及审查认定的标准等内容。 第二条  破产案件债权审查认定应当遵循标准统一、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公平的原则。审查认定债权应当在债权人申报的范围之内,不得超出债权人申报的数额和范围。 第三条  审查认定债权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查明效力和适用范围,遵守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具备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制定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 第二章  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 债权申报与审查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债权人就异议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阶段。操作流程图示如下: 第一节  债权申报的通知和公告 第四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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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05 - 14
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已于2019年9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第319次会议原则通过。为便于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正确适用《会议纪要》,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会议纪要》出台的意义  《会议纪要》针对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会议纪要》的出台,对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民商事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以及可预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和理解适用《会议纪要》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二、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尽快准确理解掌握《会议纪要》的内涵,在案件审理中正确理解适用,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工作。  三、准确把握《会议纪要》的应用范围  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会议纪要》发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  对于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目录  引言  一、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  八、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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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11 - 29
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彭州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四川中盛鑫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23日指定四川典扬律师事务所为四川中盛鑫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1月03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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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下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在本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平台发布了四川天下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期内,共有5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10月26日上午符合条件的5家机构参与了竞争选任会,会上各中介机构就其机构资质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酬、垫资能力等分别发表了陈述意见,并接受了评委询问。竞争意见陈述会后,评审委员会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议,随后选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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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在本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平台发布了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期内,共有5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10月26日上午符合条件的5家机构参与了竞争选任会,会上各中介机构就其机构资质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酬、垫资能力等分别发表了陈述意见,并接受了评委询问。竞争意见陈述会后,评审委员会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议,随后选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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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6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的德阳西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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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5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8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本院清算和破产庭移送的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锦绣律师事务所,四川杰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8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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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破产保障,提升办理破产水平,保障“僵尸企业”出清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结合我市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用于援助本院受理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案件。第三条  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对资金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审计机关审计。第四条  专项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数额根据本院每年预算确定。第五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本院受理的下列破产案件:(一)债务人可用于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零或价值极低、明显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二)破产申请被驳回,但管理人已实际履行相关职责、产生实际费用的;(三)债务人财产可用于计算管理人报酬的基数极低,不足以弥补管理人工作成本的; (四)本院认为可支付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破产案件下列费用:(一)管理人报酬;(二)管理人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四)本院认为其他...
发布时间: 2021 - 0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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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7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德阳市协力电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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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中介机构结果公告  (2018)自贡中院法技委字第34号本院受理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需选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经网上信息公告并经当事人随机抽签选定:自贡明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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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8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什邡法院移送的什邡市恒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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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9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绵竹法院移送的绵竹市茂源磷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众益联盟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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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20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                2018年11月15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绵竹法院移送的绵竹市泰中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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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验”在中国破产法论坛上被点赞2018-04-22 19:2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温萱4月21日,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专题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从2012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面对银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企业资金链、担保链“两链”风险蔓延扩散,一大批“僵尸企业”亟需处置的严峻态势,积极传导“破产保护”理念,不断完善“僵尸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形成了破产审判的“温州模式”。这些经验在全省得以复制推广,并在这次会议上获得点赞。温州中级法院院长徐亚农介绍,6年来,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696件,审结1086件,分别占浙江全省的40.5%和49.1%。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2586.7亩、厂房面积154.9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179亿元,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48件,重整成功32件,促成庄吉集团、海鹤药业等一批温州本土龙头企业重生,为温州经济企稳回升作出了积极贡献。“温州的破产审判工作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温州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企业破产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出台了3个府院联席会议纪要,在温州范围内创新解决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破产企业注销等难题,两级财政还专门设立1050万元的破产援助专项资金,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强...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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