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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7
4月25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期业务培训会顺利举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川华、副庭长李维、法官白静及协会39家会员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为本期培训会授课,解析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民法典》及7件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后,111件旧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被修订,《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等9部法律及116件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对各行各业影响深远,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刘主任以《民法典》视角,针对破产管理人普遍关注的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合同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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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3 - 18
2023年3月16日13:30,由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破产业务协作交流会”在成都市高新区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旨在推动新发展理念下四川地区各行业领域破产业务的理论、实务研究,加强破产管理人和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助管理人机构顺利完成破产项目,推动当地破产业务的发展。      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主任受邀在圆桌会议上,就“如何理解与实现企业破产的功能与价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由于我国破产法起步晚,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在破产法已经实施近16年的今天,老百姓和企业家并未正确认识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对破产有很深的误解,把破产等同于破产清算,甚至认为破产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她认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践行的主力军,应当深入理解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正确传播破产文化,把公平、诚信和效益原则落实到每个案件中。在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清偿和最好的社会效果,确保企业及时退出市场或实现拯救成功。      此外,刘艳主任还强调,要真正实现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单靠管理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除了从制度层面进行保障外,还需要政府、法院、其他专业服务机构、资产处置平台、投资人、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最后,刘艳主任呼吁在场的所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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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13
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交子国际酒店顺利举行。会上,我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带领团队承办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 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职员工675人,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保障民生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极具意义。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纳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联合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2年11月23日,《关于确定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收购债务人经营性资产,成为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2022年12月20日,《四川银鸽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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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5 - 28
2024年5月25日至26日,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鉴定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调研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聚集了来自全国常设论坛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家,并特邀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陕西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等单位领导,以及省内外部分仲裁员、法官、高校教授及鉴定人、管理人等40余名业内专家和学者参会。我司法律顾问宋晓红律师受邀参会。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围绕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工期鉴定、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疑难、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工期鉴定探讨环节,重点探讨了工期鉴定证据的收集、工期鉴定意见书如何编写,并结合实际案例,充分讨论了工期鉴定的资料依据、技术方法、鉴定程序,以及工期鉴定意见书中是否应包含完整的鉴定分析内容、合理工期的鉴定方法、鉴定意见书的计算稿是否应该提供等问题。在造价鉴定探讨环节,重点围绕现场勘验程序、鉴定材料质证程序、造价鉴定中的鉴定依据以及鉴定方法的科学性、造价鉴定的精度等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就上述实务问题,与会专家贡献了多个法院和仲裁机构实践案例。宋晓红律师表示,本次会议中关于工期鉴定、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深入探讨,为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作为管理人,我们应该在未来的工作中灵活运用这些新思路、新方法,为建设工程法律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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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2 - 08
1月21日,由我司担任管理人的江油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公司)破产清算案“明月雅居”项目交房仪式顺利举行,这标志着恒祥公司破产清算案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阶段性成果。△交房仪式上,多名新房业主终于在春节来临前拿到了新房钥匙,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幸福时刻。明月雅居项目于2019年8月动工开建,2020年12月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  2021年3月15日,江油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油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担任恒祥公司管理人。考虑到已有34个家庭购买了“明月雅居”的房产,该案承办法官从保民生的角度出发,要求破产管理人务必要多方筹措资金,将楼盘续建,在保交房后再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房企的未完在建工程涉及广大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及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化解等复杂问题,其问题楼盘的复工续建无疑是房企破产程序当中的核心环节。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续建资金筹措困难、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原因,明月雅居项目的复工续建可谓一波三折,障碍重重。从投资人招募、续建资金筹措、续建施工单位招募,到前施工单位和租赁单位的清场协调,再到设计单位的支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与完善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困难。案件的复杂性,对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024年9月明月雅居基本完工,9月份通过初验;2025年1月...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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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根据成都山融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申2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成都饭店)重整一案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洋百货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作出(2021)川01破105、10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洋洋成都饭店与洋洋百货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此外两公司没有其他经营业务;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为两公司主要资产,两公司对外负债绝大部分为共同负债。鉴于此,洋洋成都饭店重整案、洋洋百货公司重整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概况


(一)两公司基本信息

1.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

洋洋成都饭店于2011年9月22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

洋洋百货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设立,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如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二)两公司主要资产

1.资产基本情况

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号的(成都饭店原址)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宗地及在建工程属两公司共同所有,且为两公司主要资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307.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7476.52m2,主要规划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酒店用房,规划共建A、B两座,A、B座连通地下室共4层,A座地上39层,B座地上28层。

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主楼基础筏板浇筑已完成、施工至负四层顶板;B座商业楼施工至地上三层顶板。因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21年年初停工至今。

2.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优势

(1)具备深厚的历史底蕴

该项目前身为成都本地知名酒店——成都饭店,是西南地区首家4星级饭店,在西南地区曾创下多项第一,在成都人心中享有盛誉三十余载,至今仍承载了几代成都人的美好回忆。该项目依托成都饭店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意在打造新成都饭店,再次成为成都乃至西南地区的标志性建筑。

(2)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稀缺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一环路与蜀都大道两条主干道交汇处,坐拥三条地铁,交通便利,毗邻成都春熙路、娇子音乐厅、339电视塔等多个热门地标;成都中心城区著名的四大商圈——东大街商圈、春熙路商圈、攀成钢商圈和建设路商圈环抱四周。

(3)项目设计标准高

作为位于成都市最重要地段之一的地标性建筑,最高设计高度为166米,且该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层高、电梯配比、地下车位等均围绕打造高端标杆品牌物业进行。

(4)地区环境和政策优势

成都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业发展基础。会展业位居成都五大新兴服务业之首,可谓成都的“朝阳产业”。仅2020年,成都各类重点会展活动超过200场次,共吸引超过2153万人次外地客商来蓉参展参会,带动成都商贸、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休闲娱乐以及广告等服务业增收超过940亿元。

2021年12月15日,随着成都市市委市政府《成都市强化创新突破建设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出台,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类审批许可,以及企业融资帮助、信用修复等事项在该实施方案中均有涉及。


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尽快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的复工续建,重建成都市区新地标;最大限度地激发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的重整价值,提高债务的整体清偿水平,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重整投资人资金、管理、商业运作优势与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资产、资源、负债现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实现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运营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格。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其中每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符合招募条件。

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择:

1.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

2.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与安全标准,完成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A座正负零工程和A、B座基坑回填的。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此部分投资款按共益债务处理。


报名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在2022年1月22日17:00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700万元,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信用承诺书》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5.《保密承诺书》;

6.《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并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3)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洋洋成都饭店和洋洋百货公司的内部决议原件;(6)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报名协议,并分别提交上述资料。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邮寄报名时间以收件方签收日期为准),另发送扫描件一份至管理人邮箱。


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名保证金转为尽调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洋洋成都饭店、洋洋百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2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方式和对价;

2.偿债方案和计划;

3.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含复工续建方案和计划、运营方案)。

温馨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重整投资合同签订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缴纳签约保证金700万元,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或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签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后,应当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已缴纳的签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保证金退还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或者评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10日内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管理人联系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4-2105。

联系人:王律师18108022406

电子邮箱:295352405@qq.com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80391006464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特别声明事项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及两公司基本情况初步了解,并参与投资。

3.本次系联合招募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和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签约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两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信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BB7972A40351AA83A211A8E6C431D1F5   详情及附件请点击以上网址查看)


公告 |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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