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准确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12月9日,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蜀兴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联合承办的第四十七期四川国资国企大讲堂圆满举行。△ 我司作为承办单位, 助力第四十七期四川国资国企大讲堂圆满举行会议由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文生主持。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委机关各处室(中心)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各室有关负责人,省属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各市(州)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属监管企业及部分市属重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四川蜀兴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豪诚公司邀请的地方法院领导,部分省属国企子公司及市属国企负责人等共约2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豪诚公司董事长王飞雪、总经理秦丽萍出席会议。豪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晨舟、法律总顾问刘艳、财务部总经理雷加林、业管中心副总经理郭红军等多名成员参加会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原院长刘尚希,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受邀作专题讲座。△ 刘尚希研究员、李曙光教授作专题讲座在讲座中,刘尚希研究员以《2025年宏观政策展望》为题,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入手,深入分析了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基本逻辑和当期效果,对2025年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展望,为全省国资国企准确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全力拼经济、抓发展、防风险、稳增长提出了意见。△ 刘尚希研究员作专题讲座李曙光教授以《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为题,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解读入手,深入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发展态势与特点,指出了国企战略重组需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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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法治护航发展 创新引领未来”——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交流会在成都新华宾馆隆重举行。交流会由全国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来自全国各地法院、高校、律师协会、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400余位嘉宾齐聚一堂,对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从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了热烈讨论。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刘艳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在分论坛“重组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作主题发言。上午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杜万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分别作了题为《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化的破产保护法治理念》《公司法与破产法互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完善公司法律制度 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主旨演讲。当天下午,依次开展了《股东出资的能与不能—当对赌遭遇破产》《重组与重组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的管理人履职》三个分论坛研讨活动。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以《重整企业治理结构中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与职责》为主题,从“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现状、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性、重整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以及管理人在重整企业治理中的角色与职责”几个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当天下午,依次开展了《股东出资的能与不能—当对赌遭遇破产》《重组与重组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的管理人履职》三个分论坛研讨活动。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以《重整企业治理结构中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与职责》为主题,从“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现状、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性、重整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以及管理人在重整企业治理中的角色与职责”几个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 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在分论坛 “重组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发言本次交流会从理论到实践整体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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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德阳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委会与公司法专委会联合举办破产与公司业务专题培训会。会议由破产法专委会主任张明霞主持,破产法专委会副主任陈洪涛、公司法专委会主任邓艳、副主任杨积艳、两专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共40余人参加会议。豪诚公司法律顾问宋晓红受邀参会。△ 我司法律顾问宋晓红(第一排左起第四位)参加会议宋晓红从预重整制度的构建与实践出发,详细阐述了预重整制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目前各省市的现行规定、司法实践中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及司法实践中办理预重整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并重点介绍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本次会议通过学习预重整制度,公司业务现场交流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办案能力,与会律师均表示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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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27日,第十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法律顾问戴如春、范玉瑶应邀参加本届论坛。△ 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中)、法律顾问戴如春(右)、法律顾问范玉瑶(左)参加论坛活动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对本届论坛征集到的1300余篇会议论文进行了汇编整理和专业遴选,并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最终评出一等奖80篇,二等奖120篇,三等奖150篇。在论文征文活动中,我司律师团队向组委会一共提交了四篇论文。其中法律总顾问刘艳提交了论文《共益债投资模式下重整计划执行主体探析——以房地产企业复工续建中管理人职责边界为视角》,法律顾问戴如春提交了论文《破产重整程序中股东权益调整的新思路——以公司法新增亏损弥补规范为基础》。两篇论文均获得三等奖,被组委会收录于第十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长期以来,我司积极参加行业论坛活动,不断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交流,学习前沿破产专业理论知识及业务开展经验,为破产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将这些优秀研究成果与破产实务工作相结合,为困境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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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艺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0月21日指定我公司为四川艺精-欧特玛科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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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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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自贡市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超、民二庭庭长李志强一行莅临我公司考察调研,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一同热情接待了来访团,并座谈交流。▲参观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曹爱武先生首先向考察团队介绍了豪诚智库集团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核心团队、执业资质及评价、主营业务以及在破产领域重整成功的案例。▲探讨交流随后,双方就破产案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工程债权和职工债权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债权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并就具体案件的处理进行深入探讨。李文超副院长对我公司在破产案件中的做法表示肯定,并指出破产案件对于地方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破产管理人应与办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加强沟通与信息交流,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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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召开。