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案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灵活运用破产程序转换方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促进房地产企业“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典型案例。
在联利公司资产少、资金少、矛盾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情形下,法院与管理人积极作为,大胆尝试预重整工作思路,力挽狂澜,完成了烂尾楼盘的复工续建与验收交房,实现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核心目标,有效挽回了地区经济损失,更充分展现了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化解过剩产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功能作用。
本案被评为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21)、成都破产法庭2021年度十大代表性案例、成都市政法系统服务项目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2021年度十大经典破产案例、第四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优秀案例。
基本案情: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8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了“丽阳星座”项目。该项目占地21.85亩,规划住宅270套,商铺67套,车位420个。2016年11月,因联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死亡,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8年3月,联利公司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2018年3月30裁定受理联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在温江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深度剖析。因丽阳星座项目95%的住房已销售备案,剩余资产多为商业,处置难度大,如果对联利公司直接进行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且近200户购房人和拆迁户的生存权无法得到保障,将引发严重涉稳问题。
经管理人团队调查分析认为,丽阳星座项目虽然剩余资产均为商业,但地理位置较好,具有一定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可以借鉴“预重整”制度,在清算程序中预招募投资人,并编制重整方案,如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则申请转入重整程序。同时,为了避免程序空转,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对清算程序中的“预重整”时间进行限制。
经过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2020年7月3日,本案成功招募到投资人,2021年1月7日,温江法院裁定对联利公司进行重整。招募到投资人后,管理人充分利用重整谈判协商机制,合理优化债权清偿方案,以“货币清偿和交付房屋择一”的方式确保180余户购房户取得合同约定的房屋,并实现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清偿,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2021年2月23日,温江法院裁定批准联利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目前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顺利实现向购房户交付房屋。
典型意义:
联利公司清算转重整案,是典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案,也是温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件房地产企业破产案。该案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企业的土地和在建工程均被债务人进行超额抵押融资,大部分房屋已预售完毕,违规销售“格子铺”等问题。本案通过清算转重整程序,打破少数权利人的利益壁垒,平衡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联利公司通过重整获得新生,广大购房人实现收房,普通债权人获得远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率。办案过程中,管理人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分析重整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烂尾楼盘引发的复杂社会矛盾,使本案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该案的典型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立足社会公众利益保护,突破清算程序中重整申请主体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案系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数债权人希望对“丽阳星座”项目进行复工续建,对债务人实施重整。同时,本案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引入投资人,且债务人亦有申请重整意愿,具有重整可行性。尽管现行《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只能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下,由债务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申请对债务人企业进行重整。但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符合重整制度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不应受程序转换主体的限制。温江区人民法院采纳此观点,依法审查后裁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二、组建“能代表、善沟通”的债权人委员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基于本案同时存在权利竞合的拆迁户债权、消费性购房债权、担保债权、工程债权、职工、税款债权,同时还并存有实际施工人、小商铺购房人等各类债权人的不同诉求,本案以“能代表、善沟通”为标准,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授权债权人委员会全程参与并自主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过程中的各类谈判及重整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确保整个破产程序的透明公正,有效保障了债权人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借鉴预重整制度,在清算程序中前置完成了重整核心工作,为程序高效无缝转换并顺利通过重整计划奠定了关键基础。
在联利公司清算转重整案中,重整程序中的主要工作,即债权审核、工程预算及造价鉴定、审计财务及资产评估、投资人招募、重整方案的制定及表决等关键工作均已在清算程序中完成。进入重整程序后,本案实现清算转重整的无缝对接,即以重整方案为基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计划草案对债权人的权益规定与重整方案一致或者更优于重整方案的条件下,债权人对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同意,以此固定了大部分债权人的赞成票,为各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注重会前沟通、谈判,充分利用重整程序中的谈判协商机制,创新设计差异化清偿方案,特别是对消费性购房债权让渡机制的大胆尝试,实现了多方利益的相对平衡,促成重整计划获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
鉴于联利公司绝大部分资产已设定抵押担保,若机械地适用法律规定制定债权清偿方案,不仅难以获得债权人广泛支持,还可能引发规模性的信访事件。为切实保障民生及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管理人立足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债权人诉求制定差异化清偿方案。经多轮艰苦磋商,最终促成各方共识,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获得所有债权组一致表决通过。
核心创新:消费性购房债权清偿机制。确定了消费性购房债权人可以选择交付房屋或者全额清偿购房款的方式清偿债权。其中,选择交付房屋的消费性购房债权的债权人,须按照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额外以400元/每平米的标准提供让渡资金,并认购一个车位。让渡资金定向用于对部分商铺债权和其他普通债权的清偿。同时,免除联利公司因购房合同产生的逾期交房、办证的违约责任、利息及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该机制是本案的核心亮点。此举突破性地改变了破产实践中购房人通常只主张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惯例,协调购房债权人通过让渡资金参与自救,保障了房屋交付,这充分体现了管理人在法律框架内创新解决复杂问题的高超专业能力与谈判技巧。
专项保障:农民工工资优先解决。基于法律对农民工生存权益的优先保护原则,管理人成功协调部分优先受偿的担保债权人让渡1800万资金,专项解决民工工资问题。
该重整计划草案实现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清偿,并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有效平衡了各类债权人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府院联动精准护航,成功探索出“温江问题楼盘处置新模式”。
联利公司开发的楼盘是温江区住建局筛选出的区域重点问题楼盘之一。温江区旨在通过其司法重整,探索一条温江问题楼盘处置的有效路径。从法院受理前政府组织资产负债与矛盾焦点摸排,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再到推进破产程序及执行重整计划,政府不缺位、不越位,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为联利公司重整提供政策支持与营商环境保障。最终,该案成功实践并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温江问题楼盘处置新模式”,为同类项目风险化解提供了示范样本。
结语:
在破产程序中,应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将重大事项决策权交给债权人。此举既有助于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也能有效防范管理人履职风险。破产程序本质上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本案中,管理人充分发挥谈判磋商的核心作用,精准平衡各方诉求,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其成功实践,既是债权人意志与协商机制在破产程序中深度贯彻的典范,也是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重整工作的典型案例,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