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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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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2 - 07
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黔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永忠对天鑫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又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黔06破1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为推进天鑫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决定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三)在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投资人提供天鑫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资格;(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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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4 - 24
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远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拍卖包含以下资产:四川远成公司持有的辽宁远成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四川远成公司持有的青海豪成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四川远成公司持有的甘肃远成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四川远成公司24家子公司股权包四川远成公司及其分公司名下62辆机动车辆所对应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公告详情请扫描对应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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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2 - 24
2018年9月2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18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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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6 - 16
2019年6月14日,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崇州东亭园林酒店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崇州市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及208位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会议。(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会上,管理人代表先后宣读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及《管理人报酬方案》,并由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宣读了《重整申请书》。(图:管理人代表作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债务人继续营业及资金筹集方案》,圆满完成了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图:债权人代表监督表决结果统计)案件背景2018年12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破申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孟树林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3月1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以(2019)川018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孟树林对四川刚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作出(2019)川0184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19年4月26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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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4 - 01
2020年3月23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2020年4月1日下午17时,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驻会在银山镇政府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参加会议。会议开始由法院代表郑庭长向与会人员宣布,根据债务人申请,资中县人民法院受理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四川豪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告知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在会上当场接管债务人公章,并将于次日接收债务人的财务资料。随后李院长表示,今日案件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希望管理人、债务人、银山党委政府三方能够密切合作,高度重视职工问题,依法合规推进案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会人员均表示认可法院的意见。银山党委、债务人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破产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希望管理人加快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处理案件。管理人表示将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合规推进案件。
News Center 豪诚动态
5月12日,广安市前锋区困难企业解困纾困专题培训会在前锋区公安分局召开。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受广安市前锋区区委、区政府邀请,做“以破产助力企业纾困,借重整促高质量发展——破产重整制度的实践及解析”主题培训。前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培训,会议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建春主持。前锋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专班正副组长,区法院领导,民庭、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及审判员,区经信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文广电旅局主要负责人,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综合协调小组全体成员、恒立清算小组全体成员、各专班具体经办人员,辖区鑫鸿集团、鑫鸿投控等企业负责人以及前锋区相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董事长首先介绍了审理好破产案件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并从破产审判的总体要求入手,对破产制度概况进行了讲解。紧接着,董事长从重整制度特点及优势、重整程序参与主体及职责等方面对重整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从宏观方面讲,重整制度可以帮助有市场价值的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从而兼顾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两方面价值。微观方面,相对于破产清算,原企业出资人、债权人、职工等与困境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的各方主体,能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最大化获取破产价值。重整投资人也能以最优成本获取优质资源,优化投入产出比。董事长认为,新时代破产重整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不仅仅是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推动企业依法退市的法律问题。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背景下,需要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破产管理人等各方主体加强沟通、有效协同、通力合作,帮助困境企业尽早重整成功,以利于困境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从而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最后,董事长从具体案例出发,对重整过程中的实务操作进行了分享交流。通过本次主题培训,来自政府、企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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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5 - 12
4月25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期业务培训会顺利举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川华、副庭长李维、法官白静及协会39家会员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为本期培训会授课,解析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民法典》及7件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后,111件旧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被修订,《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等9部法律及116件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对各行各业影响深远,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刘主任以《民法典》视角,针对破产管理人普遍关注的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合同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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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4 - 27
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资中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公开评选方式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鉴于中豪公司严重缺乏偿债资金,且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完成重整以清偿债务,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管理人现公开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实现中豪公司重整成功之目的。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2、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3、在报名成功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内容以外的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4、本公告仅作为要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投资条件所作承诺。5、由于本公告发布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中豪公司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6、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中豪公司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7、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中豪公司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中豪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资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2016 年11 月17 日取得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0250541182150,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易良君。中豪公司设立后主要进行“资州印象”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二)资产状况2012年9月28日,中豪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位于资中县重龙镇东林坝土地一宗,面积为5.34万平方米[地号:01-01940,编号:资中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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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4 - 15
