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解析《民法典》的部分规定直接或间接涉及破产问题,自实施以来,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正确理解相关规定,有效衔接《民法典》与《企业破产法》并运用到管理人的工作当中,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解析”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主讲。刘艳主任以《民法典》视角,结合《九民纪要》《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培训过程中,各位同事也纷纷发表自己对民法典部分条文的理解,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同事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新法的适用能力。大家表示在之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切实有效地运用民法典衔接破产法,提高了履职能力。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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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天府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集团)一行六人由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陈国栋、天府·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组组长黄阳带队,就行业发展、业务合作等课题莅临我司座谈交流。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财务中心总监雷加林、集团律师事务所(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董事长助理陈晓璐等领导参加座谈。会谈中,董事长曹爱武首先表示对天府集团来访贵宾的热烈欢迎,然后对豪诚集团的历史沿革、团队建设、业务模式和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曹总指出,豪诚集团作为长期服务于困境企业的综合服务性机构,深耕破产管理、困境投资、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领域,和天府集团具有天然的合作优势。陈国栋总经理代表天府管理集团对豪诚集团的专业性表示充分认可,同时,陈总详细介绍了天府集团成立金熊猫不动产特殊资产管理服务平台的背景和运行机制。陈总指出,天府集团依托天府银行和金熊猫不动产平台,在资本、资源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希望在特殊资产处置、运营、管理以及危困企业救助等业务领域和豪诚集团进行深入、全面的合作。随后,双方议定了下一步日常交流机制,并表示将尽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实现长期、稳定、全面的业务合作。双方还就部分拟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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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岛湖公司第二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0年9月2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17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岛湖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9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9日发布《百岛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第一轮招募结束未有投资人报名,现开始第二轮招募工作。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二)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报名,并满足管理人相关要求。(三)在报名成功以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所述内容以外对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四)本公告只作为邀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实体条件和实质情况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五)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重整对象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六)本公告发布之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重整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七)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载明的招募条件、规则和程序。二、企业概况(一)基本信息百岛湖公司于2002年9月3日在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太兵。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销售,酒店管理服务等。(二)开发项目概况 债务人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大竹县,主要分为两大板块,金阳-东湖国际温泉城与海明湖温泉小镇,均是以温泉为主题,在结合实地环境的基础上,力求打造商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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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天府破产法沙龙—破产涉税问题专题研讨会于5月15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召开。集团财审总监、成都中正诚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加林应邀作《房地产破产案件涉税问题》主题发言。本次专题研讨会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指导,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都市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承办,成都市律师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瑞琰;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何学敏;成都市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琳;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正国应邀出席活动。来自全省各地的破产专家与法院系统、税收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及管理人机构的代表参加活动。在主题发言环节,雷加林先生从三方面阐述了房地产案件涉税问题的实务处理:一是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对债务人解除非正常户及进行正常申报的处理;二是协助税务局按照项目不同阶段分税种对债务人以前欠税进行清理,以此作为税务局税金债权的申报依据;三是处置资产的两种方式下债务人、投资人涉税处理思路。长期以来,我公司在实践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并乐于分享研究成果,旨在为破产法治建设贡献豪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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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在本院外网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站平台发布了四川天罡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期内,共有5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10月26日上午符合条件的5家机构参与了竞争选任会,会上各中介机构就其机构资质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酬、垫资能力等分别发表了陈述意见,并接受了评委询问。竞争意见陈述会后,评审委员会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评议,随后选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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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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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6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的德阳西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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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5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8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本院清算和破产庭移送的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锦绣律师事务所,四川杰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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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武董事长作为嘉宾受邀参加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授课2018年4月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国际学术报告厅,豪诚集团曹爱武董事长受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特邀,与浙江高院章恒筑法官一起为成都理工大学300多名法学院师生进行《破产法的理念与实践展开》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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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破产保障,提升办理破产水平,保障“僵尸企业”出清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结合我市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破产案件专项项目资金用于援助本院受理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案件。第三条 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对资金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审计机关审计。第四条 专项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数额根据本院每年预算确定。第五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本院受理的下列破产案件:(一)债务人可用于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零或价值极低、明显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二)破产申请被驳回,但管理人已实际履行相关职责、产生实际费用的;(三)债务人财产可用于计算管理人报酬的基数极低,不足以弥补管理人工作成本的; (四)本院认为可支付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专项项目资金可用于破产案件下列费用:(一)管理人报酬;(二)管理人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四)本院认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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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7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9日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旌阳法院移送德阳市协力电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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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完满完成2018年3月31日,由我公司承办的“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三期【破产管理人实务】培训”在四川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报告厅圆满完成。此次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非会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我公司曹爱武董事长特邀请了两位大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长印教授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章恒筑庭长。在为期一天的授课中,两位老师为大家分享了破产法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破产法个别条款的解读、实务操作中关键点的把控、经典案例的分析。此次培训是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的第三次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大型实务培训,为部分法官、破产清算经理、专注破产行业的律师等提升业务水平、开拓视野、增进相互了解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在业内的影响力。我公司全员参加,大家都受益匪浅。同时,作为承办单位,会务组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受到管理人协会和与会者的高度赞扬,为今后举办类似的大型培训会议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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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中介机构结果公告 (2018)自贡中院法技委字第34号本院受理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需选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经网上信息公告并经当事人随机抽签选定:自贡明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自贡市创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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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2018年3月27日上午,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塑建材)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南充市锦绣万泰酒店会议一厅顺利召开。华塑控股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公司、型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合并清算转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华塑建材因其经营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充中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南充中院于2016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了华塑建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2月27日以指定我公司担任管理人。我公司作为管理人,立即成立以公司董事、副总裁,豪诚清算总经理周兵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人团队,勤勉尽职,努力工作。管理团队调查,债务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人员等存在高度混同情形,向南充中院申请将型材公司并入建材公司破产清算,南充中院于2017年2月28日裁定将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并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组织第一次现场会议后,充分征求华塑建材股东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和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意见,提出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后向南充中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南充中院于2017年10月31日裁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管理人随即展开了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工作,经过两轮公开招募,最终确定了重整投资人。该案历时一年多时间里,管理人团队经过艰苦努力和大量的工作,破产清算转重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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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德破指字第18号机构选择结果公示2018年11月15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进行了公开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如下:什邡法院移送的什邡市恒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确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是四川和创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为本案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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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利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因严重债务危机,被多名债权人起诉、申请执行。2016年11月1日,国利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双流区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6年11月3日双流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国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国利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务人向双流区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双流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其申请不违背破产法的规定,于2017年6月14日裁定债务人和解。2017年10月1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以人数占比91.67%,债权金额占比89.41%的高比例通过了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按照和解协议,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债权及职工债权将全额清偿,约6.4亿元的普通债权将按照40%的高比例在两年内清偿完毕。2018年3月21日,双流区法院(2016)川0116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成都国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完美结案。经过双流区法院和我公司作为管理人近一年的努力,国利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取得关键性的成果,避免了破产清算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成功地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共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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