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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case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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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14
11月13日,我公司举行《民法典》系列培训之合同编第一分编,本次培训由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漆婕主讲。漆婕律师从法理角度对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就修改、新增条文与现行《合同法》进行对照讲解。她还结合破产案件实际,通过相关案例分析,对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审查债权、参与衍生诉讼等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尤其是撤销权、代位权等进行重点解析。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中合同的基本法律规范,提高在破产案件中运用民法典维护债权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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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7
4月25日,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期业务培训会顺利举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川华、副庭长李维、法官白静及协会39家会员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豪诚集团法律总顾问、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应邀为本期培训会授课,解析民法典中的破产问题。《民法典》及7件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后,111件旧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被修订,《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等9部法律及116件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对各行各业影响深远,对破产业务的开展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刘主任以《民法典》视角,针对破产管理人普遍关注的破产程序中民法典的溯及力、抵押权预告登记、动产抵押的效力和限制、抵押财产的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合同的保全、保证责任、非典型担保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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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3 - 18
2023年3月16日13:30,由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破产业务协作交流会”在成都市高新区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旨在推动新发展理念下四川地区各行业领域破产业务的理论、实务研究,加强破产管理人和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助管理人机构顺利完成破产项目,推动当地破产业务的发展。      集团法律总顾问刘艳主任受邀在圆桌会议上,就“如何理解与实现企业破产的功能与价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由于我国破产法起步晚,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在破产法已经实施近16年的今天,老百姓和企业家并未正确认识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对破产有很深的误解,把破产等同于破产清算,甚至认为破产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她认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践行的主力军,应当深入理解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正确传播破产文化,把公平、诚信和效益原则落实到每个案件中。在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清偿和最好的社会效果,确保企业及时退出市场或实现拯救成功。      此外,刘艳主任还强调,要真正实现破产法的价值和功能,单靠管理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除了从制度层面进行保障外,还需要政府、法院、其他专业服务机构、资产处置平台、投资人、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最后,刘艳主任呼吁在场的所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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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13
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交子国际酒店顺利举行。会上,我司副总经理孙成伟带领团队承办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银鸽公司是中国竹业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林业20强企业、四川造纸行业'十 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职员工675人,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保障民生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极具意义。自2021年7月开始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拖欠原材料、原辅材料供应商货款,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加之机器设备需要检修导致恢复生产困难。2021年9月30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银鸽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纳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联合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2年11月23日,《关于确定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收购债务人经营性资产,成为四川银鸽重整投资人。2022年12月20日,《四川银鸽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2022年12月2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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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5 - 28
2024年5月25日至26日,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鉴定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调研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聚集了来自全国常设论坛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家,并特邀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陕西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等单位领导,以及省内外部分仲裁员、法官、高校教授及鉴定人、管理人等40余名业内专家和学者参会。我司法律顾问宋晓红律师受邀参会。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围绕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工期鉴定、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疑难、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工期鉴定探讨环节,重点探讨了工期鉴定证据的收集、工期鉴定意见书如何编写,并结合实际案例,充分讨论了工期鉴定的资料依据、技术方法、鉴定程序,以及工期鉴定意见书中是否应包含完整的鉴定分析内容、合理工期的鉴定方法、鉴定意见书的计算稿是否应该提供等问题。在造价鉴定探讨环节,重点围绕现场勘验程序、鉴定材料质证程序、造价鉴定中的鉴定依据以及鉴定方法的科学性、造价鉴定的精度等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就上述实务问题,与会专家贡献了多个法院和仲裁机构实践案例。宋晓红律师表示,本次会议中关于工期鉴定、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深入探讨,为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作为管理人,我们应该在未来的工作中灵活运用这些新思路、新方法,为建设工程法律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News Center 豪诚动态
近日,由我司作为管理人承办的中豪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选为“2022年度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是“2022年度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唯一的破产重整案例。 “中豪·资州印象”项目“烂尾”历时十年之久,继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该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法院审理为原则,形成“问题楼盘”化解合力,把民生问题摆在首位,推动化解各方关注的“急难愁怨”问题,成功高效处理220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1300多户购房户办证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会议该案审理过程中,省政府对该案民生涉稳问题处理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该项目从全省问题楼盘中取消。该案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在化解房地产企业危机中的积极作用,不仅解决了民生问题,还公平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了中豪公司16.8亿余元债务,为投资人整体接手项目,一揽子解决问题楼盘衍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复工续建中,该案将政府招商引资和司法重整有机结合,县政府对原有招商引资政策中涉及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整,消除了投资人的顾虑,提升了投资人的投资信心,突出重整有利因素,使府院联动机制实效化。该案的审理,始终强调保障社会稳定、强化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和化解“问题楼盘”的有机统一,最终通过司法重整实现了“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的任务和目标。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中豪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这既是对我司履职能力的认可,也是鞭策。未来,豪诚人将更加勤勉尽责,努力为每一个破产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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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5 - 13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彭霞的申请,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裁定受理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刘丽珍为负责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引千、梁瑛、黄迪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承办,审判长张引千,书记员赵轩(联系电话:028-65220603)。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8 月 3 日17:00 前,向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通过在管理人所在机构网站 http://www.hczkjt.com/下载专区下载债权申报资料填写后,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8月3日17:00前,向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通过在管理人所在机构网站http://www.hczkjt.com/下载专区下载债权申报资料填写后,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申报债权。     1.线上方式:     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点破云网站https://d.qqpai.com/#/c?id=10457或者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点破云小程序,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债权申报,选择申报身份和申报内容前往申报。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好债权人或代理人信息、债权信息后,上传债权申报资料提交申报。申报完成后,债权人需关注点破云公众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破产案件办理的相关电子送达和文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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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5 - 05
四川人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23年05月30日10时至2023年06月0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分别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3套别墅的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一、拍卖标的环境人合·东山美庐位于德阳市主城区内,由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叠拼别墅及综合楼组成。项目占地面积322亩,容积率仅有0.26,内部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绿化率65%,配备专业私家物管、独立停车位、生态园林。中心城区地段,进可揽尽城市繁华,退可奢享森林独院,是您不可多得的选择。二、拍卖标的详情1、德阳市秦岭南路33号“东山美庐墅城”63栋住宅及车库2、德阳市秦岭南路33号“东山美庐墅城”9栋住宅及车库3、德阳市秦岭南路33号“东山美庐墅城”82栋9号住宅及车库三、咨询看样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金融贷款 、融资咨询等服务等请联系辅助机构:微信公众号:点破云,电话:191 3063 8010 何女士。2、需要看样的,请先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点破云,在上班时间发微信将姓名、联系方式、标的物名称进行报名登记,统一安排看样时间。四、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清水房,本拍卖公告所展示的图片均为样板间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标的物最终交付标准,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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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5 - 05
