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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1 - 20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2018年11月18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报如下: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到328人,债权申报金额993,058,413.89元;本次会议实际到会254人,代表债权金额899,137,414.13元。到会人数和代表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管理人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并对《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债权人会议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二、表决结果      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联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09人。表决同意《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债权人17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1.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6.83%,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本次会议从各类债权候选人中共选举出5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与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和1名债务人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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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3 - 25
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3届“破产实务前沿”沙龙暨“破产法百家谈”星友新春酒会于3月23日在京举行,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张芮律师受邀参加。刘艳主任就“重整投资的风险控制与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发表主旨演讲,发言内容围绕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时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如何确立信息披露制度展开讨论。刘艳主任认为,一方面,管理人、债务人应当根据投资人的调查需要依法披露债务人企业情况,不能故意隐瞒或作虚假披露;另一方面,重整投资人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不能因为重整投资人不懂破产程序或风险控制能力弱而加重管理人和债务人的责任。此次演讲引起了参会嘉宾的热烈讨论,得到了广泛认同。  “破产实务前沿”沙龙定位为破产界同行间的高端交流平台,每次定向邀请对破产法有深度研究的专家学者、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有丰富经验的破产管理人、不良资产投资机构,参与主题分享,解读新的营商环境下的破产制度体系,探讨破产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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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0 - 22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山西省营商环境,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主办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与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研讨会”暨“第二届山西破产法论坛”于2019年10月19日在山西太原晋祠宾馆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论坛邀请特邀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欣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张健康等嘉宾,与会人员涵盖党政机关、法院系统、律师行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大中型企业等领域,有来自北京、上海、浙江、四川、河北五个省、市及山西省内破产领域的专家、学者共计300余人。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并作为嘉宾从管理人角度重点阐述了金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地位及保护措施。同时,曹爱武先生以房地产案件为例结合《破产法司法解释三》,进一步分享了对共益债务的理解。数小时的高强度主题研讨,多位嘉宾围绕破产法的理论与实践、案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我们深信:此次论坛必将对进一步推进破产制度建设、改善营商环境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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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8 - 17
2020年7月24日下午,豪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集团中心业务总监张荣军受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西南中心邀请,出席了“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并与北交所西南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曹爱武董事长受邀代表嘉宾致辞,对“北交所西南中心企业破产重整/重组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曹爱武董事长表示,双方合作,旨在共同发展企业并购重组、股权、司法网拍辅助服务、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等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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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14
11月13日,我公司举行《民法典》系列培训之合同编第一分编,本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漆婕主讲。漆婕律师从法理角度对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就修改、新增条文与现行《合同法》进行对照讲解。她还结合破产案件实际,通过相关案例分析,对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审查债权、参与衍生诉讼等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尤其是撤销权、代位权等进行重点解析。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中合同的基本法律规范,提高在破产案件中运用民法典维护债权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厦门中院发布2起“执转破”系列典型案例

日期: 2018-12-14
浏览次数: 186

厦门中院发布2起“执转破”系列典型案例


  “僵尸企业”执行难如何破解?2018年12月13日厦门中院举行执行转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执转破”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厦门中院两年来推动23家被执行企业退出市场。2018年审结“执转破”案件10件、宣告破产5件,共计清理终结执行案件701件,执行标的近15亿元。先后成功审结全省首例“执转破”案件、全省首例“执转破”转重整、全省标的最大的“执转破”转和解(该案申报债权金额高达3.52亿元)等典型案例。通过成功审结这些案件,破解“执行难”僵局,拯救困境民营企业,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双赢的局面。

  案例1 全省首例“执转破”破产财产3505万溢价成交

  厦门恩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科公司)成立于2003年,近年来,恩科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先后被多名债权人提起诉讼

  案件生效后,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计评估,恩科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足申请执行债权标的额。厦门中院执行庭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执转破”程序将前述执行案件移送厦门中院民六庭进行破产立案审查。经审查,2016年8月5日,厦门中院裁定受理恩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厦门中院裁定受理后,依法指定管理人,并指导管理人清产核资,解除租赁合同,引导债权人申报债权,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快速推进。随后,厦门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仅用两个月就完成对恩科公司债权的审查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查。2016年12月12日,恩科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次日,恩科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最终,根据法院认可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的裁定,管理人依法通过公开的网络平台拍卖恩科公司的破产财产,并顺利以3505万余元溢价成交。

  2017年8月4日,厦门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恩科公司破产程序。

  法官说,本案是福建省首例“执转破”案件,为今后“执转破”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与宝贵的经验。

  案例2 首起“执转破”转重整案200名工人拿到千万欠薪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公司)原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专有技术产品。数年前,该公司因部分出口业务货款无法收回及银行收贷等影响,出现经营困难。因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及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先后被多名工人以及多家债权人申请劳动仲裁及提起诉讼。

  湖里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执转破”程序将前述执行案件移送厦门中院进行破产立案审查。经审查,厦门中院裁定受理东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厦门中院裁定受理东林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依法指定管理人。经管理人清产核资,认为该公司仍具有较高重整价值、进行重整有利于妥善解决东林公司的债务。根据东林公司的申请,厦门中院裁定自2017年11月6日起对东林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随后,管理人公开招募东林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确定重整投资人。

  2018年6月28日,东林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对东林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经表决,职工债权组及税收债权组通过该草案,而优先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未通过。2018年9月6日再次表决,普通债权组通过该草案,仅剩优先债权组未通过该草案。

  2018年9月10日,厦门中院依法裁定批准东林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东林公司重整程序。

  法官说,本案是福建首例执行转破产清算再转重整的案件,“执转破”是助力化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破产重整制度对僵尸企业具有特殊拯救价值。东林公司在厦门两级法院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90件,其中涉及工人工资案件32件,人数200余人,东林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资、补偿金合计超过1300万元。本案通过重整方式审理,实现了职工债权100%的清偿率,供应商债权也获得了较高的清偿率,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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