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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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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2 - 16
11月30日,“法治护航发展 创新引领未来”——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交流会在成都新华宾馆隆重举行。交流会由全国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来自全国各地法院、高校、律师协会、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400余位嘉宾齐聚一堂,对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从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了热烈讨论。豪诚公司法律总顾问、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刘艳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在分论坛“重组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作主题发言。上午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杜万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分别作了题为《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化的破产保护法治理念》《公司法与破产法互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完善公司法律制度 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主旨演讲。当天下午,依次开展了《股东出资的能与不能—当对赌遭遇破产》《重组与重组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的管理人履职》三个分论坛研讨活动。我司法律总顾问刘艳以《重整企业治理结构中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与职责》为主题,从“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现状、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性、重整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以及管理人在重整企业治理中的角色与职责”几个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当天下午,依次开展了《股东出资的能与不能—当对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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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8 - 15
为深入推进拉萨市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设,提升破产管理人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自律规范,进一步发挥其在破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8月12日,拉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圣地天堂洲际大酒店隆重召开。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国亮致辞。拉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中海代表协会发言。协会第一届会员及拉萨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作为协会发起单位及副会长单位,豪诚公司总经理秦丽萍、财务部总经理雷加林受邀出席会议。 △豪诚公司总经理秦丽萍、财务部总经理雷加林受邀出席会议大会上,拉萨市民政局颁发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并为协会授牌。△授牌仪式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拉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大会表决方法》《拉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宣布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及协会办事机构负责人。豪诚公司凭借专业实力荣幸当选为副会长单位。拉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设立,为管理人与法院、政府、金融等部门,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等多方主体沟通协调搭建了统一的沟通平台,将为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为发起单位及副会长单位,豪诚公司未来将充分发挥在破产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全力支持协会工作,与协会同仁携手为拉萨市乃至西藏自治区的破产工作提供更专业、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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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01 - 29
1月26日上午,四川高院发布2025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豪诚公司担任管理人顾问的“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执破衔接重整案”入选。△ 四川高院公众号发布2025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基本案情】2014年,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产生严重债务危机,引发职工工资、买卖合同、工程欠款等诸多纠纷,200余件案件相继进入执行,涉案金额高达20余亿元,具有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等特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锋法院)组建工作组,集中办案力量办理涉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在执行过程中对该公司名下资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梳理,依法查封该公司名下土地、厂房、车辆、股权、机械设备等资产。为妥善处置公司资产,多次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就资产处置方案进行研讨,经过多方、多轮深入分析评估,发现该公司现虽无偿债能力,但其核心生产资质、部分优质资产仍具备使用价值,直接强制执行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推动公司复工复产才是本案最佳解决方案。为实现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目标,前锋法院切实用好“执破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推动企业化解危机、恢复生产,通过执行法官积极引导,该公司同意申请破产重整。前锋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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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15
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资中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公开评选方式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鉴于中豪公司严重缺乏偿债资金,且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完成重整以清偿债务,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管理人现公开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实现中豪公司重整成功之目的。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2、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3、在报名成功前,管理人不接受意向投资人就本公告内容以外的企业情况和重整实质条件的咨询。4、本公告仅作为要约邀请,不应视为管理人就任何投资条件所作承诺。5、由于本公告发布时尚有部分债务和资产清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故中豪公司的实际情况以最终清理结果为准。6、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身对中豪公司所做的尽职调查为依据,就参与重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7、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二中豪公司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中豪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资中县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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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8 - 08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彭霞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作出(2023)川01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霞对鑫红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3)川019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维护鑫红光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已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2023年7月20日。公告发出后受到广大投资人的关注和积极参与,同时也对项目的招募工作提出了众多宝贵建议。根据第一次预招募的报名反馈和项目实际情况,为推动项目投资工作进程,加速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第一部分 鑫红光公司基本概况一、鑫红光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一)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鑫红光公司设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9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继汉。经过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截止目前公司股东为黄建东(持股比例70%),黄艳(持股比例30%),均已实缴...
