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试行)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将案件难易与程序繁简匹配,构建切合实际的审理规则,有效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意义,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第二条 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根据破产企业的经营、财产状况、社会影响、所涉法律关系等特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第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由合议庭审查确定破产案件的类型,并根据本意见的规定适用相应的审理规则。第四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简易破产案件:(1)债务人资产和债权人人数均较少的;(2)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其他财产的;(3)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4)其他存在简易情形的。第五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难复杂破产案件:(1)债务人涉及大量职工分流,存在重大稳定隐患的;(2)债务人所涉债权构成复杂的;(3)债务人财产处置存在重大困难的;(4)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5)其他疑难复杂情形的。第六条 除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之外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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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川高法[2019]90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已经我院2019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上级法院有新要求的, 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特此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就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除企业法人外,哪些主体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程序适用的对象是企业法人。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能否适用破产清算,应当由相关法律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法释〔2010〕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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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作出(2019)川 03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贡井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2019)川 0303 破 2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议案》,圆满完成了自贡莱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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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10:30,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签约仪式在豪诚集团会议室隆重举行。联利公司管理人代表豪诚集团副总裁刘春、财务总监雷加林、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四川方法所合伙人覃万秋、杨蕾、王丽君律师、成都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华公司”)代表资阳恒大总经理周仕林、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副总经理张童、贾勇和财务总监何玉秀出席了签约仪式。会议由杨蕾律师主持。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联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4月4日指定我公司担任联利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经公开招募程序、多轮磋商,确定瑞丰华公司为本案投资人。此次签约仪式共设四项议程,包括豪诚清算事务所项目经理苏爱萍介绍联利案件招募过程,投资方瑞丰华公司总经理邹继介绍公司理念及后续发展方向,双方负责人签署投资协议,合影留念。《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的顺利签订,标志着联利公司破产重整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将尽快起草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让联利公司“丽阳星座”项目早日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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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联利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联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企业概况(一)基本情况联利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大田村7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和;注册资本800万元。联利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丽阳星座”项目的开发经营。“丽阳星座”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399号。(二)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3月30日,联利公司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的预估值约2.1亿元(含已售房屋)。其中:1、住宅用房3幢,共270套房屋,建筑面积28,984.96㎡。已销售备案256套(该房源存在因基础法律关系不真实或未付款被撤销的可能,最终以法院裁定数据为准)。2、商业用房3幢,共67套房屋,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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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邀参加《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2018 年10月22日下午,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参加由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及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主办的《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担任主讲人。研讨交流会上,陈夏红博士围绕三个方面,即破产法“为什么修”,“修什么”以及“如何修”进行了深入分析。就“为什么修”,陈教授主要从破产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破产法自身的不足、破产法实施中的“创新冲动”、破产法与新时代间的关系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而就“修什么”,陈教授则从破产法主体扩充、破产法院、关联企业破产、破产服务局、简易破产程序、管理人制度完善的方向、破产重整、“执转破”等诸多方面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就“如何修”,陈教授建议可从参与主体、策略与方案、“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拥抱信息化等四个大的方面去考虑。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各位嘉宾纷纷发言,刘艳主任围绕讲座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以管理人为视角,就实务操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呼吁破产法的修订应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培育,以及市场化破产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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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诚峰会丨魅力日本行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正是出游的好时节。当成都的初寒与印度洋的暖湿气流相遇,我们一行30多人披着薄衣站在了日本的土地上。2018年10月5日-10月11日,豪诚集团集体赴日本举行团建活动。日本,一个听到名字就能联想到画面的国度。此次旅行,我们先后游览东京、京都、大阪等城市。涩谷、银座的时尚繁华,金阁寺、东大寺的历史传承,富士山的巍峨神秘,东京塔的曼妙夜景,富山急乐园的惊险刺激,和服、茶道的坚守创新,让我们对这个国家有了更深刻的体验与认识——既时尚现代又传统保守。山水风物是眼睛的风景,而食物则是舌尖的风景,眼睛赏美景,舌尖尝美食。来到日本,品尝当地美食当然是旅行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神户牛肉、寿司鱼片、菠萝包、料理、鳗鱼、咖喱、抹茶、清酒......吃到膨胀,喝到尽兴。在这次旅行中,大家相互照顾,团结友爱,充分展现了豪诚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放松心情,缓解压力的同时,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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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邀参加“第三届西部破产法论坛”2018年10月14日,第三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在重庆市维也纳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市场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等单位承办。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覃万秋律师、张芮律师、漆婕律师四人受邀参会,并提交了《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购房人优先权研究》参会论文。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司法系统、科研院校、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等来自理论与实务届的逾五百位重量级嘉宾参与。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企业重整理论与实务研究”。与会嘉宾围绕“企业重整计划法律问题研究”、“预重整法律问题研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研究”、“重整企业的识别问题研究”、“重整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研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探讨。