本次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会上,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剩余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既定议程,高票通过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本次会议后,本案将依法进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亦为最终分配,这意味着万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顺利进入终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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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四川华盛强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51户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既定议程,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这意味着华盛强破产清算一案已顺利进入终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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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公司于国庆、中秋前夕,组织全体员工,在美丽的三圣花乡,开展主题为“迎中秋庆国庆”团建及党建活动。风和日丽,明媚的秋日阳光里,同事们在玩桌游过程中团队协作、彼此信任,在聊天过程中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增进感情,在全情工作中更增添了一份担当。本次活动,让同事们在感受秋日美好风光的同时,不但身心愉悦,还增进了彼此的情感。在活动中大家畅所欲言、营造了和谐融洽的集体氛围。本次活动圆满结束了,但豪诚人的激情仍未褪去,奋进中的豪诚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专业的服务,助力危困企业解难纾困,帮助没有重生价值和可能的企业退出市场,助力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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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泸州市南苑宾馆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泸州市副市长何绍明等领导出席会议。泸州市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市县两级法院,人民银行、泸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全体单位、个人会员参加会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泸州市律师协会受邀参加会议。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作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之一参加泸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我公司泸州分公司荣选为理事单位我公司业务总监张荣军当选为理事我公司泸州分公司作为协会筹备组成员,参与协会筹建工作,参与起草《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等管理办法。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合计50名。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将优化泸州市营商环境,推进泸州市破产审判工作;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公司在破产案件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帮助企业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有序退出市场;还用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各地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的筹建,为破产管理人协会良性、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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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成立大会9月17日,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广安市富盈酒店顺利召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何学敏等出席成立大会,市级各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全市11家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会员近10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协会筹备负责人周虎向大会报告协会筹备工作情况。协会会员表决通过了《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办法》《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和选举办法》。随后,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副监事长。我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当选为副会长。目前,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有单位会员11家、个人会员53名,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助于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良性发展,适应广安破产审判形势,推进广安市法治环境建设,进而服务广安地方经济高效发展。曹爱武先生表示,成都豪诚企业智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债务重组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将一如既往坚持“正直诚信、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发展共赢”的理念,为协会的发展和全川乃至全国的破产清算与重整工作持续贡献我们的专业力量。02 专题培训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协会邀请,以《破产程序中的角色与规则——以管理人为视角》为题做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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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期间,且本案债权人人数众多,在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共有263户债权人通过网络参会。会上,管理人作《管理人履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同时,债权人会议对《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整方案》、《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圆满完成既定议程,顺利通过了《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本次网络会议是我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的首次尝试,效果良好,既节约了会议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为债权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参会渠道,更好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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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二〇八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一节 申请第二节 受理第三节 破产受理的效力第三章债务人财产第一节 财产申报第二节 豁免财产第三节 财产交易行为第四章债权申报第一节 申报程序第二节 可申报债权第三节 债权审核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章债权人会议第一节 组织形式第二节 召开会议和表决第七章破产清算第一节 破产宣告第二节 财产分配第三节 免责考察第八章重整第一节 重整申请与期间第二节 重整计划制定和批准第三节 重整计划执行第九章和解第一节 和解申请第二节 和解协议认可第十章简易程序 第十一章破产事务管理第一节 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第二节 管理人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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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8月24日,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成都中院印发了《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简称《预重整指引》)。《预重整指引》将会更好地服务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降低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第一条【预重整条件】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本院裁定受理前,债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预重整:(一)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或需要安置职工数量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二)债务人企业规模较大或在该行业或对该区域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三)直接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对债务人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或者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第二条【预重整启动】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且债务人提交了债务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履行本指引第七条规定的预重整义务的书面承诺书,本院可以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申请人提出预重整申请的,应向本院预交 10-20 万元的预重整启动费用,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预重整启动费用的,按撤回预重整申请处理。前款费用作为预重整程序中预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和预重整管理人报酬。第三条【预重整听证】决定预重整前,一般应当进行听证。第四条【预重整决定】决定债务人预重整的,应当作出预重整决定书和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予以公告。预重整案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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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授牌仪式、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专题培训暨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盘江诺富特饭店举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律师协会、贵阳市各基层法院负责破产业务的法官、贵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参加本次仪式。仪式上,我公司贵州分公司作为协会副会长单位获授会牌。协会会徽由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员工马洋集协会单位的共同智慧最终设计而成,受到了协会高度认可。长期以来,作为我国最早一批破产管理人机构,我公司除认真承办破产案件之外,还积极投入破产管理人行业建设事业,作为主要发起机构,参与了多个地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筹备、设立工作,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专注业务,努力支持困境企业的解危纾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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