News Center 豪诚动态
四川青方资本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1月12日10时止(因竞价导致的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截至四川青方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方资本公司”)破产清算受理日即2022年8月2日青方资本公司持有的1827万股北汽蓝谷限售流通股股票【证券账户:B881236616,所持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原名为“S前锋”),证券代码:600733】。二、标的物现状1.青方资本公司持有北汽蓝谷(600733.SH)共18,278,795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其中13,54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目前,本次拍卖的18,278,795股股票将分成19个资产包进行拍卖。2.该股票目前的证券类别为限售流通股。如果竞买人取得该股权,若要上市流通,必须以实际拍卖取得的股份数为计算基数向北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偿还0.31股/股。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拍卖人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4.该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5.标的物按交接时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价值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价差风险,以及隐藏瑕疵、缺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概不作多退少补。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漆律师;联系电话:18181996975。四、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要求,仔细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竞买公告》详细内容可登录拍卖网址查看。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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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31
为了加强公司团队对强制清算案件办理程序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在企业强制清算案件事务中的作用,10月27日上午,豪诚集团开展“豪诚智库”系列培训会,集团法律顾问漆婕就“强制清算实务操作若干问题”做专题培训。培训现场,漆婕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流程,从强制清算的基本概念、强制清算的申请与受理、清算组的构成与职责履行、接管企业与财产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清算程序的衔接、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与探讨,并重点介绍了强制清算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清算组开展工作时的注意事项。漆婕律师讲到,近年来,公司经营困难引发的强制清算案件大幅增加。强制清算程序作为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律师在这一领域可以大有作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务性,为公司团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助力。“豪诚智库”系列培训是豪诚集团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加强破产管理专业化建设,能够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为推进破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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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27
2023年10月21日-22日,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其江在论坛开幕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作主旨演讲,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高校、仲裁机构、管理人等系统的代表900余人参加论坛。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集团法律顾问、方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万秋,集团法律顾问李青林、律师助理王晰尧应邀参加本届论坛。此次论坛中,我司共有5篇论文被组委会收录于第十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中国破产法论坛是目前国内最具行业影响力的盛事。长期以来我司积极参加论坛,加强与业内专家的对话与交流,学习先进的研究成果,对未来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此后,我们会将这些优秀研究成果与破产实务工作相结合,为危困企业定制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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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23
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交子国际酒店顺利举行。会上,我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带领团队承办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 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职员工675人,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保障民生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极具意义。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纳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联合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2年11月23日,《关于确定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收购债务人经营性资产,成为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2022年12月20日,《四川银鸽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二、主要做法因四川银鸽的产业性质及经济贡献对区域经济影响较大,加之自身债务情况复杂,职工及供应商(多为当地竹农)人数众多敏感、各方诉求突出,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府院联动机制触角延伸至整个破产重整程序。首先,成立专项工作联动小组,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供绿色通道,为管理人依法行使调查权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与税务联动,解决破产涉税问题;与经科联动,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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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10 - 13
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举行“宪法宣传周”律师宣誓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省律协“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和《律师宣誓规则(试行》)的要求,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2日举行了律师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领誓人、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律师带领全体律师宣诵誓词。在这无比庄重和神圣的时刻,誓言在耳,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情绪高昂,热血沸腾。宣誓完毕,全体宣誓律师在书面誓词上签名确认,作为一份职业承诺,存入律师执业档案。豪诚集团党支部书记江海涛同志受邀作为监誓人监督了宣誓全过程。刘艳主任表示,本次活动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各位律师通过本次宣誓仪式能够深刻领悟到作为律师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律师执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勤勉敬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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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2018年11月30日,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法定议程。2017年12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晏彩云、高学东、朱富全对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1月2日作出(2018)黔01破字第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随即展开对债务人资产、负债、职工情况的调查。由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失联,管理人无法接收到任何人事、财务等资料,遂多次前往白云区人民法院、白云区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债务人情况进行调查。另,管理人为梳理债务人厂房出租情况,多次对租赁户进行了走访,并要求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收据。管理人在开展外部调查的同时,依法登记、审查债权16户,并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作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2018年11月30日,管理人在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的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审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制定贵州吉达环保科技有...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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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成都搜淘好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顺利终结 2018年11月30日,我公司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由我司承办的成都搜淘好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终结裁定书。