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重庆顺利举办。本次会议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破产法改革的中国方案”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参加论坛。豪诚集团法律顾问宋晓红律师应邀参加本届论坛,其撰写的论文《现行破产程序中构建强制接管制度探析》被组委会收录于第七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集。此外,宋晓红律师还利用此次机会,在论坛前夕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的《破产法修改的前沿问题》专题讲座。宋律师讲到,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交流,学习先进的研究成果,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是破产管理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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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二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思源酒店顺利召开。广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宁川出席会议。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春生致辞。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修订草案)》等。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长班子、监事长班子,我司雷加林同志当选第二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此次当选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是协会广大会员单位对雷加林同志的认可和信任。雷加林同志表示,未来将不忘初心,认真履职,在协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的价值和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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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日,由【破易云】和【法度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23年度【无破大会】在北京梅地亚中心成功举办。大会全程由央广网进行直播,并在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同步播出,累计展现量超500万+人次,总观看量超10+万人次。会上,正式公布了《wupo 2023年度中国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年度名册》。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凭借在破产与特殊资产领域的良好声誉与专业能力,成功入选[100家年度卓越法律服务机构]。2023,是中国破产与特殊资产品牌从粗放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行业格局发生了巨大分野。为了厘清新的行业竞争格局和发掘未来品牌的价值力量,今年9月,【破易云】发起并联合【法度研究院】,重磅开启《WUPO 2023中国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年度名册调研》,超4685家品牌深度参与,涵盖了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的各个领域,囊括众多高质量发展的机构与先锋人物。此次豪诚入选WUPO 2023中国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100家卓越法律服务机构代表],是业内对我所破产与特殊资产处置专业水平的高度认可。未来,我司会珍惜这份难能可贵的荣誉,再接再厉,为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的发展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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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公司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重要作用,12月1日上午,豪诚集团开展“豪诚智库”系列培训会,集团法律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律师就“抵押权那些事”做专题培训。培训现场,覃万秋律师从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的设立、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权的责任财产范围、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权的在权利树中的顺位、担保物权的时效问题、破产程序中的抵押权等方面与大家展开深入探讨。覃万秋律师讲到,在企业破产管理中,抵押权相关知识点颇多,对于抵押权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要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与运用,是律师在实务操作中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因此,覃律师在培训现场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实际案例为出发点,与全体参会人员共同探讨了抵押权相关案件中的要点、重点、难点问题,对团队今后的实务操作具有指导性意义。“豪诚智库”系列培训是豪诚集团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能够加强破产管理专业化建设,大大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为推进破产管理事业顺利开展积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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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51户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既定议程,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这意味着华盛强破产清算一案已顺利进入终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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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公司于国庆、中秋前夕,组织全体员工,在美丽的三圣花乡,开展主题为“迎中秋 庆国庆”团建及党建活动。风和日丽,明媚的秋日阳光里,同事们在玩桌游过程中团队协作、彼此信任,在聊天过程中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增进感情,在全情工作中更增添了一份担当。本次活动,让同事们在感受秋日美好风光的同时,不但身心愉悦,还增进了彼此的情感。在活动中大家畅所欲言、营造了和谐融洽的集体氛围。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了,但豪诚人的激情仍未褪去,奋进中的豪诚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专业的服务,助力危困企业解难纾困,帮助没有重生价值和可能的企业退出市场,助力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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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泸州市南苑宾馆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泸州市副市长何绍明等领导出席会议。泸州市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市县两级法院,人民银行、泸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全体单位、个人会员参加会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泸州市律师协会受邀参加会议。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之一参加泸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我公司泸州分公司荣选为理事单位我公司业务总监张荣军当选为理事我公司泸州分公司作为协会筹备组成员,参与协会筹建工作,参与起草《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等管理办法。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合计50名。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将优化泸州市营商环境,推进泸州市破产审判工作;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公司在破产案件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帮助企业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有序退出市场;还用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各地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的筹建,为破产管理人协会良性、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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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成立大会9月17日,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广安市富盈酒店顺利召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何学敏等出席成立大会,市级各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全市11家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会员近10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协会筹备负责人周虎向大会报告协会筹备工作情况。协会会员表决通过了《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和选举办法》。随后,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副监事长。我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当选为副会长。目前,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有单位会员11家、个人会员53名,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助于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良性发展,适应广安破产审判形势,推进广安市法治环境建设,进而服务广安地方经济高效发展。曹爱武先生表示,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一如既往坚持“正直诚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为协会的发展和全川乃至全国的破产清算与重整工作持续贡献我们的专业力量。