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淇公司”)位于四川省资中县球溪镇泉江坝。沙淇公司成立于2004年,经过十余年发展,获得了“四川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首批清洁生产认证企业”“四川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认证企业”“四川省小巨人成长企业”等荣誉称号。沙淇公司拥有粮食收购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生产经营资质。凭借两条特级食用酒精自动化生产线和两条配套的DDGS高蛋白饲料生产线(业内最先进、回收率最高的生产设备之一),年产13万吨酒精,回收生产10万吨高蛋白饲料。然而,自2015年起,因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沙淇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被多家债权人起诉,资产遭查封冻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难以为继,深陷财务困境。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沙淇公司生产经营时断时续,负债规模持续扩大,逐步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困境,遂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2018年11月5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沙淇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该案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下称资中法院)审理。资中法院通过公开竞选方式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管理人发现沙淇公司与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在资产、负债、人员、对外融资、资金调拨与使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存在高度混同,遂向资中法院申请将沙淇公司与上述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18年12月29日,资中法院裁定沙淇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经审计,沙淇公司及其四家关联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约4.33亿元,合并负债总额约27.35亿元(其中涉及304笔职工债权663.68万元),合并净资产总额约-2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31.84%。
2019年5月21日,资中法院组织召开重整投资人评选会议,评选确定了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19年8月29日,资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2020年1月2日,沙淇公司如期恢复生产,20余天生产食用酒精量3000多吨。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重新恢复经营能力的沙淇公司还积极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向全省累计供应消毒酒精2000余吨,并特筹特建了一条医用酒精专用生产线,为社会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2020年5月1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资中法院裁定终结沙淇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通过成功重整,曾经的资中县重点民营企业涅槃重生,继续为资中本地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由于该案审理时间短,社会效果好,特别是作为县级城市,当地政府和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并及时总结经验出台相关文件,走在了全省县级城市前列,被四川省高院评为“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21)。
案件亮点:
沙淇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是内江市基层法院审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资中县推进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方案》,成立了“资中县推进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金融协调组、安全维稳组、生产经营组、舆论监督组4个工作组,为重整工作保驾护航。资中县县委、县政府对协调小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协调小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破产重整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高度重视投资人招募工作,通过搭建招商平台、落实优惠政策、制定保障方案等举措,确保重整工作平稳有序。
在重整案件推进过程中,协调小组高度重视投资人招募工作,负责招商平台信息搭建和引入重整投资人的优惠政策落实、资质许可审批、环境评估等事项,制定生产经营保障方案,根据沙淇公司实际需求,出台专项帮扶政策,为投资人的顺利进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金融机构、小贷公司及大额民间债权人沟通,争取债权人对重整工作的支持;编制可行的维稳预案,密切关注重整程序中的群体性、涉众性活动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安全保障与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上访事件,确保重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投资人确定后,县委领导多次带队赴投资人公司所在地调研,与主要负责人和高管讨论企业后续生产计划。
三、协助解决企业重整后信用修复问题,助力企业快速恢复生产。
为帮助重整企业融资贷款、尽快恢复生产,协调小组多次召集人民法院、管理人、重整企业代表专题讨论重整后企业的信用修复。鉴于当时并无相关法律就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尤其是人行征信系统信用修复作出具体规定,协调小组充分听取人民法院、管理人意见,借鉴浙江温州地区信用修复模式,协调资中县县内金融机构债权人在系统中标注“重整大事记”,隔离企业重整前后信用记录。对资中县县外金融机构债权人,协调小组领导多次带队赴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各金融机构债权人机构所在地沟通协调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问题。
四、及时总结经验,出台《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走在全省县级城市前列。
本案重整成功后,资中县人民政府印发《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推进府院法治共建,使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
典型意义:
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助于破产案件的审理,同时也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号召,在破产程序中,充分挖掘企业价值、放开工作思路,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加强各方沟通并结合本地方实际情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原则,倾力帮扶、挽救困境民营企业,全力“保民生、保就业、保稳定、保发展”的具体实践。
本案府院联动的典型意义在于资中县县委、县政府就沙淇实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专案印发《资中县推进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方案》,该方案是资中县政府和资中县法院对府院联动机制的首次探索,积极响应了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于 2018 年11月23 日发布的发改财金【2018】 175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精神不谋而合。
本案重整成功后,资中县政府和县法院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出台《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以一案促一制,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为基层政府参与破产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实现了从个案突破到制度创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