因债务人无产可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3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发布时间: 2018 - 1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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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当日同时裁定此案交由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遴选,我公司被指定担任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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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功举办“公文写作”专题培训               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我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组织“公文写作、PPT制作、公司现场管理、制度文化建设”专题培训。         23日上午,集团行政总监张荣军先生结合自己多年文字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所需的各类文书,讲解了各类公文文书的用途、格式,剖析了各类文书写作的要点、难点及注意事项。        23日下午,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从公司发展历程、公司远景规划、员工自我实现三个方面与全体员工交流谈心。         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目标更加明确,干劲更加充足,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善加利用此次培训所传授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协作。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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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2018年11月18日,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报如下: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到328人,债权申报金额993,058,413.89元;本次会议实际到会254人,代表债权金额899,137,414.13元。到会人数和代表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管理人在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并对《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债权人会议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二、表决结果      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联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09人。表决同意《关于成立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债权人17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1.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6.83%,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本次会议从各类债权候选人中共选举出5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与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和1名债务人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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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11月12日 ,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山西国元集团董事长郭颖、中企华太原分所负责人陈彦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负责人郭晋莹参加座谈、接待。双方主要就当前经济环境下的破产业务中的核心热点以及业务合作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大家进一步加强了彼此了解,同时对破产、咨询等相关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希望以后加强合作,促进双方在破产业务领域的共同发展。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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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18年11月10日-11日,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全国的学者、法官、律师和金融从业人员等1100余名参加了本次论坛。四川省高院许静法官、乐山中院王一君副院长、董璐庭长、双流法院宿波副院长以及四川本地管理人机构、银行代表等机构2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集团董事长曹爱武、集团旗下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律师、副主任覃万秋律师、集团业务总监王双先生等一行9人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根据大会组委会的安排,曹爱武先生在论坛上作“破产程序债权转让法律问题”专题发言并与参会嘉宾热烈讨论,互动交流,引起广泛共鸣。本届论坛共收到投稿论文数百余篇,成果丰硕,经过层层遴选、评分,最后纳入论文集的仅270篇,其中我公司董事长曹爱武先生与方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覃万秋律师撰写的论文《破产程序债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被选入其中。此次论坛,对破产法制度等重要议题的讨论热烈而充分,汇聚了全国法院、律师、会计、高校界等精英们的智慧和勇气!通过与参会领导和各界代表间的学术与实践探讨,感触颇深,受益良多,为公司在实践中,进一步实施、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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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破产业务团队赴京参加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为了全面提升破产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与理论水平,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破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五期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在京举办。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全国著名的商事审判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专家和资深实务律师,组建成融理论与实务、权威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专家团队,结合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对《企业破产法》文本、司法解释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解读,内容涵盖破产实务各个重要环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如破产程序的启动、管理人制度、债权申报与审查、债权人会议制度、债务人财产制度、重整制度、房地产企业破产、关联企业合并、涉税处理、财产拍卖以及其他破产破产法前沿问题等等。通过5天深入、系统的学习交流,公司参训人员进一步全面理解、掌握了破产法前沿理论和实务操作技巧,汲取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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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10月26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1月6日指定我公司担任四川志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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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问题探讨”专题知识培训为提高公司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更好的履行作为管理人的职能, 2018年11月2日,我公司举办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及税收专题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主讲,集团旗下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刘艳主任、业务中心总监王双及部分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由我公司财税总经理雷加林从企业破产案例实际情况出发,对破产企业财务审计、破产企业资产评估、破产企业税收等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并与公司各同事就办理的破产案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整个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增加了员工对涉财、涉税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升了员工对审计、评估及税收问题对破产案件重要性的认识,为公司更好处理破产案件奠定了基础。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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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贵州分公司参加贵州高院举办的“公司法及破产法清算专题培训”2018年10月26日下午2点30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举办“公司法及破产清算专题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嘉宾。参加本次培训的机构有贵州省内各级法院代表,编入贵州省各地中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代表。 本次徐阳光教授对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法院与管理人的角色与定位、管理人勤勉尽职的体现、债务人财产调查与撤销权的行使、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管辖、企业破产重整期间担保债权的行使,和解制度和重整制度须关注的事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培训。同时,徐阳光教授还对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了讲解,其深入浅出的诠释和讲解,博得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员工吕佳参与了本次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拓宽了我们的视野,进一步加深对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提升了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培训结束后,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刁涛、员工吕佳与徐阳光教授进行了沟通,徐阳光教授称赞豪诚清算是一个善于学习,注重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自身业务水平的管理人机构,希望我们再接再励,继续努力。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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