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一 招 募 须 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 企 业 概 况(一)基本信息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9月3日在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太兵。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销售,酒店管理服务等。(二)开发项目概况 债务人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大竹县,主要分为两大板块,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与海明湖温泉小镇,均是以温泉为主题,在结合实地环境的基础上,力求打造商业、住宅为一体的特色项目。1.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项目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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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本案合议庭、管理人、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等2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成立,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等业务。其先后建设开发了水岸香榭、荷兰映像、香樟林、东湖星座、和悦庄温泉酒店等项目。经百岛湖公司申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大竹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由受理其破产重整,并指定我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本案案情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下一步,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依法、高效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平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大竹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全体债权人的通力配合下,促进百岛湖公司早日重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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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苌弘大剧院多功能厅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职工代表、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机构工作人员、购房户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核查债权。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关于设立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顺利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关于设立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本案案涉重大、案情复杂,涉及债权人、农民工、购房户人数众多,社会矛盾突出。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二十多家单位组成的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协调小组,为中豪公司重整过程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给予支持,确保重整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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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3日,温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15破3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联利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获批,意味着联利公司重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标志着联利公司重整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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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14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达州鼎富安凯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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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7月20日,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8月13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蜀通秦巴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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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率队参加“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并作为特邀嘉宾作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等单位承办的第二届西部破产法论坛于2017年10月1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维也纳国际酒店顺利召开。我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以及旗下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板块,并就作为管理人十二年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中银行担保债权面临的实际问题同与会嘉宾进行探讨交流。首先,周总经理就破产实务中,银行担保债权所出现的典型问题归纳为七个方面,将银行担保债权在破产实务中尴尬处境真知灼见地陈列出来。接着,周总经理根据上述提出的问题分别从银行、立法、司法以及政府四个层面深入分析并提出九点建议,从方方面面将银行债权风险降到最低。近两年金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护已成为热点话题,周总经理以豪诚公司十二年承办的三十多件破产案件的宝贵经验作为依托,针对银行债权保护提出的建议切实从破产实务中大大降低了风险,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我公司法律组两位律师提交的《保护银行债权优先清偿的“疏”与“堵”——以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为例》、《破产债权审查实证分析——以债权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视角》的两篇论文被论坛组委会收录。本次论坛以“破产与金融”为主题,邀请了国内众多行业专家与会,主要围绕“金融机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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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赴昆明参加业务培训2017年9月21日,我公司委派法律组工作人员前往昆明参与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主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组织方邀请到了国内具有丰富破产案件审判和破产管理人实务经验的法官和专家,分别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僵尸企业处置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破产重组实务及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解读。豪诚企业智库集团历来注重业内交流与培训学习,此次培训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管理人业务带来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下,公司强化管理人业务素养提高的体现。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我公司参会员工表示获益良多。培训期间,聆听业内大咖高论与同仁分享实务心得,智慧豪诚,在学习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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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邀参加《实践中的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2017年9 月 16 日,我公司19位破产管理专业人员受邀参加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术报告厅举办的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次活动——《实践中的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邀请到了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协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破产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任一民律师担任主讲人。培训内容涉及管理人相关基本制度、破产流程概览和管理人的履职三大部分。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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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波律师参加我公司工作交流座谈会2017年9月15日下午,我公司在摩根中心302会议室召开了工作交流座谈会。本次座谈会邀请到了北京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沈宏波律师针对破产管理人操作实务和运营经验进行分享指导。我公司董事长介绍了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能作用,详细说明了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希望沈宏波律师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接下来,沈宏波律师为大家带来了一场专业的分享交流会。