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黔0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永忠对天鑫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又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黔06破1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为推进天鑫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权益,根据2023年4月10日天鑫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再次招募贵州省铜仁天鑫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议案》,管理人决定再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工作。现将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报名诚意金。仅提交报名文件未交纳报名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三)在投资人未报名成功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前,管理人不向投资人提供天鑫公司或项目情况的任何书面材料;(四)参选投资人应当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除用于内部分析投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损失并取消投资资格;(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六)本招募公告编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参选投资人初步了解天鑫公司及其开发的“铜仁市碧江区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现状。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参选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参选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调查所需的成本和投资风险;(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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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 05 - 05
为使新员工全方位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发展战略,帮助新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更快地融入豪诚大家庭。2020年8月14日,豪诚集团召开新员工职业规划座谈会,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四川方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覃万秋、集团董事长助理蒋红律师及全体新员工参加会议。首先每位新员工介绍了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及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分享了体会和收获,并纷纷表示将珍惜机会,尽快适应新环境,早日实现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随后董事长曹爱武对新员工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各位新员工的工作情况给予肯定,介绍了集团的发展历程和荣誉,并结合自己多年从事破产业务的经验,分享了对破产行业的认识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新员工通过对公司的了解,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岗位,坚定积极投身破产事业,尽快成为专业破产律师的信念。最后覃万秋副主任和蒋红律师分享了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助力新员工开创职业生涯。此次座谈会使新员工对公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他们融入企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 2020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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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中工程债权为提升团队办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业务能力,更好地掌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审核要点,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组织开展了“破产案件中工程债权”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豪诚集团破产团队项目经理苏爱萍主讲。苏爱萍律师以自身参与的房地产破产项目为切入点,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从什么合同可以形成工程债权、工程债权所对应的工程有哪些、对工程合同相关事项的认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债权对破产案件的影响等五方面对在破产程序中种的工程债权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角度全面,既有针对性又有实用性,让大家对破产案件中的工程债权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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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资中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债权人、债务人代表、管理人代表参加会议。会上,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就债务人的分支机构和不动产情况进行了特别说明,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对案件的进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发布时间: 2020 - 0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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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试行)(2020年5月6日经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局,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中的“破产办理”指标,规范和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流程和标准,提高债权审查的效率,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成都市破产案件的办理实践,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指引主要包括债权通知和公告、债权申报的受理、债权的审查认定、债权人会议核查等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以及审查认定的标准等内容。 第二条  破产案件债权审查认定应当遵循标准统一、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公平的原则。审查认定债权应当在债权人申报的范围之内,不得超出债权人申报的数额和范围。 第三条  审查认定债权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查明效力和适用范围,遵守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具备行业监督管理职...
发布时间: 2020 - 0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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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四川奥深达通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普瑞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顺利召开。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债权人、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四川明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代表等参加会议。2019年3月29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2019)川14破申1、2、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了上述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0月14日分别以(2019)川14破1、2、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三家公司的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代表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和《管理人报酬方案》;同时,债权人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两项方案均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高票通过。顺利完成本次债权人会议各项议程。
发布时间: 2020 - 0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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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资中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资中县人民法院主持,政府代表、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代表、管理人代表参加会议。资中县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2020)川10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2020)川1025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会上,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合议庭及管理人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布时间: 2020 - 05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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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万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权人、管理人和评估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本次会议共包括如下四项议程: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以及提请会议审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图:管理人作相关工作报告会上,由债权人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现场统计结果显示,《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事项顺利通过,圆满完成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案件回顾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金堂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以来,已于2016年9月22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金堂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6)川0121民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委托四川神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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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下午14时,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堂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金堂县人民法院主持,合议庭成员、债权人、管理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先由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对三债会后管理人的工作情况、破产财产变现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之后由债权人会议核查了债权;最后,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并提请会议审议、表决《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会议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处置调整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圆满完成 了四川万和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全部议程。
发布时间: 2020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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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本院根据周云超的申请裁定2018年9月17日受理四川明坤建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8年9月26日指定四川正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四川明坤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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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11月12日 ,集团董事长曹爱武先生应邀赴山西国元集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参观交流。山西国元集团董事长郭颖、中企华太原分所负责人陈彦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负责人郭晋莹参加座谈、接待。双方主要就当前经济环境下的破产业务中的核心热点以及业务合作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大家进一步加强了彼此了解,同时对破产、咨询等相关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希望以后加强合作,促进双方在破产业务领域的共同发展。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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