02 专题培训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协会邀请,以《破产程序中的角色与规则——以管理人为视角》为题做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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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期间,且本案债权人人数众多,在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共有263户债权人通过网络参会。会上,管理人作《管理人履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整方案》、《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既定议程,顺利通过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本次网络会议是我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的首次尝试,效果良好,既节约了会议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为债权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参会渠道,更好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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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〇八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第一节 申请第二节 受理第三节 破产受理的效力第三章 债务人财产第一节 财产申报第二节 豁免财产第三节 财产交易行为第四章 债权申报第一节 申报程序第二节 可申报债权第三节 债权审核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第一节 组织形式第二节 召开会议和表决第七章 破产清算第一节 破产宣告第二节 财产分配第三节 免责考察 第八章 重整第一节 重整申请与期间第二节 重整计划制定和批准第三节 重整计划执行第九章 和解第一节 和解申请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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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 8月24日,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成都中院印发了《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简称《预重整指引》)。《预重整指引》将会更好地服务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降低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第一条【预重整条件】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本院裁定受理前,债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预重整:(一)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或需要安置职工数量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二)债务人企业规模较大或在该行业或对该区域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三)直接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对债务人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或者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第二条【预重整启动】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且债务人提交了债务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履行本指引第七条规定的预重整义务的书面承诺书,本院可以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的,应向本院预交 10-20 万元的预重整启动费用,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预重整启动费用的,按撤回预重整申请处理。前款费用作为预重整程序中预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和预重整管理人报酬。第三条【预重整听证】决定预重整前,一般应当进行听证。第四条【预重整决定】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的,应当作出预重整决定书和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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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授牌仪式、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专题培训暨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盘江诺富特饭店举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律师协会、贵阳市各基层法院负责破产业务的法官、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参加本次仪式。仪式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作为协会副会长单位获授会牌。协会会徽由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员工马洋集协会单位的共同智慧最终设计而成,受到了协会高度认可。长期以来,作为我国最早一批破产管理人机构,我公司除认真承办破产案件之外,还积极投入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事业,作为主要发起机构,参与了多个地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筹备、设立工作,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专注业务,努力支持困境企业的解危纾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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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下午,豪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集团中心业务总监张荣军受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西南中心邀请,出席了“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并与北交所西南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曹爱武董事长受邀代表嘉宾致辞,对“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曹爱武董事长表示,双方合作,旨在共同发展企业并购重组、股权、司法网拍辅助服务、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等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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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年8月13日,豪诚集团财审中心总监、中正财税公司总经理雷加林到访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并与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政、创始合伙人郭帅、王政律师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雷加林总监介绍了豪诚集团的主要业务领域和近两年的发展情况,服务涵盖法律、财务、税务、投融资等领域。徐政主任也对云联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发展理念、运营管理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02双方通过交流,达成战略合作共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互助,利用我公司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优势,结合云联所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等业务方面共画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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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自贡市破产审判“1+N”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自中法〔2020〕82号为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市中心支行)结合我市破产审判中有关税务、职工社会保险费、企业注销、破产企业征信等问题,建立自贡市破产审判“1+N”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1+N”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则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各司其职、衔接配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和税务、经信、人社、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人民银行在破产工作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衔接配合,合力保障破产工作顺利推进。(二)坚持合法、合规原则。“1+N”机制下各项工作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应当遵守各部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三)坚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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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加快破产企业的司法处置进程,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我省关于实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确定,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决策部署,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及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企业挽救、证照变更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全市“僵尸企业”出清和资源优化整合,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条件。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依法指定专门中介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履行清产核资、处置财产、分配债权等法定职责。市有关部门要为破产管理人依法办理企业破产事务提供良好执业环境。(一)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积极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欠费补缴以及社保滞纳金不能清偿或者不能全额清偿所导致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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