通过此次论坛,加强了公司与各行业内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为公司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注入了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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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组成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2018年9月30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我公司组成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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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受邀出席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2018年9月27日,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与谈人出席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六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本期对话的主题为“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问题”,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教授担任主讲人。韩长印教授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这一微观视角为切入点,提出了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对普通债权进行分段递减偿债的新观点。受邀参加本次对话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及区法院破产庭法官、全国各高校学者、管理人机构等。刘艳主任作为与谈人应邀出席了本期会议,并围绕本期会议的主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刘艳主任认为:小额债权优等清偿及分组表决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的脱节也长期存在,债权清偿需要综合考虑公平和效率的平衡,市场与法律的衔接,经济思维和法律思维的统一。诸多问题还有待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研究成果,更有待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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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8月28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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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察调研2018年9月13日、14日,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前往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本次调研由协会会长罗毅带队,协会副秘书长王春生、刘艳、杨波及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传辉、陈倩,秘书长黄磊等十人参与。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徐丽霞、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涌、副会长谢鹏、韦忠语、陈华茂及监事长凌焯、副监事长谭光权等对考察团进行了热情接待。此次交流旨在学习同行先进经验,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调研重庆在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与破产管理人业务实操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座谈会上,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徐丽霞会长首先对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设立、运行和发展情况。随后,双方参会代表就协会建设、会员构成、业务培训、互助基金等有关工作,并针对破产业务开展及破产实务办案经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进行了热烈互动和深入探讨。调研团先后走访了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共四家重庆市高院一级破产管理人机构。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参会代表集中对川渝两地破产业务现状、管理人团队的人员配置、管理人队伍的培养、管理人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管理人履职风险及防范等展开了深入的座谈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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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8月29日,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2018年5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贵州肥矿能源有限公司对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依法接管了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在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职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依法登记、审查4户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作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文件资料。2018年8月29日,管理人在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向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报告。债权人会议就“诉讼追收贵州光大科尔投资有限公司3920万元出资的意见”、“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均获得债权人会议的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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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日前,公司与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双方将就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前沿性问题,联合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期携手提升我国破产法研究水准、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为破产法的有效实施贡献力量。同时,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律师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并被正式接纳为2018年度国际破产协会会员。 豪诚智库集团将继续专注于企业债务重组与破产业务领域,不忘初心,精耕细作,不断深化与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在内的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动中国破产法事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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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联利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2、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联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联利公司及主要资产情况1、联利公司基本情况联利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大田村7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和;注册资本800万元。联利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丽阳星座”项目的开发经营。2、联利公司主要资产情况(1)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为14,574.26平方米,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在建工程1项:丽阳星座项目,占地面积14,574.26平方米(约21.87亩),建设规模62,419.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1,953.08平方米,住宅270套,商铺67套,车位420个。容积率为2.9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3%。该项目自2017年起处于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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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邀参加发现书院三周年庆典暨破产法实务论坛第一季集团董事、副总裁、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破产项目管理”主题分享2018年8月18日,发现书院三周年庆典暨破产法实务论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隆重举行,来自全川司法、律所、企事业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近200人参加此次论坛。我公司应邀参加,公司集团董事、副总裁、清算公司总经理周兵先生作“破产项目管理”主题分享。周兵先生从事破产业务24年,具有清算师、高级策划师职业资格,参与或管理的破产及相关咨询项目两百余个,具有丰富的破产实务操作和项目管理经验。本次论坛,周兵先生以四川华通柠檬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例向大家分享“破产项目管理”的宝贵经验。周兵先生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以华通柠檬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主线,讲解破产项目管理过程需要关注的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介绍了公司编制的《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与会人员对周兵先生务实的讲解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公司操作规程将破产案件管理流程化、标准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本次论坛,展现了我公司从业人员的良好业务素质和专业形象,进一步深化了我公司与业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公司未来发展增添了新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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