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及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转重整案,创新性运用“实质合并破产”与“清算转重整”程序转换机制,成功实现了企业挽救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本案创造了南充市破产审判领域“三个首例”——首例公开遴选管理人案件、首例合并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首例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成功案件,其审理思路和实务经验,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重要示范和参考。
基本案情: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建材公司(下称“建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塑钢型材、塑钢门窗的生产销售,2006年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下称“型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建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充中院”)申请破产清算。2016年12月16日,南充中院裁定受理建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通过公开遴选方式于12月27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建材公司管理人。
根据审计结果,截至破产受理之日,债务人的账面资产总额约1.64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3.61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经深入调查发现,建材公司与型材公司在资产、负债、人员、办公场所、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的情形,属于典型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型材公司已丧失独立经营能力、资产的独立性与法人意志独立性。此混同状态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为公平清偿债务、维护债权人权益,2017年1月24日,管理人向南充中院申请将型材公司纳入建材公司实施合并破产清算。在组织召开听证会后,南充中院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裁定,将型材公司并入建材公司破产清算。
随着清算工作的深入开展,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具备显著的重整价值与再生可能:厂房、机器设备、生产线保存完整,具备随时恢复生产的能力;“华塑”品牌在西南地区塑钢门窗及型材市场拥有较高占有率与知名度,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已建立以西南为重点、辐射全国的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网络,拥有众多优质供应商和成熟的产品销售渠道。
管理人研判认为,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核心资产因存在重大权利瑕疵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高效、高值变现。而通过重整程序,将有效避免资产处置难题,不仅有望挽救企业营业,更能使债权人获得远高于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
管理人及时向南充中院进行了汇报,就“转重整”事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询了债权人意见,同时主动发掘、接洽意向投资人,与意向投资人进行多次接触,积极探讨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的可能性。
2017年8月30日,建材公司的出资人以债务人拥有较高的品牌价值、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重生的可能为由向南充中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017年10月31日,南充中院根据出资人的申请,裁定对建材公司及型材公司进行重整。
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其中职工债权人问题尤为突出。接管初期,管理人即面临数百名职工债权人集体围访的严峻局面。通过持续沟通,管理人及时化解维稳压力,并依法依规释明管理人职责,逐步获得债权人信任,为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奠定基础。经过4个月的全面清理与细致核查,最终确认:债务人涉及在册职工近300人,职工债权人总数超310人(含退休、离职人员等),核定职工债权总额约2600万元。
同时,管理人积极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采用公开招募与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最终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并于2018年1月18日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2018年3月27日,经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表决通过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18年4月24日,南充中院裁定批准《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投资合同》,重整投资人提供1.6亿元偿债资金,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经南充中院裁定确认的各类破产债权。截至2018年11月底,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已基本执行完毕,最终实现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大幅高于清算状态下的零清偿率。管理人以《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达到执行完毕的标准,申请南充中院终结此案。2019年1月8日,南充中院复函,确认《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充分体现了破产法律制度在挽救困境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核心价值,也是管理人精准的程序识别能力和灵活的案件处置智慧的有力彰显。本案最初由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经公开竞选确定管理人后,管理人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关联企业存在严重人格混同,遂申请南充中院合并清算。南充中院依法裁定合并破产清算,有效解决了建材公司与型材公司资产、负债难以分割的难题,防止了逃废债行为,确保了债权公平清偿。在清算过程中,管理人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在南充中院监督指导下依法推动程序转换,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促成清算转重整的重大突破。这一举措不仅挽救企业于危局,更使各类债权人清偿率显著提升,达成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职工等多方利益共赢。
针对职工债权难点,管理人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有效的应对策略,稳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通过依法释明政策、加强沟通疏导,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及时避免了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本案中,管理人团队以卓越的专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高效的执行能力赢得了各方认可,最终获得南充中院“优秀”履职评价。