内容涉及人力资源基本制度建设和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分配三大部分。沈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案例分析,用幽默而中肯的语言,将集团建设的重点问题和项目人员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向大家做了分享。此外,沈律师针对我公司项目人员提出的破产管理人实践中的困惑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此次座谈会进一步了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优化了执业环境,对我公司今后业务的开展具有实践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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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当选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7月28日,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庭隆重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静,省高院民二庭审判员许静,市中院民五庭副庭长陈兵等领导出席会议,我公司副总经理周兵先生与30家会员单位代表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民五庭庭长尹红主持。本次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上,全体会员表决通过了《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清算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草案)》以及选举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单位等六个表决事项。我公司被推选为协会副会长单位,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当选协会副会长。在第二阶段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上,龚成副院长与周静副庭长一同为协会揭牌,庆祝协会正式成立。揭牌仪式后协会会长单位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罗毅作了表态发言,承诺将努力开展好包括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与全体会员单位一起,将协会建成“会员之家”,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并表态将努力工作,勤勉尽责,决不利用会长单位的身份和头衔谋取任何私利,同时他恳请全体会员单位与业务主管单位市中院能全力支持协会建设,推动协会的发展与壮大。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静代表省高院致辞,对我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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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邀为温江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作专题讲座 2017年7月28日,我公司(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受温江区人民政府邀请在温江区政府办公室为温江区政府、国土局、财政局、国税局、建设局、维稳办、规划局等十六家相关职能部门作房地产破产重整专题讲座。 曹董事长从破产重整法律制度、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涉及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思路、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就温江区政法委刘书记及其他各职能部门领导就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所涉及的“烂尾楼”续建、府院联动机制、管理人的工作范围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本次讲座进一步加深了温江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工作的了解,促进了温江区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的解决,为维护地区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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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邀参加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实操沙龙 2017年7月14日,我公司律师和财审团队一行十人应邀参加了由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在环球中心举办的《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实操沙龙》。本次参加沙龙的有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四川万和润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共计六十余人。 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刘艳女士、明炬律师事务所郭帅律师以及四川万和润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师郑立就四个热点主题做了发言和讲解。 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主讲嘉宾,围绕“新政策、新形势下企业破产管理人的新挑战”的主题,就新旧破产法的变化及从业体会、破产案件激增态势、管理人应具备的基本任职素养等问题进行讲解;我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刘艳女士围绕“企业破产管理人的操作规程”的主题,分别就尽职调查、债权审查和筹备债权人会议等问题进行解析;明炬律所郭帅律师围绕“房地产企业破案管理人业务实操的疑难点商兑”主题,就商品房确权、续建、变价、办证、交房、退房等疑难问题进行解析;四川万和润沣税务师郑立围绕“企业破产案件涉税问题的处理”的主题,分别就税收债权以及清算、重整所得的纳税义务、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惠政策、被撤销个别清偿业务的税务处理等问题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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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邀参加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2017年6月1日,是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之日。为了而更好地总结《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的成就与问题,推动我国破产立法和司法的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拟联合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共同主办了“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我公司副总经理周兵先生和律师苏爱萍女士作为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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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刑民交叉法律实务”论坛在破产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一直争议很大。尤其是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破产程序与刑事程序的有效衔接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如何厘清刑民程序冲突,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直是我公司关注的重点问题。 2017年5月28日,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应用法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刑民交叉法律实务论坛”在望江宾馆召开,来自省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及公、检、法、司等部门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律师团队共约300人参加本次论坛。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法务总监刘艳女士、以及法律组苏爱萍律师、王丽君律师、张芮律师一行五人应邀参加了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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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曹爱武等三人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绍兴研讨会2017年4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司法局、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联合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中国破产法论坛——“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研讨会”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大酒店隆重举行。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高校理论界、法院系统、党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司法网等各大机构的超过500名代表与会。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刘艳以及律师张芮三人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围绕“管理人的选任与队伍建设”、“管理人履职与监督机制”、“管理人与破产重整制度”等专题展开了热烈的研究讨论。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作为会议特邀评议嘉宾就“法院对管理人的管理与监督”问题进行了专题评议,获得与会专家、学者与实务届人士的广泛好评。同时,由我公司张芮、于国勇、王丽君、苏爱萍共同撰写的《论管理人调查权的制度建构》、《论破产管理之必要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两篇论文成功入选了本次研讨会论文集。大家一致认为,本次研讨会精准地将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前沿动态信息带给了大家,进一步拓展了执业思路,为公司未来深入开展各类错综复杂的破产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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