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  招 募 须 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 企 业 概 况(一)基本信息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9月3日在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太兵。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销售,酒店管理服务等。(二)开发项目概况  债务人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大竹县,主要分为两大板块,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与海明湖温泉小镇,均是以温泉为主题,在结合实地环境的基础上,力求打造商业、住宅为一体的特色项目。1.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项目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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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4 - 15
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邀参加温州市中院与我市双流法院工作交流座谈会3月23日,温州市中院与我市双流法院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双流法院圆满召开,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双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宿波主持,双流法院院长罗登亮、民二庭副厅长蔡俐、审判员胡蓉、刘晓云和温州中院潘光林副院长、民六庭庭长方飞翔以及鹿城区法院副院长刘俊等共1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西南财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副教授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鑫律师参加。会议首先由双流法院党组书记罗登亮院长总体介绍了双流法院的现状和相关工作情况;副院长宿波具体介绍了双流法院在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中的工作情况及面临的疑难问题和相关解决办法zui后参会人员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破产清算中各方责任主体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在座谈交流中结合破产实务就当前管理人制度建设、破产程序中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获得了与会专家的广泛认同。
发布时间: 2017 - 0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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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   2016年7月15日,由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与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共同举办的“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在成都市隆重召开。我司受主办方邀请并组织相关人员与会。  此次讲座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刘敏主讲,我司与会人员均获益良多。
发布时间: 2016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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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员工讨论、学习《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7年2月19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讨论、研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7 - 02 - 22
浏览次数:793
我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2016年11月4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月19日指定我公司为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2 - 21
浏览次数:697
我公司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2016年12月16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17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2 - 27
浏览次数:655
我公司被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2月1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7日指定我公司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7 - 02 - 21
浏览次数:541
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2016年度海外(阿联酋)之旅圆满结束 新年的钟声已然敲响,时光的车轮又留下了一道印痕。伴随着冬日里和煦的暖阳,满怀着喜悦的心情,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改善员工福利,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4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举行了为6天的阿联酋(迪拜)海外之旅。迪拜—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神话。第一、最高、最深、最贵、奢侈、奇异这些词汇都是为其而缔造的。在这里,我们登上了世界第一高楼“哈利法塔”;游览了最大人工岛—棕榈岛;参观了七星帆船酒店、八星皇宫酒店;走进了阿联酋最大最豪华的大清真寺—扎伊德清真寺......碧海蓝天、沙漠风情、奢华酒店、奇幻建筑、免税天堂、黄金集市、香料市场,在迪拜我们体会到了充满活力的大都会气息,而在街头巷尾中又能深切的感受到阿拉伯世界的传统与文明。而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此次的阿联酋(迪拜)海外之旅在浓厚的阿拉伯民俗文化中圆满落幕。无论2016做出多大的业绩都已成历史,2017悄然而至!让我们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无畏的勇气,奋发向前、开拓创新,共同谱写豪诚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17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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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评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2016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申报、初评、评审,初步确定了30家中介机构编入管理人名册,并于12月21日将初审名册予以了公示,我司被评为一级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6 - 12 - 27
浏览次数:884
拍卖公告受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15:00时对以下标的在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2单元2楼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四川旭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含自贡市品山兔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31579.0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6537.44平方米(其中冻库及屠宰车间3300.64平方米,调理车间3677.44平方米、附属车间2422.04平方米、综合楼7137.32平方米)、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详情参照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761号评估报告。  参考价:4800万元  保证金:480万元二、预展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的工作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预约看样)。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有意向竞买人于2016年12月12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账  户:四川旭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  号:5100 1617 1080 5150 5575 ;以到帐时间为准),并于2016年12月12日17:00前携带有效证件和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四、特别说明: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请持相关证明按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
发布时间: 2016 - 11 - 28
浏览次数:522
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应邀出席第一届西南破产法论坛由西南财经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 一 届西南破产法论坛于2016年11月20日在成都世纪城天堂洲际大酒店隆重开幕。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欣新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池伟宏研究员,以及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国各地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各类专业人员200余人参与了本届论坛。与会人员围绕“破产程序中的担保问题研究”进行了热烈地讨论。我司董事长曹爱武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在论坛开放式交流环节就重整程序中担保权人承担破产费用、在建工程抵押等问题与王欣新教授及各界同仁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本次会议,既展示了我司良好的职业形象和专业能力,又广泛接触到了破产理论与实务届的前沿动态,有利于我司提高执业能力,增强业务水平。
发布时间: 2016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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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锦丰创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锦丰斯贝克纸品有限公司(统称“锦丰公司”)重整一案,根据锦丰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在依法清偿各类债权后尚有部分结余偿债资金(含银行利息)合计652.69万元。为公平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经成都中院同意,管理人将重整结余资金对所有普通债权人未受清偿(债权金额926,484,147.99元)的债权按同一比例进行清偿。  特此公告。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锦丰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锦丰斯贝克纸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
发布时间: 2016 - 1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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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法务总监刘艳等应邀参加第一届西部破产法论坛 2016年10月30日,第一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协办,主题包括关联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企业破产拯救制度研究、管理人制度研究、债权人保护法律问题等四个议题。我司董事长曹爱武、法务总监刘艳等四人受邀参会,并提交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购房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的完善》两篇参会论文。在会议的第一分论坛中,我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特邀评议嘉宾,对四位主题发言人的报告逐一进行了点评,并就预重整制度的构建、法庭外债务重组与法庭内重整程序的衔接等与会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受到参会专家学者、实务届人事的广泛好评。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副教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的各界人士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论坛内容充实、气氛活跃,充分体现了参会嘉宾严谨的学术态度、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发布时间: 2017 - 0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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